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3/2015

看樣子,公主需要沉睡:讀河合隼雄《童話心理學》

說到童話或寓言故事,你記憶最深刻的是哪一個?目前為止,我個人最喜歡的故事是《穿長靴的貓》,之前曾寫過兩篇文章討論它(注1)。不過,最近讀完河合隼雄先生寫的《童話心理學》(簡體版,譯者為趙仲明),本文我將討論一直以來令我無法理解的童話故事《睡美人》。




河合隼雄先生是日本知名的榮格學派心理分析師和沙遊治療師。他曾赴瑞士深造三年,取得了榮格學派心理分析師的資格。期間,他向瑞士心理學家朵拉.卡爾夫女士學習她所創始的沙遊療法,後來將這種療法引進日本,並改稱為較本土的「箱庭療法」,在日本國內普及一時。

河合隼雄先生從小就對童話和寓言故事深感著迷,在瑞士留學期間,他有機會向榮格的弟子、童話專家弗朗茨女士學習,從榮格心理學的角度分析童話文本,獲得了許多的啟發。這本《童話心理學》就是他相關文章的集結,我個人覺得非常精采。


童話,不只是童話

關於童話和寓言,大家都同意它是經過千百年的口傳和記述,一代代演變而形成的。這些故事很難追溯其確定的作者。我們熟知的《格林童話》,其實是德國格林兄弟把歐洲地區的童話蒐集、編寫而成,但他們並不是原作者。

有趣的是,雖然童話和寓言故事源自遙遠古老的年代,卻似乎不妨礙兒童的理解。而且,根據《童話心理學》中作者的闡述,來自世界不同地區的童話和寓言故事中,竟會出現一些非常相似的主題、故事結構或角色人物。這是否只是巧合,抑或是童話和寓言故事反映了人類普遍的生命經驗,而能夠跨越地域、種族和時間的隔閡?

在深入探索各國童話和寓言故事,分析並比對其中的主題、故事結構和角色人物後,童話心理學的研究者提出了許多有趣的見解。在這本書中,作者說明,童話和寓言不只是故事,它們其實反映了人類的精神世界,透露了人類的心靈構造,其中包含了意識和無意識

何謂無意識?簡單的說,那是人類無法用認知(理性思維)直接去理解或影響的深層心靈。日常生活中,我們透過有意識的認知和情緒,來調動指揮自己的行為與想法,這會讓我們以為,我們的行為與想法都是由自己在控制。事實上並不然。以作者的話說:「人可以有意識地行動,很多行為與想法是在意識的統領下進行的。不過在這裡,我們假設人存在無意識的心理活動。」(第8頁)

無意識的心理活動那樣隱微,即便它發生作用和影響,我們也不見得能夠察覺得到,甚至還會編造一些說法來解釋無意識所造成的行為。最容易觀察到的無意識活動,或許就是「夢境」。夢境可以說是處於意識與無意識的交界,常有我們無法解釋的內容,甚至其中有些過於荒誕,我們都不好意思說出來。


閱讀童話的兩種方法

讀了《童話心理學》之後,我才發現,過去自己閱讀童話和寓言,都只是在主角人物和故事情節中兜著轉,為人物的特殊遭遇、命運、超能力、荒誕的轉折與驚奇的結局嘖嘖稱奇,卻沒有能注意到其更深的意涵。本書作者的分析讓我們看到,其實童話和寓言中承載了非常豐富的線索,透露出人類的心靈結構以及無意識的作用。這些線索可以幫助我們了解,人在成長過程中會經歷哪些重要的挑戰,又是如何逐步完成人格的成熟、自性的發展。

或許有人會問,為什麼一定要去探究童話和寓言裡的無意識層面?給小孩子閱讀的故事,有必要那麼複雜嗎?我覺得小孩子不需要去了解所謂的無意識,但是我們成年之後,若能理解「無意識是影響行為與想法的另一個重要力量」,對人生應該會有幫助。

就如同人生了病之後才體會到健康的重要,人也只有在自己或身邊有人心靈失衡、失控之後,才會有意願去理解意識以外的力量。心理治療師所面對的個案,往往就是心靈發生某種失衡或失控:不願進食的厭食少女、不想工作的消沉男子、害怕人群的害羞少年……,這一類的個案,並不是我們講道理,對之訓斥一番就能將之「矯正」過來的。對治棘手的病症,解藥往往藏在意想不到的地方。童話和寓言故事提供了豐富的材料,讓我們可以從中提取人類成長經驗中共有共通的精神世界,幫助我們更了解人,也多一個方式幫助人。

瀏覽本書第二至十一章的副題,可以大致了解作者所要介紹的心靈構造有哪些:「何謂大母神?」「遠離母親的心理獨立」「惰性與創造力」「影子的覺醒」「青春期」「謀術師的作用」「父性原理」「男性心中的女性」「女性心中的男性」「實現自性的過程」。看得出來嗎?童話和寓言其實可以教我們很多有關「成長」與「成熟」的課題。人成長過程中所遭遇到與父性、母性的糾葛衝突、內在男性面與女性面的協調平衡,以及勇氣與獨立的鍛鍊,都可以在童話和寓言中找到線索。

接下來想要稍微探討的「睡美人」故事,出現在本書第六章「玫瑰公主:青春期」中。


公主為什麼要等待王子?

《睡美人》的故事在格林童話中被稱為《玫瑰公主》。這個故事一直令我百思不解。我不能理解的是,為什麼一個故事主角的主要戲份是躺在那裡一百年,只為了等待一個陌生的王子來親吻她,然後兩人從此就能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更誇張的是,雖然這是一個來自西方的故事,我卻看到這個故事深深吸引著黑頭髮、黃皮膚的許許多多女孩兒。活潑可愛、天真無邪的小女孩兒們,一旦聽過這個故事,莫不認同故事中的「公主」,並且在心中開始醞釀「等待王子」的意識。

根據「存在即合理」的邏輯,女性的「睡美人情結」說不定正反映了成長過程中必須經歷的某個階段。本書作者對此有深入的分析。先來複習一下故事的內容:

有一對國王和王后始終沒有子嗣,他們非常期盼能夠有孩子。有一天,王后在河裡洗澡時遇見一隻青蛙,這隻神奇的青蛙預言王后將會生下一個女兒。結果,預言真的實現了。王后產下一個女兒,王國有了小公主。國王當然非常開心,因此宣布舉行盛大的宴會來慶祝,並邀集了眾多的賓客。

有十二位仙女受邀參加了這場宴會,並各自帶著祝福的禮物出席。然而,不知為何竟獨漏了一位仙女沒受邀請。這下可好,沒受邀的那位仙女非常生氣,帶著怨恨之心她不請自來,在眾人面前給新生的小公主下了一道魔咒,就是小公主在滿十五歲的那一天會被紡織機的紡錘刺傷而死。

好不容易才有的小公主,怎麼能讓她在十五歲的青春年華就死去呢?所幸,好心的第十二位仙女還沒送出禮物,於是她給的禮物就是減輕這個死亡的魔咒,讓小公主在十五歲發生意外之後只是「沉睡一百年」。國王心知魔咒的威力不可抵擋,卻還是下令燒掉全國的紡織機,試圖避免悲劇的發生。

到了小公主滿十五歲的那一天,不知為何國王和王后居然沒有守在她身邊,使得小公主有機會好奇地爬上了古塔,在那裡見到一個老婆婆在紡紗。不意外地,小公主被紡錘所刺,從此陷入了沉睡。後來發生的事,以及結局,就不再贅述。

河合先生補充,少女沉睡的情節並非只出現在《睡美人》故事。在北歐神話中也有公主沉睡的情節,而大家耳熟能詳的《白雪公主》故事,白雪公主吃了老婆婆(悪毒繼母)給的蘋果之後,也陷入了沉睡,被放進水晶棺中,最後也是被王子所解救。


青春期,心靈的失衡與重組

第六章的副題是「青春期」,那麼我們就來看看,天真活潑的小女孩,原本不具備性的能量與性的意識,在進入青春期之後,要經歷什麼樣的過程,才能成為可以跟男性結婚的成熟女性呢?

首先,大家是否注意到,白雪公主與睡美人的沉睡,都是由故事中另一個女性所導致?

河合隼雄先生是這樣分析的:「《白雪公主》中的繼母也好,《玫瑰公主》中的壞仙女也罷,顯示的顯然都是母性的負面性。當女兒對負面母性產生恐懼的時候,事態便向兩種危險的方向發展。一種情況是女兒想盡快離開母親的願望過於強烈,便很早與男性產生關係,有時甚至陷入肉體關係,走向與地母一體化的過程,最終成為負面母性的犧牲品。另一種情況是因為太恐懼母性的負面性,女兒害怕成為母親,甚至否定自己的女性屬性。」(第115-116頁)

「母性的負面性」指的是什麼?作者認為《玫瑰公主》中的負面母性是(第十三位仙女的)怨恨與強烈的報復心(在第110頁提到),然而他並沒有說明,這種「在沒有受邀和被人遺忘中累積起來的怨恨」為什麼對這個故事來說是必要的元素。玫瑰公主被未受邀的仙女施以魔咒,作者的解釋是「我只能說,錯就錯在國王沒有邀請第十三位仙女」,「與其歸罪命運,不如歸咎於父母的草率。」(第111頁)。不過,我個人認為,若只是歸諸父母(尤其是國王)的草率和輕忽,這相對於故事藴含深意的其他環節來說,顯得太薄弱了。

如果把這個情節與「白雪公主吃下了繼母給的毒蘋果」放在一起看,我會認為作者所說的「母性的負面性」是指女兒誕生之後與成長過程中,母性對於沒有受邀與被人遺忘所累積起來的怨恨。具體來說,就是另一個女人對這位小公主的嫉妒心,也可能正是母親對女兒的嫉妒心。我認為,正是因為有了母親對女兒的嫉妒心(以及父親寵愛女兒所導致的母親怨恨),使得女兒有可能對這個負面母性產生恐懼。

