1/10/2013

新年清完雜物,來談點人生怎麼樣?

每年的這個時候,有人忙著進行生活與心靈空間的「斷捨離」,也有人開始執行(另一次的)新年新計畫。想要改造自己,與其使用花稍的方法,或許不如從基本做起--先把自己的思緒「理清楚」。

說來遺憾,受過國民教育的我們,本來應該在學校就學到幸福生活的能力,但學校教的東西,畢業後能用得上的好像很少。如果要讓學習更貼近現實,學校要開的課程就不該是「文學史」,而是「如何溝通與表達」;不該是「希臘哲學」,而是「如何獨處」、「如何與人建立關係」。(不過看樣子,就算再歷經三次教改,學校也不會改成這樣……)


學校沒教的事,我們只好自己來

真不行的話,我們也可以啟動自我教育,而民間講學的風氣很盛,可以找找看有什麼適合我們。二○○九年,在英國倫敦有一所「人生學校」開張了,它試圖透過社群學習以及創意的活動設計,幫助每個參與者建構更理想的生活。特別的是,知名作家艾倫.狄波頓參與了這所人生學校的創辦。

狄波頓雖然曾在劍橋受教育,卻對學校教育的成效不以為然。他主張,學習應該更貼近真實的人生,而學習方式若得當,文化本身就是濡染人心的最佳媒介。因此人生學校不但設有實體的講堂,邀請各界卓越人士來分享洞見,也持續舉辦各種活動,邀請民眾參與,共同激盪。例如二○一三年一月的課程有「如何清理雜物」、「如何找到你熱愛的工作」、「如何培養同情心」、「如何像福爾摩斯一樣思考」,看起來都很實用。

為了推廣人生學校的理念,狄波頓也首次擔任主編,與另外五位作家一起撰寫「新式勵志書」,六個主題包含了你一定想得到的「金錢」和「工作」、你一定同意會影響人生的「情緒健康」和「數位生活」,也包含了你不常想但的確重要的「改變世界」與「性」。


「性」事也談,可見這學校是認真的!

狄波頓認為,因為我們對性這件事談得太少、思考得太少,才會無法釐清它對人生的影響。

是的,性(或慾望)不只在床笫間左右著伴侶的親密關係,它其實也影響人的自尊、期許、夢想與幻滅,帶給我們焦躁、歡愉與孤獨。雖然人們不公開談論性,但性和慾望卻是驅動社會的重要力量--沒有慾望,我們可能不會想與人親近;沒有慾望,我們也不會追求功成名就。更別提,性的魅力使人神采煥發,性的野心可以導致破壞與毀滅。

現實中,「性」會以各種面貌出現,我想舉一個實例來說明:建議大家可以去觀察博客來網路書店上午六點以及下午六點的暢銷書即時榜。你會很驚訝,這兩個時間點榜單上的書籍差異,也能看到人的「性」驅力如何具體呈現……

狄波頓談「性」,跟別人有什麼不一樣?我認為他擅長用理性又幽默的方式,去審視人們通常不想或沒有細究的層面。


指責別人背叛之前,請要求自己誠實

通常,若夫妻的一方有了外遇,背叛者和小三(或小王)都會成為千夫所指,而遭背叛的一方則有眾人的同情。但狄波頓認為,另一半外遇,「對於已經結縭十年以上的夫妻而言其實不該是那麼令人意外的事情。我們真的應該為自己擁有一種所有人都可理解的正常慾望而道歉嗎?」社會太習慣否認慾望的存在,也誤以為慾望真的可以用SOP管理。

所以狄波頓建議:「與其要求『背叛人』的一方開口道歉,『遭背叛』的一方也許該先道歉。」因為,在高調指責另一半對第三者有慾望的同時,我們是否未能誠實面對夫妻關係已然冰冷與疏離的事實;而把道德標準設得如此之高,只是迫使彼此說謊和背叛罷了。

狄波頓說服了我。如果把人生比喻成一所學校,那麼對於性這件事的思考,真的該是列為必修的一門課。

1/09/2013

關於金錢,我們的心中有一把尺:讀桑德爾《錢買不到的東西》

雖然學校沒有開課教學生認識「金錢」,但我們從小就在學習有關錢的常識。簡單說,我們每個人對於「錢要怎麼花」,都有自己的看法。

例如,如果你過年時領到壓歲錢一萬元,你會怎麼用它?是存起來一直放著,還是拿來花?是買現在最想要的東西,還是買目前最需要的東西?在金錢有限的情況下,我們通常會設法去換取對我們來說最有價值的東西。

當然,每個人心中最有價值的東西並不相同,而今天你覺得最有價值的事物,或許明天又沒那個價值了。若想了解一個人對金錢的看法,我們還可以看他覺得「什麼樣的東西不能用錢買」。

舉一個例子:學校推廣「閱讀月」,導師規定每個學生要在一個月內讀完10本書。為了激勵大家,老師特別規定,每讀完一本書並且寫下100字的心得報告,就可以領到50元獎金。結果發現,真的有人因此卯起來讀書,一個月讀了二十幾本書。像這樣用閱讀來賺獎金,你贊成嗎?你會因為有獎金,就讀更多書嗎?

獎金真的會增加閱讀的動力。但是現在再假設,學校把閱讀月延長一個月,不過導師取消了獎金制度,那麼你還會跟前一個月讀一樣多的書嗎?是否會提不起勁,甚至覺得「沒獎金,我為什麼要讀書?」閱讀月活動本來是想鼓勵大家閱讀,但獎金制度是否只造成短期的閱讀熱潮,讓我們把閱讀的樂趣和收獲當成「賺錢」,以致沒了獎金之後就不想讀書了?

再舉一個例子:耶誕節快到了,小明想送特別的禮物給一個暗戀很久的女孩,可是他手藝不好、文筆也不佳。於是他拜託另一位同學「捉刀」,幫他摺了一千個星星,寫了一張卡片,最後付給這位同學500元的酬勞。那位女孩後來收到禮物,還滿驚喜的。如果你是女孩的同學,而且知道實情,你會跟她說嗎?如果你就是那個女孩,得知了實情之後,會有什麼感覺?

雖然小明是真心喜歡這個女孩,可是他讓對方誤以為禮物是他親自準備的。女孩在收到禮物的當下很感動,事後得知實情,卻很可能覺得受騙。

有時候我們會覺得,最珍貴的禮物並不是花大錢買來的,而是親自投入心力和巧思準備的。「愛慕的心意」,最好還是由當事人自己來表達,而不要用金錢換取偽裝或虛飾。「閱讀的動機」,最好還是來自學生的自動自發,而不是獎金的誘引。

在我們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把關於金錢的尺:一定有一些東西,是我們認為「無論如何都不能用錢去交換的」。看到有人想用錢去買友情、愛情、學位、特權……總會令我們覺得反感。

其實,我們的社會也需要有一把金錢的量尺,也就是人民對於「金錢可以買什麼、不可以買什麼」的共識。《正義》作者,也就是哈佛大學教授桑德爾,在新書《錢買不到的東西》中說明,無論友情愛情、人際關係、教育、健康醫療、法律、政治等領域,都有我們不希望金錢侵犯或腐化的界線。若能經常去審視這個界線,以及敏銳地覺察到這個界線遭到破壞的現象,將幫助我們不斷修正彼此的行為。雖然有錢是件很好的事,但我們可以不讓金錢至上的想法,破壞我們所珍視的那些「錢買不到」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