對身為母親的王后來說(注2),女兒的出生,奪去了丈夫對自己的注意力與關愛。女兒一天天成長,青春的光輝日益閃耀在她的身上,而自己的青春卻只會日益黯淡。女人最受不了的,不就是青春的消逝與愛人的忽視?這種嫉妒、怨恨、敵意與不安全感,若是以女兒為對象,就會產生母女之間的心理鬥爭,使負面母性開始作用。在最極端的狀況下,負面的母性可以殘酷到把女兒(的心靈)摧毀。而如前面所引的作者言,女兒對負面母性的恐懼,也可能導致其犧牲或扭曲自己。

雖然「母親對女兒的敵意」這個概念不容易讓人接受,但我們不加以批判,姑且將它視為女兒成長過程中必然要經歷的一個過程。就是在這個過程中,女兒心靈中的女性屬性開始邁向成長、成熟。這段時間,女性屬性必須與母性(無論正面或負面)達成協調和包容,停止過度保護,停止彼此的鬥爭,女兒才能邁向健康的成長。

作者認為,「女兒的成長建立在父母的保護和孩子嚮往獨立的微妙平衡上,這種平衡一旦被打破,女兒不是陷入性的瘋狂,就是反之被鎖進水晶棺。如此看來,如果從女性青春期成長的角度來討論,也許該說《玫瑰公主》出人意料地描繪了正常女性的心理成長過程。」(第117頁)

故事中,小公主被紡錘刺傷,意味著什麼?作者認為有不同的解釋,但基本上這是代表小女孩變身為少女的轉折點,從這個轉折點開始,少女已經有了與男性結婚的能力。但是,此時少女內心的女性屬性是還不成熟的,因此作者認為「少女不得不陷入長久的沉睡。玫瑰公主在玫瑰刺的守衛下,等待著女性屬性開花結果的『時機』降臨。沒有這種守護的少女是不幸的。」(第117-118頁)

看起來,這則童話消解鬥爭的方式是,讓女兒在一具備成為母親能力的當兒(也就是青春期一開始),就暫且陷入沉睡(沉睡之後就不會刺激負面母性的攻擊,反而會激發正面母性的保護)。女兒在低調安全的沉睡當中等待女性屬性的成熟,並且悄悄地把愛戀的對象從父親轉移為另一個男人(=王子)。有了這個沉睡的過程,女兒就不會對母親構成威脅,母親也不會對女兒產生敵意,而無論母親或父親都會有時間接受女兒蛻變為一個女人的事實。


有意義的沉睡

從童話故事中我們看到,男孩往往是在成功通過各種嚴酷挑戰之後,贏得了公主的芳心,開啟幸福美滿的人生。而女孩卻是在成為少女之後,進入沉睡狀態以等待王子的到來。雖然我個人並不喜歡這種被動的人生狀態,但是基於「存在即合理」的邏輯,也就暫且這樣了。

如果我對此故事的理解正確的話,那麼我覺得,當小女孩嚷著要跟王子結婚,或是展現出在等待真命天子的姿態時,這其實是在釋放一個訊號,讓她的父母開始有(心理)準備:有一天,女兒會愛上她的王子。這不是背叛父親,也不會威脅母親,所以身為父母的人請欣然地接受女兒的成長與成熟。

透過《童話心理學》河合先生的詮釋與分析,童話和寓言故事有了更豐富的層次與更深刻的內涵,讓人想要更多一探究竟。別的不說,本書讓我對《睡美人》這個故事有了新的理解(和諒解)。好吧,小女孩兒們,當妳們又開始做公主夢,等待王子的來臨,我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


注1:筆者對《穿長靴的貓》故事的兩篇賞析文:「長靴貓是個人才」以及「成就他人,成就自己」

注2:《白雪公主》中的繼母,在最初的版本中其實就是生母,但是因為這過於挑戰「母親慈愛」的普世人倫標準,後來格林兄弟將角色改成了繼母(本書第48頁有提到)。《玫瑰公主》中下魔咒的是未受邀的仙女,但我個人認為這也可能是借另一個角色(仙女)來傳達王后「被忽視的女性怨恨」。

9/25/2015

失意者的進擊:讀Eric Hoffer《狂熱份子:群眾運動聖經》

揪團嗎?不知從何時開始,揪團成了大眾流行的語彙。明明現在是重視個人自由、強調自主性的時代,人們卻還是有揪團壯聲勢、抱團取暖的行為,這是否透露著某種隱而未顯的人性需求呢?

如果對人們聚眾的行為感到多一分好奇,不妨來讀讀這本特別的著作:《狂熱份子:群眾運動聖經》(簡體版,原文為The True Believer: Thoughts on the Nature of Mass Movements)(注1),因為作者埃里克.霍弗(Eric Hoffer,1902-1983)也是很特別。



書的主題,很容易讓人以為是政治學者的著作,沒想到作者霍弗卻不是我們想像中浸淫學術機構多年的學究,而是靠自學出身。他在七歲時失明,父親喪失了希望,認定他是個「白癡」,沒想到十五歲時霍弗的眼睛復明,他又得以看見世界。雖然他因此錯失了接受正規教育的機會,成年後以勞力討生活,但曾經失明的經驗使他更加珍惜可以看見的機會,終其一生莫不把握時間盡情閱讀。1964年,他成為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政治科學高級研究員,但仍然在碼頭當工人直到退休。

由於長年從事勞動工作,霍弗經常來往的人當中有許多弱者、貧窮者、畸零人、失意人、落魄者、被壓迫者,使他的思想和見解得以汲取對真實世界的觀察。《狂熱份子:群眾運動聖經》是他的第一部作品,一出版即被視為經典之作,並廣為流傳。這本書旨在分析群眾運動的脈絡,幫助我們了解,是什麼樣的人在參與群眾運動,而他們的特質又是什麼。


狂熱的忠實信徒

生活在承平時期的人,對群眾運動恐怕會感到相當陌生,要不認為它是一種命中註定(某某暴政終究會被推翻),就是視其為偶發的歷史事件(某個不世出的群眾領袖奇蹟似地帶領群眾推翻了既定體制)。然而,根據本書的論述,無論是政治運動、宗教運動、革命運動、民族主義運動或社會運動,投身於群眾運動的人都具備著某些共同的特徵——例如,所有的群眾運動都會激發參與者狂熱投身的激情,激發其忠誠、盲從、仇恨和不寬容的情緒(注2)。而且,所有類型的群眾運動所吸引的其實是同一類的追隨者,同一類的心靈,而這樣的人,在本書中被命名為「忠實信徒」(true believer)。

忠實信徒是什麼樣的人?再次出乎讀者的意料,作者指出,群眾運動的主力參與者並不是我們想像中懷抱著熱切理想、目標明確的人,而是所謂的「失意者」(the frustrated),也就是,對現實感到不平、對自己感到不滿的人。失意者基於某些原因認為自己的人生已然失敗,於是便藉由參與群眾運動,投身在某個號稱神聖、高尚的事業中,藉此逃避屬於自己的責任、恐懼和缺點。這一點,乍聽之下會覺得難以理解。

參與群體的行為並不罕見——社團活動、民間組織、團體旅遊、大型集會、集體消費——可以想像,這樣的參與能夠滿足人所需要的安全感和認同感。但是,或許比較少人觀察到,群體活動也滿足了「逃離自我」的心理需求——人看見自己的不完美、際遇的不順遂,會有焦慮、煩躁、否定、厭惡、嫌棄的情緒,這會使人想要暫時甚至長久地逃離自我,以紓解心靈的壓力。


渴求逆轉的人生

當失意的人產生了「逃離自我」的需求,他們會怎麼做呢?作者很精闢地點出一種傾向:「一個人自己的事要是值得管,他通常都會去管自己的事。如果自己的事不值得管,他就會丟下自己那些沒意義的事,轉而去管別人家的事。」(第041頁)當失意者起而熱心又無私地關注「別人家的事」,會使他的行為籠罩著一層捨己為人的神聖光環。這光環會使當事人贏得旁人的嘉許和讚美,但看深一點,或許連當事人都沒察覺,捨己為人只是為了讓失意者忘卻那渺小而充滿缺陷的自我。

他們最深的渴望是過新生活,是重生,要是無法得到這個,他們就會渴望通過認同於一件神聖事業而獲得自豪、信心、希望、目的感和價值感這些他們本來沒有的元素。一個積極的群眾運動可以同時提供他們這兩樣東西。」(第039頁)

作者闡明,無論哪一種群眾運動,對人們來說都是一種「改變」的手段,可以滿足其對改變的渴望。對失意者來說,這正是扭轉人生的大好機會。趁著人多勢眾,最容易激發狂烈的熱情,也最有機會實現迅速而巨大的改變。

那些抱有希望的人……只要他們被一種遠大的希望所攫住,就會斷然前進,對現在無所顧惜,有必要時甚至會把現在毀掉,創造一個新世界。」(第035頁)

有關群眾運動「潛在的皈依者」,書中有很精闢的說明,有興趣的讀者推薦一讀。


意外的破窗者

個人認為,本書特別有意思的是第四部「始與終」,說明了群眾運動的進程。這裡頭有個殘酷的事實,那就是,少數人改變世界的初衷,在群眾運動生發茁壯之後,竟是不可避免地變了樣。作者指出,群眾運動並不是一開始就由狂熱的失意者帶領著殺出血路。「一個群眾運動一般都是由言辭人為前驅,由狂熱者實現,再由行動人加以鞏固。」(第232頁)

不知道大家是否聽過「破窗理論」?根據該理論,一個體制在遭受重大破壞和攻擊而陷入衰敗之前,必然已經先遭受到某種侵犯,就如同一間房子會遭竊或遭搶,一開始可能只是先被人砸破了窗玻璃,讓歹徒覺得有機可乘。

群眾運動真正的先發者,其實是所謂的言辭人(men of words),而且是心有不平的言辭人。「他們可以是教士、先知、作家、藝術家、教授、學者或一般的知識份子」(第210頁),言辭人的共同需求是「被肯定」,如果當權者對言辭人表現出禮遇、謙恭與懷柔的姿態,那麼言辭人也樂於被收服。然而,言辭人最無法忍受被輕忽、藐視和侮辱,一旦他們感覺不受尊重或受到羞辱,就會給出激烈的反擊——也就是使出言辭人最擅長的語言和文字,向大眾不斷傳播當權者的壞話。

言辭人可以在不知不覺中動搖既有的體制,削弱當權者的威信,使既有的信仰和忠誠弱化,從而為一個群眾運動佈置好舞台。」(第209頁)

飽讀詩書和才華洋溢的言辭人,就是這樣為群眾運動鋪路的,只是,他們可能不是故意的。他們並不知道自己是出於「受辱」而這麼做。他們也不知道對當權者發出質疑和嘲諷之聲而意欲爭取言論與思想自由,最後換來的卻是群眾對既有體制的質疑和不滿、對現行秩序的失去信心,以及一個崇尚盲從和激情的群眾運動!

當「窗子」被言辭人戳破了,舊秩序鬆動,群眾對體制的信念也遭到破壞,過了某個臨界點,渴望「逃離自我」的狂熱者就可以接棒上台了……

咦,等等,如果這一切的心理機制都是真的,那麼所謂的群眾運動,豈不只是工具,僅供某些人、某些群眾宣泄其對社會、對人生的無望和不滿?根據本書論證,恐怕在某種程度上是如此。

在科學昌明、科技發達的現代,人類可能自以為在文明的進程上跨越了好大一步,然而,從政治和社會中的人類行為觀察,其實基本的脈絡並沒有太大的改變,人們仍然渴求被肯定、被認同,群眾仍然在等待可以跟隨的領導者,在找尋可以安住心靈的信仰。

《狂熱份子:群眾運動聖經》讓我們看到,群眾運動並非偶然、混亂、無脈絡可循,它對某些類型的人特別具有吸引力,而也真的有些群眾領袖精於煽動、說服群眾,藉此達到其私人的目的。從本書中我看到,許許多多的眾人之事,如政治、宗教與社會事務,其表面和實質的內涵往往有天壤之別,迥異於我們直覺的印象。眾生是否能看透,標舉著神聖旗幟的改革運動,居然不過是一場「失意者的進擊」?

最後,我想以書中所引用的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湖濱散記作者)之言,向歷史上諸多群眾運動的領袖致意:

如果一個人生了病,無法發揮身體功能,甚或是腸子痛……他就會動念去改革——改革世界。」(第030頁)



注1:繁體中文版書名為《群眾運動聖經》,作者譯為賀佛爾。

注2:我不久前讀過的《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一書,也探討了個體在群眾運動中的特殊行為模式,指出人們在群體中容易出現情緒激化的表現(書評在此)。《狂熱份子》不同的是,作者將群眾運動「潛在的皈依者」分成八類來個別闡述。

9/12/2015

一個被辜負的女子,有沒有同類?:看電影《刺客聶隱娘》

記得大學畢業那年,從沒見識過社會險惡的我,認識了一位人生經歷有一點特別的朋友。據他自述,他的成長歷程頗有波折,其中包括在十幾歲時做過大哥身邊的「小弟」。當小弟做了哪些事情我已不記得,但我最記得他說,後來他決定脫離那個圈子,因為他知道自己不可能當「大哥」,因為他知道自己「不敢殺人」。

這句話,我至今難忘。就是在那時我才理解,一個「小弟」若想升級為真正的「大哥」,他在江湖中必須展現實質的作為……(但或許也有人是因為失手殺了人就順勢當上了大哥?)

取人性命這種事,有時當然是出於意外,但如果屬於故意為之,我相信那就真的需要當事人處在某種特殊的心態中。這樣的人,要不是天生偏向冷酷無情,就是後天能夠強自斷情絕義。

這樣的理解,我覺得可以作為一個輔助,來看《刺客聶隱娘》這部電影。畢竟,「殺手」這一行,無論如何都距離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很遙遠。我們有必要從聶隱娘這個角色的心境去設想她的人生選擇,揣摩一下這樣的殺手到底在想什麼。



(以下開始涉及電影情節的描述。)


少女成了殺手,怎麼回事?

聶隱娘是個虛構的人物,出現在唐朝的傳奇小說,被嵌入唐朝末年藩鎮割據、世局不安的真實時代背景中,是魏博將軍聶鋒的女兒。根據電影版的情節,隱娘幼名窈七(舒淇飾),小時候便被唐朝公主作主許配給魏博節度使的兒子田季安(張震飾),只待窈七成年後,兩人就要完婚。沒想到,某年,元氏率萬人投奔魏博,田家為了籠絡其勢力,達成政治上的結盟,竟毀棄了與聶家的婚約,讓田季安改娶元家的女兒。

遇到這種情況,您說說,窈七小姑娘作何感想?

然後,就在她十歲那年,一位尼姑(許芳宜飾)來到聶家,未經家長同意就把窈七「帶走」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可以這樣)。這一離開就是好幾年,渺無音訊。原來,這位尼姑是唐朝的嘉誠公主。她把窈七帶到深山的道觀裡,訓練她成為本領高強的殺手。(在唐朝的那個年代,政治圈子裡流行養刺客來暗殺政敵。所以看起來,刺客是當時頗熱門的行業……)

隱娘的本領練成之後,尼姑師父開始交派任務,例如要她某時去某地刺殺某人(似乎都是政治圈中人)。殺人,對隱娘來說輕而易舉,然而,她似乎有個罩門:當她見到刺殺對象與年幼的子女相處,就會心軟,下不了手。這當然犯了殺手的大忌。於是師父嚴格叮囑:「已後遇此輩,先斷其所愛,然後決之」。



有一天,師父又派出新的任務,這次是要隱娘回到魏博,去刺殺節度使田季安,也就是隱娘的青梅竹馬。這,誰也看得出是創造劇情張力的任務!尼姑師父當然是故意的,但我不知她是想藉由這次任務來測試隱娘的冷血指數,還是給隱娘一個便利的機會進行「女性的復仇」。無論如何,感覺得出這對隱娘來說是莫大的糾結。

隱娘回到魏博之後,與父母團圓,兒時的情景似乎歷歷在目,深埋在她心中的情感想必很複雜,而我們稍微讀得懂的,是難以自抑的悲傷。某一天的夜裡,她真的潛入了田季安的宅邸,但刺殺的行動會成功嗎……?


刺客眼中的世界,我們真懂?

電影中並沒有交代刺客養成的過程,但合理推論,隱娘除了必須習武練功,還得學會操作武器,並且反覆演練到純熟為止——練功夫的對象如果不是無辜的人類,就必定是無辜的野生動物了。參考唐代裴鉶所寫的傳奇小說,其中描述著:「……一年後,刺猿狖。百無一失。後刺虎豹,接決其首而歸。三年後能,使刺鷹隼,無不中。」

在扎實的訓練之後,「優秀」的殺手能夠做到傷人不動情、殺人不眨眼的程度。換句話說,得把情感拋諸腦後,才有可能達成殺人的任務。

聶隱娘雖然武功高強,來無影去無蹤,能殺人,也敢殺人,但是作為殺手,她其實是不夠專業的。她對孩童稚子仍有悲憫之心,她對田季安的情感似乎未能徹底斷絕,還有人認為,她不殺田季安是因為,不願田死了之後導致魏博大亂,生靈塗炭。

我看到的聶隱娘,是個武功高強卻不稱職的殺手,因為練成殺人本事之後她居然還保有自己的原則和判斷——什麼人她會下不了手,什麼人她認為不該殺,還有,什麼時候她決定「不幹了」。說穿了,聶隱娘根本不是冷酷無情的人(雖然整部片絕大多數鏡頭,隱娘看起來都是面無表情),也不是斷情絕義的人。這是她作為刺客不成功的地方,但卻是她作為一個人令人動容的地方。


被辜負的女人,何去何從?

看完這部電影,我有一種感覺,其中的愛情模式,或許並不算太稀奇:在政治局勢的考量下,田季安家毀棄了婚約,窈七的情感被辜負了。

毀婚,對田季安來說沒有多大影響,換個老婆他一樣是節度使的兒子,以後一樣會繼承父親的權勢。但是窈七不同,她的人生方向就此改變了——冷冰冰的外在政治局勢,搗毀了她對人生的美好想望。那是一場大時代小女子內心深處看不見的心碎。

一個女人在被辜負之後所能升起的悲傷和怨恨,用來激發殺手的潛能,似乎是剛剛好而已(就說女人是不能得罪的啊)。一個在情感上被迫陷入孤絕的女子,又進一步被迫踏上刺客的孤絕生涯,難怪電影要下這樣的標題:「一個人,沒有同類。」不過如前所述,即便聶隱娘已被訓練成身手俐落的刺客,她卻做出了不一樣的選擇,使得整個故事顯得那麼不同。



無論是傳奇小說的原初故事,或是電影改編後的戲劇情節,到頭來創作者都在為故事主角的情感和人性尋找一個去處。我看到聶隱娘是一個受了傷卻未被憤恨淹沒的人,在殺戮之中卻未放掉人性的人。她的初戀破滅了,她的童年破滅了,她再也走不回將軍女兒的人生道路,但是,即便如此她還那樣節制著自己的情感,守護著其中溫暖柔軟的部分,不讓其流失破滅。然後,當時機到來,她帶著這顆溫暖柔軟的心,去走另一條自己選擇的人生路。

不是每一個被辜負的女人都能夠保有這樣的理性,可是,這個故事暗示我們,真的可以有。那些經常被我們故意忽視或不小心遺漏的人性切面,或許終究得透過電影作品的呈現和詮釋,誘使或逼使我們去「看見」,以及「凝視」。

8/24/2015

不愉快的童年造就不尋常的作家?:開始認識喬治.歐威爾

如果邀請你現在坐下來寫一篇作文,題目是「歡樂童年」,你會寫些什麼?

不難猜想,許多人會在這樣的作文中提到與母親、父親或祖父母的相處細節,或是與兄弟姊妹及同學玩伴一起嬉戲、探險的成長經歷。最能夠輕易浮現腦海的童年回憶,往往夾雜著熱烈深刻的情感和情緒,也許是歡樂、期盼、感動、滿足,但也可能是失落、悲傷、憤怒、恐懼。

如果願意認真回溯童年,重新敘述那些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重要」事件,應該不難找到我們成長的軌跡。這裡所謂的「重要」,比較不是客觀的評判,而是每個人自己主觀的認定和詮釋。例如,某人記得小時候與弟弟為一根棒棒糖而爭執的那幕情景,並且對於當時母親排解爭端的方式耿耿於懷,多年下來,這段記憶成為「母親偏心」的佐證而刻印在心上。

有人會說,就是這樣的兒時經驗,「塑造」了一個人的性格(例如,因為母親有這種偏心的態度,使這個小孩從此「自我價值感低落」)。但是,也有人主張,是每個人的性格在決定其如何詮釋童年經驗(例如,這個小孩子出於較強的自我中心傾向,看到母親排解爭端的方式不利於自己,就認定母親偏心)。

無論是作為性格的因果源頭或性格的單純反映,兒時經驗可以說深具意義。有機會的話,我滿有興趣聽人聊起他們的童年往事,如此我便可以充當業餘偵探,在對方的敘事中找尋線索,目的不是為了刺探什麼家庭秘密,而是從中一窺其「成長的軌跡」,這通常可以幫助我更了解對方。

當然,要是有人直接把自己的兒時記憶形諸文字,那就讓人可以更方便地了解他的情感和思想脈絡了。


作家的童年竟是這樣的

大名鼎鼎的英國作家喬治.歐威爾(George Orwell,簡體版譯為喬治.奧威爾,1903-1950)寫過一篇「如此歡樂童年」的長文,收錄在《我為什麼要寫作》(簡體版,Why I Write,上海譯文出版社發行)這本書中。




先澄清一下,其實我還沒有讀過《動物農莊》和《1984》這兩部大作。我很抱歉,歐威爾的小說多年來始終沒有勾起我的閱讀欲望。為此深刻自省,我認為是由於自己始終對「政治小說」這個題材無感,於是敬而遠之。然而,或許是機緣到了,最近偶然讀到《我為什麼要寫作》一書中的幾篇歐威爾的人生自剖,開始令我對這位作家充滿好奇。

想到童年,歐威爾記得的是哪些事呢?當他以「8歲時被送入寄宿學校就讀、生活不適應而尿床頻頻」作為「如此歡樂童年」一文的破題,相信大多數讀者都會跟我一樣,大感意外而覺得必須盡快往下讀,一探究竟吧!

歐威爾的本名是埃里克.布萊爾(Eric Blair),他出生於英國殖民時期的印度,家庭背景屬於英國的「上層中產階級」。其實我不是很明確知道這個階級在當時英國社會中的面貌,但按照書中所陳述,他的家庭缺乏必要的財力來維持其階級地位。於是,很尷尬地,儘管歐威爾從小學到的是英國上層階級的口音,就讀的是貴族子弟在唸的預備學校,他卻必須依賴學校的資助才得以入學。

在學期間,勢利的校長和某位歐威爾特別痛恨的惡毒老師不時對他明示暗示:是學校減免了他的學費,他才能留在這裡(目的是寄望他日後以優異成績考進一流公學為學校爭光)。歐威爾的家境並不算窮困,但是在貴族和有錢人的圈子裡他們家卻必須面對財務窘迫的事實,這使他時常感到極大的難堪和羞辱。他曾回憶:「對一個孩子最殘酷的事情莫過於把他送到一個富家子弟的學校中去。意識到貧窮的孩子由於虛榮所受到的痛苦是成人所不能想像的。」(第19頁)

順道一提,同樣超乎我們想像的是,歐威爾就讀的那所預備學校,其舒適的程度竟「遠遠低於一個富裕的工人階級的家。例如,你一個星期只能洗一次熱水澡。伙食不僅吃得不好,而且吃不飽。」(第28頁)硬邦邦的床板、到處灌穿堂風的宿舍、積了塵土的過道、洗不乾淨的刀叉、稀粥裡總是可以找到頭髮和「說不清是什麼的黑色東西」、永遠黏糊糊的浴池水、骯髒破舊的廁所……這些事物實在不是我們一般人想像中貴族學校會有的配備。可是,歐威爾大概怕讀者不相信,於是特別強調:「不論是誰寫自己童年的回憶,都必須注意切莫誇張和自憐。……但是如果我沒有照實地記載這些基本上都是令人極其不快的記憶,那我就是弄虛作假了。」(第30頁)

多年前台灣曾流行一句廣告詞:「幻滅是成長的開始。」那種幻滅感,多數人可能會認為至少是從青少年階段才開始吧!然而看起來歐威爾卻是在八歲那一年就落入了幻滅的苦境,寄宿學校成了他體驗社會階級落差的第一現場。除了忍受師長的冷嘲熱諷,他還看盡了學生之間的勢利、虛榮和攀比。在自尊心屢遭打擊、挫折與屈辱的感受中,漸漸地,年少的歐威爾已歸納出,他心目中真實的社會是什麼樣貌,而什麼樣的人才有可能成功:

根據我周圍流行的社會標準,我是沒出息的,而且也不可能有出息。但是,各種不同的美德似乎神秘地互有關聯,而且在基本上是屬於同一種人的。舉足輕重的不僅是金錢,還有力量、美麗、魅力、運動員氣魄和精神,以及一種叫『膽量』或者『性格』的東西,在實際上,這意味著把你的意志強加於人的力量。這些品質,我一點也沒有。」(第52頁)



喬治.歐威爾 (圖片來源:英文版維基百科)


背上的負罪感

從某個角度來說,像歐威爾這樣的人生處境,其實並不罕見:一個人具有某種先天的優越地位(例如家世背景),但在另一方面又屬於某種弱勢(例如家道中落),就好比一隻鶴站在雞群裡是昂然高立,但偏偏一回到鶴群裡卻是其中最矮或最醜的。這樣的處境落差,很容易使人擺盪在時而優越、時而卑微的矛盾定位中。若想要認同優越的那一邊,卑屈和受辱的待遇便隨之而來,然而轉過身去,想要融入比較弱勢的那一邊,卻又發現有實際上的困難,畢竟,落難的王侯還是無法體會窮苦老百姓的痛。

帶著這些幾乎可以說是充滿創傷和痛苦的成長經歷,歐威爾後來對階級差異與歧視感到深惡痛絕。顯然,在階級制度分明的社會,並不會有真正的公平正義。制度造就了牢固的社會結構,上層的人勢必會剝削下層的人,上層人的生活空間勢必擠壓到下層人的生活空間。這是一種不能直視的階級差異,因此多數上層人都是選擇對它視而不見。但是歐威爾無法視而不見,童年的慘痛經驗使他對於人的被剝削、被踐踏特別感同身受,他那上層階級的背景,反而使他懷著深切的「負罪感」,覺得自己也是共犯,參與了對下層階級的剝削與欺凌。

歐威爾曾經喬裝成遊民、醉漢,混進庇護所,渴望接近底層的平民,被他們所接納(儘管他一開口就會被人識破他的出身背景)。他自願入伍,參與西班牙內戰以對抗法西斯極權。或許,被歧視、被排擠過的人,才能懂得何謂「人生而平等」,而什麼又是發自內心的尊重和包容。多年以後,歐威爾成為社會主義的信奉者,寫出了《動物農莊》、《1984》等深具時代意義的作品。


每個時代需要不同的救贖

話說回來,成長的經驗到底對一個人的影響有多大?我想這也是因人而異。童年往事有可能平淡瑣碎,也有可能成為左右人生重大抉擇的轉捩點,後者若再加上時代的背景,一個人的生命輪廓或許就此浮現。讀完「如此歡樂童年」,我不禁胡亂猜想,假使讓歐威爾晚出生三十年(例如1933-1980),避開兩次世界大戰的政治背景,或許同樣的寄宿學校悲慘經歷會使他日後成為兒童心理發展的專家也說不定!

歐威爾在文中不拐彎地質疑當年的教育經驗:「真正的問題是,讓一個學童多年生活在沒有理性的恐怖和精神錯亂的誤解裡,是否正常?」(第64頁)對這個問題,我想絕大多數人都會回答這是不正常的。但是,我們也無法否認,確實是如此不愉快的童年(間接)造就了一位不尋常的作家啊!

8/15/2015

語言,活著並變化著:兩岸語彙對照2

幾個月前,寫過一篇「兩岸語彙對照」,把自己平時察覺到,「同樣的意思,不同的中文使用者以不同的語彙來表達」的情況記下一些。本來以為自此可以搜集到一大堆,寫個十篇沒問題,想不到後來卻越來越少在生活中發現這樣的用語。

其實,在百度上可以搜索到很多這類流行用語或網絡流行用語,但我比較感興趣的是實際生活中會看到或聽到的語彙,畢竟我不是要編詞典。

我認為有一個主要的原因,那就是當我在一個不同的文化中待得越久,對於不一樣的語彙,會漸漸從陌生變得熟悉,然後也漸漸失去了玩味語言差異的敏感度(當然不希望這樣)。另一個原因則可能是,沒有持續去接觸具有異質背景的人,也就比較沒機會聽到特殊的語言用法。

所以,趁著新鮮感還在,再整理一些平常留意到,覺得有點意思的字詞。


簡體語彙:繁體語彙或解釋


卖萌:裝可愛

打酱油:不相干的人也來湊一腳、參一咖

靓女:美女、漂亮女子。這個詞的特別之處在於前一字的發音為「ㄌㄧㄤ、」。我常唸錯。

暖男:個性溫和的男子。(不過古天樂說,活著還有體溫的就是暖男。)

小鲜肉:體格散發青春魅力的年輕男子

老鲜肉:散發成熟魅力的中年男子

国际范儿:國際性的、世界性的

香饽饽:人人都想吃的東西。用來指稱非常受歡迎的人事物

杠杠的:非常好,好得沒話說

皮卡:pick up truck,小貨卡

靠谱:可靠。(自從習慣用「靠譜」這個詞之後,就再也想不起別的替代用法了。)

高能:才能優秀過人

不明觉厉:「雖然聽不懂對方在說什麼,但感覺好像很厲害」。這有點諷刺對方在裝高調、裝深奧。

没但玩:指某件事「沒意義、沒價值,但是很好玩」

然并卵:「然而並沒有什麼卵用」。用來表示徒勞無功的無奈。

城会玩:「你們城裡的人真會玩」。諷刺對方花樣真多,做的事令人難以理解。

秀分快:「秀恩愛的伴侶分得快」。對秀恩愛行為的吐槽。

果取關:「果斷取消關注」。停止在網路上追蹤或關注某人(通常指名人,也可能是朋友)的動態。

表叔:用來指稱享受權勢、作威作福的官員

毁三观:三觀指的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毀三觀的意思就是原本的思想信仰被徹底顛覆了。

秀下限:把自己最糟的一面呈現出來了還渾然不知

咋呼:就是有一種人有事沒事都會大聲嚷嚷,聲勢很大,但不是不懂裝懂的胡扯,就是遇事慌亂搞得大家很緊張。

冲破次元壁:穿越時空。好像是遊戲用詞。可用來形容某人的言行和想像力突破現實。

8/09/2015

媽媽說人多的地方不要去:讀勒龐的《烏合之眾》

料想是時代的氛圍感染了我,前陣子在書店瞥見這本書,雖然封面看起來有點學術(很白淨),而且還用收縮膜封包以致無法翻閱,卻還是好奇地買回家了。因為有一種感覺,未來,「群眾」這個概念將會越來越重要。

這本書就是法國作家古斯塔夫.勒龐(Gustave Le Bon, 1841-1931)所著的《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簡體版,原文The Crowd: 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介紹這本書,必須附帶說明它的成書時間:初次出版於1895年——那一年,距離今天(2015年)已經120年了,但是距離法國大革命(1789年)才106年。而在那一年的亞洲,1895年4月,清朝政府與日本簽訂了馬關條約,清朝因甲午戰爭戰敗而將台灣和澎湖割讓給日本。



換言之,本書作者身處的時代,正值劇烈的動盪與變遷,歐洲不平靜,亞洲不安寧,到後來還發生天翻地覆的兩次世界大戰(1914年至1918年;1939年至1945年)!在近代動盪局勢中所發生的種種政治、經濟、思想、社會、信仰的大破大立,深深影響著現在的我們。而其中一個需要更受關注的課題或許就是,群眾的興起。


從背景變主角,「群眾」興起

在那個民權運動風起雲湧的時代,「民主」和「自由」等思潮從歐美國家向各地蔓延擴散。歷史悠久的君主政體竟被推翻了,根深柢固的君權神授觀念遭受質疑,而曾經高高在上的皇室與貴族成員居然也有淪為過街老鼠的一天。這是一個前所未有的局面。那些在法國大革命期間衝入巴士底監獄的,那些在街頭聚集,目睹皇室成員被送上斷頭台的,都是「群眾」。當世界不再只是少數幾個人說了算,理論上是會更好,但是,如何建構一個能兼顧大多數人福祉的世界?稍微一想就能理解這並非簡單輕鬆的事。

本書作者回顧自大革命以降,法國社會上發生的種種(主要是悲劇事件),他敏銳地觀察到,群眾雖然是由單獨的個體所聚集而成,卻有著獨特的集體心理以及行為模式。(注1)

在介紹書中的要點之前,先打個預防針。「烏合之眾」這個名稱聽起來有點負面:如果聽到有人稱呼我們所屬的群體為「烏合之眾」,想必會令我們感受很差(=脾氣會上來)。但是我建議,在我們閱讀本書或理解「群眾」這個主題時,請盡量試著在觀察者(如作者)和被觀察者(如群眾一員)兩種立場之間切換,設身處地,這是為了保持理性,也是求取觀點的平衡。

如果你曾參加任何一種群眾活動,例如選舉造勢、跨年晚會、流行歌手演唱會、街頭遊行,就不難體會,當我們身在群眾之中,受到氣氛的感染,真的會有一種充滿力量與激情的感覺——成千上萬人一同歡呼、一同嘆息、一同高歌、一同怒吼,那種感覺很棒對嗎?是否,一旦置身在人群之中,就有一種莫名的驅力,會使我們不由自主地去做一些平常不做的事,說一些平常不說的話?群眾這個集合體,到底具備哪些特性?


「我們」,不等於N個「我」

作者認為,群體會表現出一種「無意識行為」,有別於單獨個人的「有意識行為」,而且這種無意識行為的力量十分強大。過去,社會中的絕大多數人受到君權的統治,無從聚集以產生力量,因此頂多只有在改朝換代之際、社會結構毀壞之時,群眾的身影才會出現。到了近代,由於君主專制的崩解、宗教信仰的弱化等因素,「群眾的聲音已經取得了優勢。」作者甚至直言預測,「一股最終仍會存在下來的現代至高無上的力量,即群體的力量。」(第051頁)

群體並不是「個體的總和」那麼簡單。當一群人聚集在一起,「會表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他們的感情和思想全都採取同一個方向,他們自覺的個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種集體心理。」(第062頁)作者指出,人們即便在智力與教育程度上有很大的差異,本能和情感卻是非常相似的,而正是這樣的本能和情感在主導著無意識、決定著我們對大多數事物的直覺反應與感受。所以作者指出,智商再高的人,一旦身在群眾之間,智力也會降低,表現出令人吃驚的愚蠢行為。

置身在人群之中,不但人的個體性降低,匿名性也升高了,使個體不再像平時那樣受到責任感的約束,而人多勢眾的力量感,更使人可以輕易卸下理性和理智,順隨著本能和情感而行動。所以作者指出,人在群眾之間,可以做出他平時絕對不會做的暴力與低劣行為。

作者更觀察到,情感和行動在群眾中具有「傳染性」(互相模仿?)。而且長時間融入群體行動的個體,會處於一種類似被催眠的狀態,變得很容易接受暗示,根據暗示而採取行動。這種傳染性、暗示性力量之強大,少有人能免疫。「在群體中,具備強大的個性、足以抵制那種暗示的個人寥寥無幾,因此根本無法逆流而動。」(第071頁)

既然群眾的行為很大程度上受到無意識的本能和情感的驅動,就不難理解作者所列舉的以下這幾項群眾的特點:

群眾是衝動、多變和急躁的:因為易受刺激,所以難以預測,可以時而表現得高尚、時而表現得野蠻。
群眾易受暗示和容易輕信:既然放下了理性,就極容易失去批判和質疑的能力。
群眾的情緒誇張又單純:越是單純誇張的情緒,越容易模仿和互相傳染。
群眾傾向偏執、專橫和保守:當理性被情緒與本能衝動淹沒,只剩下最簡單的是非,那就是黑和白,不能有灰色。(很像小孩子?)偏偏在這種專橫的任性表現之下,導致群體很容易對強權卑躬屈膝,對弱者頤指氣使。
群體會表現出道德行為:個體對自己利害得失的計算也跟著理性放下了,所以可以表現出不計名利,可以獻身、犧牲、慷慨赴死。


對照這幾項特點,再拿出幾個常見的中國成語來對照,覺得很有意思:我們常用「群情激憤」來描述眾人集體的憤怒不滿,用「寧犯天條,莫犯眾怒」警告群眾的憤怒比天條還可怕——惹不起!「眾志成城」代表群體強大的力量具有創造性和建設性的一面。至於「群龍無首」則提醒我們,群眾需要領導者。


如何駕馭群眾?

群眾的力量強大卻難以預測,既可以是具備奉獻精神的義勇軍,也可以是燒殺擄掠的強盜幫。那麼,是否有可能駕馭或引導群眾呢?在本書中,作者針對群眾的特性,找出一些領導他們的原則。


要想領導他們,不能根據建立在純粹平等學說上的原則,而是要去尋找那些能讓他們動心的事情、能夠誘惑他們的東西。」(第056-057頁)換言之,就是不能訴諸理性,而是要訴諸情感,而且是比較膚淺、容易打動人心的情感。

給群體提供的無論是什麼觀念,只有當它們具有絕對的、毫不妥協的和簡單明了的形式時,才能產生有效的影響。」(第104頁)意思是說,觀念不需要符合邏輯、不需要正確、更不可以複雜,甚至有所矛盾也無所謂,重點是要簡單易懂、直指人心——也就是能夠進入無意識,使其變成一種情感。

看這情況,理性在群眾中還真是毫無用武之地。作者直言:「群體推理的特點,是把彼此不同、只在表面上相似的事物攪在一起,並且立刻把具體的事物普遍化。知道如何操縱群體的人,給他們提供的也正是這種論證。」(第109頁)例如「吃腦可以補腦、吃心可以補心」這樣的觀念並不科學,也是錯誤的邏輯,卻深入人心而極難翻轉。

另外,若想觸動群眾的本能和衝動,必須善用「形象」,因為最容易形象化、最鮮明、最栩栩如生的事物,才足以引發群眾的激烈反應。「只有形象能吸引或嚇住群體,成為他們的行為動機。」(第111頁)書中提到,「上千次小罪或小事件,絲毫也不會觸動群眾的想像力,而一個大罪或大事件卻會給他們留下深刻的印象,即使其造成的危害與100次小罪相比不知小多少。」(第114頁)意思是,群眾傾向於特別關注駭人聽聞的一兩樁事件,可是對於影響可能更深遠但不具鮮明形象的事件,則根本漠不關心。

既然群眾的角色越來越重要,我們當然會關注,什麼樣的人有能力對群眾產生影響力?因為這樣的人,是現在也將是未來各類公共場域中的領頭者。


誰能駕馭群眾?

作者提到,「只要有一些生物聚集在一起,不管是動物還是人,都會本能地讓自己處在一個頭領的統治之下。」換句話說,「被領導」是生物的本能。人渴望被領導。「一群人就像溫順的羊群,沒了頭羊就會不知所措。」(第172頁)

我們已經知道,想要影響群眾,必得訴諸情感,因此作者認為,群體的領袖不可能是那種深謀遠慮、瞻前顧後的思想家,而比較可能是信念堅定、意志堅強,甚至具備「神經質」、「好興奮」、「半癲狂」的特質。這是個矛盾的事實:群眾本身易受刺激而多變,卻渴望一個有堅強意志、狂熱信仰的人來領導他們。作者指出,從人類歷史上看,「信仰」所產生的力量最為驚人,而信仰的建立,則都是源自人群中影響力超強的領袖。

那麼,過去與現在的群眾領袖,是用什麼方式來「動員」廣大的群眾?本書歸納出三個明確的手段:「斷言法」、「重複法」、「傳染法」。

作出簡潔有力的斷言,不理睬任何推理和證據,是讓某種觀念進入群眾頭腦最可靠的辦法之一。一個斷言越是簡單明了,證據和證明看上去越貧乏,它就越有威力。」(第180頁)不過,有了斷言,還必須不斷地重複,才能深植人心。「不斷重複的說法會進入我們無意識的自我深層區域,而我們的行為動機正是在這裡形成的。」(第181頁)洗腦般的不斷重複,嗯,消費品廣告的威力就是這樣來的(例如,「感冒用XX,咳嗽用XX…… 」。日後在感冒咳嗽之時,會令人直覺想起這個XX品牌)。

當斷言經過了有效的重複之後,就會開始流行,產生強大的傳染力。相關的觀念、情感、情緒和信念,會像病菌一樣在群眾中擴散開來,變得越來越普及,而且根深柢固。

不過,作者特別強調,想要有效影響群眾,還必須具備某種「名望」。名望指的是一個人、一部著作、一個觀念所具備的某些條件或特質,會在無意識層面自動引發人的情感和本能,例如崇敬、畏懼、讚賞、羨慕等。


群眾的時代,渴望領袖的時代

有些名望來自外在,包括財富、職位頭銜、名譽、衣裝,例如首富的地位、軍人的制服和醫生法官的袍子。有些名望則是無形的,但能夠透過重複的斷言與傳染,而形成一種共同的信念,例如文學家或藝術家透過不斷的被吹捧、宣傳,到最後成為市井小民看不懂卻也跟著推崇的大師。

這其中的奧妙就在於,名望的因素會支配群眾的頭腦,「完全痲痹我們的批判能力。」(第187頁)因為「群眾就像個人一樣,總是需要對一切事情有現成的意見。」(第191頁)而名望恰好可以提供現成的意見,讓人省去許多思考和判斷的力氣。

然後,作者以拿破崙為例,指出還有一種名望是來自個人特質(我個人覺得可以稱之為氣勢、光環或氣場),一種不怒而威的領袖氣質,足以讓萬千群眾(其中不乏聰明英勇之士)願意為此人出生入死。

有了名望,不需要知識學歷,甚至一開始也不需要功勳業績,一個領導者就得以支配、操縱群眾。但是名望並不會永續,一旦領導者落入了失敗,名望也會跟著消失,而且「昨天受群眾擁戴的英雄一旦失敗,今天就會受到侮辱。當然,名望越高,反應也會越強烈。」「信徒們總是窮凶極惡地打碎他們以前神靈的塑像。」(第199頁)

群眾領袖上台時,被尊為神一般的偶像,等到下台時,卻像落水狗一般狼狽不堪……這種現象,大家應該不陌生吧!可惜歷史總是一再重演。我們該說是這些群眾領袖不夠強,才讓群眾的期許幻滅,還是該歸諸群眾本身的情緒化與多變?


我們何曾注視過群眾?

或許因為我們自己常常就身在群眾之中,因此比較傾向認同群眾,而少有機會從客觀他者的角度去「注視」群眾——觀察群眾說了什麼、做了什麼,以及去理解「群眾在想什麼」。

例如我們聽過「盲目從眾」的說法,但似乎不曾細想,為什麼人一旦進入了群體之中,就會失去理性自主的判斷力?而且,我們恐怕總認為盲目從眾的都是別人,不會是我們自己。群眾的集體心理與行為,比我們直覺所能想像的更複雜和神秘,只是我們往往視而不見。


網路時代不可承受之輕

現今,人們普遍認定自己對國家發展、社會、政治、經濟、環保、法律、消費市場等各層面擁有「話語權」,甚至「決定權」,而且越來越習慣透過群體的形式來施展影響力,例如公職人員選舉、公民投票、街頭遊行、消費者運動等。人們越來越意識到,「聚眾」是有力量的,而且似乎開始在大大小小的場合中嘗試施展這個力量。小則揪團消費、在網路上集體按讚或留言洗版,大則實際到街頭參與遊行活動,投入政治抗爭。

各種類型的群眾,其實已經存在於我們生活的場域中。執政者面對的是選民;企業面對的是消費者群體以及員工;公眾人物面對的是越來越勇於力挺或嗆聲的廣大民眾;至於一般人呢,很可能也正透過社交媒體如臉書、推特、微博、微信,以一種前所未有的方式在面對著自己的「社交圈」、「朋友圈」。

這樣的趨勢,美其名為「民主的實踐」、「人民的覺醒」、「消費者意識抬頭」,但其中也不免隱含著風險。畢竟,如本書所指出的,群眾具有容易受情緒牽引、輕信、專橫、多變等特質,如果是完全未經組織的群眾,其行為表現更是難以預測和捉摸。

尤其進入網路時代之後,群眾得以輕易在虛擬空間裡集結、發聲,「網友罵翻」的報導已是稀鬆平常。我們看到,當群眾滿意或喜歡你的時候,他們是你最死忠的粉絲和按讚部隊;當群眾不滿意或討厭你的時候,他們是「打臉」毫不手軟的鄉民或網民。無論在實體世界或網路平台,我們都有更迫切的需要去了解群眾的集體心理,了解危機處理的原則,準備好因應不時會爆發的衝突。


未來,群眾將往什麼方向走?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這句話說起來多麼老套,但用來比喻群眾,仍是那麼的貼切。勒龐先生在一百多年前寫下對群眾的觀察,有人讚揚他真知灼見,但也有人認為他的分析有偏頗,但不可否認的是,他的這部(不厚的)著作,多年來一再重印、被翻譯,而且已成為探討群眾心理的重要參考之作。

作者對於群眾勢力的出現,其實感到相當的憂心,他認為群眾可能使西方文明倒退到混亂的無政府時期,而且他指出,「創造和領導著文明的,歷來就是少數知識貴族而不是群體。群體只有強大的破壞力,他們的統治永遠無異於一個野蠻階段。」而且「徹底摧毀一個破敗的文明,一直就是群眾最明確的任務。」(第054頁)換言之,一個繁盛的文明不會是因群眾而導致破敗,但是破敗了的文明卻會被群眾進一步摧毀。


古斯塔夫.勒龐(圖片來源:英文版維基百科)


民主和自由的浪潮,至今還在沖刷著我們,這兩種觀念已經成為真理般的存在,若有人對之稍加質疑,都有可能犯眾怒。然而,信仰民主和自由的我們,真的覺得眼前的社會沒有可質疑的餘地嗎?擾攘喧騰無效率的議會,時而討好人民、時而顢頇專斷的政府,追逐收視率而不斷挑動民眾情緒的媒體,充斥謾罵和對立的網路空間,占據注意力資源、無所不在的廣告……至少我個人認為,當前的世界需要更好的領導者,而身在群眾之間的我們,更有必要對群眾的盲點、弱點心生警惕,防止有心者對群眾的惡意操縱。

如果我們想要對這世界的紛擾混亂加以梳理,勢必得將群眾的因素考慮進去。《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或許可以作為理解群眾的起點,我認為相當值得一讀。



注1:在本書中,作者把民族(種族)視為影響群眾集體心理與行為的一個重要因素,但由於書中主要是在比較盎格魯—撒克遜人(英國人)與拉丁民族(法國與西班牙)的差異,而且種族主義的論點至今已經不太能被接受,所以我決定略過這部分的介紹。


8/02/2015

「教育」難道不是一種幻覺

這種制度的危害要比這嚴重得多,它使服從它的人強烈地厭惡自己的生活狀態,極想逃之夭夭。工人不想再做工人,農民不想再當農民,而大多數地位卑賤的中產階級,除了吃國家職員這碗飯以外,不想讓他們的兒子從事任何別的職業。」(第143頁)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得出來,前面這段引文所提到的「這種制度」,指的是「教育」。

或許只有我一個人覺得,它所描述的教育「危害」,某種程度上滿符合我自己的經驗以及我所看到的現象——「教育改革」之後,愈來愈多人得以唸大學,取得高等教育的文憑。然後,不管是畢業生自己,還是他們的家長,理所當然無法接受已經念過大學的人還去工廠或田地裡工作。(這無可厚非。)然後,尤其在經濟景氣不理想的當兒,許多家長還真的會期望孩子最好能通過高普考,謀得一份穩定的公職。(這也無可厚非。)可懼的是,在個人層面無可厚非的人生願望,從整體社會層面上看,卻讓人覺得這樣的教育是否哪裡不對勁了?

教育的結果,反而是令愈來愈多人民對自己的生活處境感到不滿,這豈不是很矛盾嗎?或許部分原因出在,我們普遍對教育抱持著太高的期望:「窮不能窮教育」、「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點」、「透過教育能改變命運」,這些話語的雋永和催眠力,使家長和學生們都不由自主地投放了大量的時間、金錢與人生資源在教育上。問題是,如果現代的教育真能夠帶來人們所期望的高投資報酬率,能夠使人民實現出人頭地的偉望,那麼為何「擔任公職」這個選項沒有成為雞肋,反而是許多人擠破頭的熱門目標?

其實,第一段的引文並不是在講台灣。它是來自一本1895年初次出版的書,法國作家勒龐(Gustav Le Bon, 1841-1931)所寫的《烏合之眾》(The Crowd: 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中文譯者馮克利)。作者所描述的是發生在法國的教育現象,而且距今已經超過一百年了,居然還能讓我對號入座,我想這是因為我們同樣處在一個現代化的浪潮下:推翻了君主政體或封建制度之後,所謂的民主政治制度帶來了全民受教育的機會,使得受教育首次成為人民的權利兼義務。

然而,勒龐犀利的眼光觀察到,全民受教育的結果並不是集體精英化,而是集體平庸化。他引用法國思想家丹納(Hippolyte Taine, 1828-1893)的話,描述那些通過了重重考試的人:「……他們的精神活力衰退了,他們繼續成長的能力涸竭了,一個得到充分發展的人出現了,然而他也是個筋疲力盡的人。他成家立業,落入生活的俗套,而只要落入這種俗套,他就會把自己封閉在狹隘的職業中,工作也許還算本分,但僅此而已。」(第148頁)


人生就這樣?

或許我個人比較悲觀,在我看來為大眾所設計的「教育」,只能稱為「綜合洗腦系統」,它能夠教導出一個個認得字、會做基礎算術的國民,但更重要的是讓這些國民在多年的集體學習之後,學會服從權威、畏懼權威,如此他們才會記得在離開校園後的人生裡循規蹈矩,按時納稅,跟隨著政令宣導和媒體宣傳而行動,並保持對政治、法律、社會等公眾議題的疏離無感,甚至恐懼排斥。到最後,從這個教育系統出來的人(包括父母和孩子們),最安全合理的期望,似乎也就是向政府展示自己多年來訓練有素的背誦和依規定行事的能力,以謀取一份公職,使人生憂苦最小化。(再一次,這無可厚非。)

最近,有年輕的學生發起了「反微調課綱」「反黑箱課綱」的抗議行動,在當局並不友善的回應之下,有個學生結束了自己的生命。我覺得把自殺污名化或悲壯化都不適合,但感到很難過的是,為什麼在這個國家,年輕人的課餘活動不是去享受青春、廣泛求知、鍛鍊體魄、累積對未來有助益的各種經驗,而是得去衝撞號稱自由開放、實則權威保守的體制,並一次又一次累積挫敗感和對社會的失望?更教人心痛的是,在這個過程中,權威的陰影,透過警察的拘捕、師長的關切、家長的訓斥,盤旋在脆弱易感的年輕心靈之上。

這或許就是現在年輕人所要面對的現實:除了大學的窄門變寬了之外,無論是工作機會或創業條件,無論是法律、政治或教育的變革管道,都被年長的先占者設立了重重的障礙,以至於那些晚了幾年出生的年輕人,不但找不到出路,連呼吸都變得困難了。

或許,現代的教育根本是在製造一種幻覺,它先讓我們產生成為精英、出人頭地的期望,然後又讓我們對自己的終究平凡無奇感到失望。我們還以為是自己學得不好、考得不好,於是便把這份期望繼續交棒給下一代……殊不知洗腦系統就是用來洗腦的,沒有別的功能!

對於人生,如果想要獲得不同的結果,很悲哀地我覺得我們恐怕需要從這個教育系統以外的地方去尋找了。


7/29/2015

成就他人,成就自己:再聊《穿長靴的貓》

幾年前我讀到《穿長靴的貓》這本故事書,並把心得寫成了「長靴貓是個人才」一文。往後不時回想,總覺得這個故事還有探索的空間,所以乾脆就來整理一下「長靴貓教我的事」。

我們自小熟讀許多寓言故事和童話故事,都知道這些故事的標準配備往往包含超現實的角色,以及荒誕不合邏輯的情節,例如貓會講話、老鼠會變成馬、油燈裡藏著巨人、豬能蓋房子。在這些製造驚奇和想像的角色與情節背後,我們也都知道,許多故事暗藏著「道理」,有些是倫理道德的教化,而更多的是從古老社會傳承下來的處世智慧。

好的故事能透過生動的想像畫面、起伏跌宕的劇情,口耳流轉、代代相傳,給人激勵、撫慰和教導。那麼,從《穿長靴的貓》故事中,我們可以得到什麼呢?


一定要是「貓」嗎?

在童話或寓言故事中把主要角色設定為「非人類」,有一個明顯的好處,就是可以讓讀者擺脫對人類形象與能力的既定思考,讓角色有更豐富多變的表現空間。在長靴貓故事中,磨坊主人的小兒子漢斯,在哥哥分家產時「被分到」一隻貓,說穿了就是什麼也沒分到,然而等到故事展開之後,這隻貓的本事超越了任何人,也超越了讀者的想像。試想,如果這個角色不是貓,而是一個「僕人」,那麼就算這個僕人本領多高強,也難以製造出強烈的戲劇反差感和驚喜感。

再者,這個貓的角色,無論如何才華洋溢,都不至於威脅到主人漢斯的地位。所以我們看到,儘管故事通篇都是長靴貓在大顯身手,但國王只會欣賞卡力拔伯爵(=漢斯),公主也只會愛上卡力拔伯爵,而最後跟公主結婚的,也是卡力拔伯爵。

可以說,在這個故事裡,長靴貓就是一個「成就他人」的角色,這樣的角色在神話、童話、寓言、英雄故事中並不少見,在現代生活中更是普遍:秘書、公關、特助、幕僚、左右手、賢內助……只要我們願意把照向成就者的聚光燈往他(她)們四周一掃射,必定可以瞥見「長靴貓」的身影。那麼,長靴貓如何成就他人?


長靴貓的第一個本事:設定目標

看似無用的貓(連名字都沒有!),一開口跟主人漢斯說話時,想必故事裡的漢斯和故事外的讀者,都瞪大了眼睛驚呆了。但是,會說話只是角色的設定,還算不上「本事」。這隻貓所展現的第一個本事,我認為是他從一開始就已經想好了要怎麼「輔佐」主人——我們看到他添購了長靴、打獵背袋、布口袋這些道具,這意味著他已經把行動的計劃都想好了(一開始沒人知情),而他所設定的目標(也沒人知情),就是讓漢斯當上駙馬爺!

如果故事一開始就明白指出這個終極目標,會讓人覺得遙不可及,也失去了故事的趣味,然而縱觀長靴貓所做的一切,我們會發現都是在朝這個目標逼近——目標的中間點,就是將漢斯塑造為「卡力拔伯爵」。只不過,做法並不是幫漢斯添購伯爵的衣裝那麼簡單,而是以伯爵之名,致贈獵物給國王,而且拒絕接受賞金,展現身為伯爵的慷慨。然後製造出「伯爵擁有城堡與大片土地」的華麗印象,讓國王另眼相看。對國王來說,與一介平民交往,甚至把女兒許配給對方,那是絕不可能的事,但如果對方有伯爵的身分,不可能就變成了可能。

長靴貓的目標夠遠大,不是讓漢斯有飯吃、有地方住而已,也不是幫漢斯去報復無情的哥哥們。儘管「成為駙馬」這個目標從來沒經過漢斯本人的同意,卻在長靴貓的強力執行之下,改變了漢斯的人生風景。


長靴貓的第二個本事:善於打造形象

應該不難看出,長靴貓深知門面和外表對人心的影響力。當他買了一雙長靴自己穿上,我們還覺得莫名其妙,後來才體會到,這是為了引人注目,創造一種識別感——原本不起眼的一隻貓,穿上了長靴之後,成了「伯爵的得力助手」,讓人忘也忘不了。

長靴貓在國王與公主面前,逐步營造有關漢斯的良好印象:他穿著帥氣的「長靴」,把獵物送進皇宮給國王進補,還特別強調這是「卡力拔伯爵」的心意,而且「不求任何回報」。他要求漢斯脫掉衣服去河裡游泳,讓隨後來到的國王看不到漢斯原本的窮酸樣。他更平白替漢斯創造出坐擁田地和城堡的印象,於是連全國最有錢的國王都不能不佩服有加。

或許有人會覺得國王很愚昧,居然被一隻貓耍得團團轉,但是其實這說明了,人是多麼容易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一個人只要顏值高、身材好、裝扮得體、名車豪宅、說話充滿自信,或甚至只要跟某個名人合影拍張照,似乎就會瞬間提高在眾人心目中的好感度,不是嗎?這說起來很膚淺,卻是人類社會運作的現實,而長靴貓顯然把這個心理機制玩轉得淋漓盡致。


長靴貓的第三個本事:以小搏大

長靴貓並不是投資專家,卻能把一個窮小子「炒作」成駙馬爺,這算不算是以小搏大的成功案例呢?

這隻不尋常的貓,用漢斯手邊僅剩的錢,買來了三樣小道具。他穿上長靴,搖身一變成為人人眼中「卡力拔伯爵」最得力的助手。用打獵背袋和布口袋捕捉到的獵物,呈獻給國王,成為珍貴的補品,並獲取了難得的關注與好感。長靴貓要求農人向國王表示這廣大的土地都是卡力拔伯爵所有,以及從魔法師手中取得城堡,這過程幾乎是「零成本」!

零成本不代表沒價值。以小搏大的訣竅就在於,如何巧妙運用微小的價值,把它傳遞給最願意買帳的人,使這份價值數倍放大。


故事開始的地方

長靴貓的故事,基本上說的是磨坊主人的小兒子如何被哥哥們欺負,帶著一隻貓被趕出老家,眼看著就要過著潦倒的生活,卻因為這隻貓出聲説話而開始充滿了希望和契機。命運開始扭轉了,但漢斯憑什麼擁有這般的好運?

如果要強行猜測的話,我會認為漢斯是一個愛護動物的人。一直以來,或許就是漢斯在照顧著這隻貓,所以分家時哥哥們才會把貓分給他。有這個前提,接下來的情節,你可以說是貓在報恩,也可以說是漢斯的敦厚性格促成了好運的發生。

故事中我們看到漢斯幾乎什麼也沒做(只去河邊游了個泳),其實他最關鍵的作為就是「信任」——信任長靴貓的一切安排,並充分配合。你可以說他是「沒個性」,也可以說他有一種「領導者風範」,無論如何,他透過這份信任成就了自己。

雖然我們通常覺得人應該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命運應該由自己去創造,但是在很多情況下,命運的扭轉往往不是靠一己之力,反而常要憑藉團隊的合作,透過不同才能的互補而達成。有些人具備領導者的資質,有些人具備幕僚的本事,各展其才、各得其所才是最理想的。

話說回來,我很好奇,這隻懷有驚世長才的貓,為什麼會出現在一個顯然生意慘淡的磨坊主人的家裡?感覺這一段可以寫個「長靴貓前傳」之類的故事!有趣的是,這個不怎麼稱頭的故事場景,反而讓長靴貓得以大顯身手!

在人生中,如果我們將自己定義為漢斯的角色,我們能不能去信任身邊比我們更有才華的人,讓他們有機會來成就我們?如果我們認定自己屬於長靴貓的角色,我們能不能在一個可能也不是太稱頭的場景中,施展才華,展開一場充滿驚喜的人生冒險?

7/18/2015

提升「體貼指數」的25個方法:讀《生命就當這樣美好》

曾聽過有人戲稱,手機已經成為現代人的重要「器官」。其實這句話還欠東風——我們還在等手機大廠開發出可以讓人在沖澡時回短訊、游泳時按讚的手機,才能夠使「手機不離身」正式寫入歷史,註記在人類文明的里程碑上。

在科技努力跟上文明願景的同時,也許有人跟我一樣,遇過這種情況:朋友相約喝咖啡,聊天之際,對方不時拿起手機查看(可能在確認有無訊息進來),有時甚至因此中斷了聊天,對方兀自專注在手機屏幕上又滑又點。現代人應該對這種情況習以為常嗎?

或許我們的社會已經進步到多數人認為「禮貌」已經內化而不需再多學或多談的程度,畢竟我們「最美的風景是人」,然而事實上,在許多生活的細節,也就是最需要禮節和體貼的地方,我們仍不時感受到自己或他人的不足。

與人相約,某些人習慣性遲到(不管有無事先告知)。
一群人出入公共場所,不自覺放大了交談的音量,或是並排著走路,阻擋了通道或出口。
交通壅塞的尖峰時刻,禮讓的風度往往就不夠用了。
在商家排隊等待結賬或接受服務,把不耐的情緒發洩在店員的身上。
長輩關心晚輩近況時,熱心地催促「趕快結婚」「趕快生小孩」。
在社交媒體上隨著新聞事件評論當事人,發表情緒化的評論。

說實在的,即便我們已經知道怎樣做才算禮貌,也並不是每一次都能做到位,畢竟禮貌不是一系列的標準作業流程,而是需要依人際互動的不同狀況,採取不同的做法。世界上沒有禮數周到、從不冒犯人的模範生,只能說,有些人比較有禮、比較體貼、比較好相處。


體貼——人際互動的優勢

禮貌這個主題,還有人在談嗎?有的。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教授傅尼(P.M. Forni),曾在該校開設禮貌課程,他研究文明和禮貌,也整理出禮貌的具體準則,寫成《生命就當這樣美好: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的25堂社會應對課程》(Choosing Civility: The Twenty-Five Rules of Considerate Conduct)這本書,建議現代人可以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省思言行,調校舉止。



25項準則包括了「發揮注意力」、了解「這世界不是只有你」、學習「傾聽」、「尊重別人的拒絕」、「降低音量,保持安靜」、「尊重別人的時間」、「尊重別人的空間」、「真誠道歉」、「避免毫無意義的抱怨」、「尊重環境、善待動物」等等。這些準則乍看是如此稀鬆平常、不證自明,但閱讀時反覆玩味,將可以發現它們是永不過時的。

作者主張「禮貌是一個具有神奇效果的工具,可以提升我們的生命品質」(第7頁)。由於「我們的人生有極大的一部分是由我們與他人之間的關係所決定的。人際關係對人生的影響極為深遠」(第18頁),「生命是否成功,最重要的評斷標準在於我們每天對待彼此的方式。」(第15頁)

透過禮貌,我們培養出「體貼」的特質,得以和善地與人互動,並且展現有效的溝通與表達能力。我們的良好舉止,將能夠替周遭的人減輕生活負擔,與周遭的人建立融洽和諧的關係,從而使我們更有機會創造有意義的人生。

作者認為,「體貼」是道德層次上的想像力,代表著能夠想像別人的感受,能夠設身處地,將心比心。禮貌包括說「請」和「謝謝」,包括降低自己的音量以免打擾別人,包括認真傾聽以理解別人,包括尊重與我們不同的人,也包括心平氣和的表達異議。從本書中,試舉幾項對我來說特別有感觸的準則。

其一,「傾聽」。

相信每個人都希望可以被「傾聽」、被理解,可惜我們大多數人並沒有學習過傾聽,也很少願意認真而耐心地傾聽,難怪這世界上有傾聽能力的人往往占盡了人際關係的優勢。簡單地說,傾聽就是在那當下正確理解對方的想法和感受,並且不摻入我們自己的想法、感受和評斷。坐下來,如實地接收眼前這個人述說的想法和感受,說得容易,實行起來卻不簡單。我個人認為,願意傾聽,能夠傾聽,就是一種深刻的體貼,會讓當事人非常受用。

其二,「真誠道歉」。

作者認為「道歉是值得尊敬的行為」,懂得道歉是「體貼有禮的人所擁有的珍貴能力」。不過這裡頭有個陷阱:「越常道歉並不會讓我們變得越好。」(以上皆第180頁)也就是說,我們應該致力於越來越少犯錯和傷害別人,而不是放任自己粗心魯莽犯錯,等到傷害造成了才來道歉。

問題是,道歉時,我們為了保護自尊,往往會附帶開脫的藉口(「對不起,我剛剛對你大吼,因為我今天心情不好」「我對不起太太,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作者指出,道歉真正的用意在於讓對方知道,「我們完全明白自己犯的錯誤,我們了解這些行為造成的後果」,我們完全承擔自己的行為後果,並且保證不再這樣做。附帶開脫藉口的道歉,顯得誠意不足。

我不知道別的國家是怎麼做,但台灣社會似乎已經建立一種慣例,公眾人物做錯了事就開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鞠躬道歉。並不是說開記者會道歉就一定不真誠,但是九十度鞠躬或跪地求饒只是當下那一刻的舉動,一個犯了錯的人能不能確實承擔自己的行為後果,對受傷害的人進行彌補,才是更重要的。

為什麼道歉很難?我覺得最需要思考這個問題的是日本的歷屆首相。為什麼代表日本對二戰的侵略和屠殺向受害的國家與人民道歉,會是如此做不到的一件事?然後還要在教科書上修改歷史?我只能猜想,在這件事上,日本重視保護自尊勝過承認錯誤。但是或許,沒有真誠的道歉,就不會有真正的原諒。

其三,「尊重別人的時間」。

這世界上比金錢更容易被浪費的東西就是「時間」了吧,尤其是「別人的時間」。守時準時的重要,再強調也不為過,不過以我個人幾十年的觀察,似乎就是有少數幾個朋友不太在意浪費別人的時間,不太把別人的等待當回事(或是僅以事後「道歉」了事)。對於慣性不守時的人,我發現多說無益,只好稍微疏遠這樣的人,以避免「被浪費」太多的時間。


說到這裡,回頭討論一下本文第二段提到的「手機禮儀」。如果兩人在咖啡館聚會,你發現對方不時拿起手機來查看,而感受到不被尊重,最好的因應方式或許是委婉不動氣的加以提醒,相信對方會立即停止的。

不過我也試過「不言傳的提醒」,還滿有效的。那就是,把我的手持行動裝置拿出來,點開APP開始滑,讓對方察覺到我也有手機!這樣做了之後,結果很奇妙,對方似乎能立刻感覺到「看別人滑手機」是件不太有趣的事。最後,對方主動提議要回家了。

現代人生活繁忙,舟車勞頓地相約碰面,不就是希望在短短的兩、三個小時之間,全心參與對方的生命,分享那些難以透過網路和電話分享的心情?就算手機已經是我們的「器官」,也不代表我們必須時時拿注意力餵養它。至少我是這樣認為!(順道一提,我也需要反省,不久前與家人聚餐,當時我因為專注在某個Line群組的聊天內容而把注意力分散在手機上。雖然家人都沒說什麼,但自己事後一直覺得很不妥。)

在這個效率比周到更被認同、直率比端莊更受吹捧的時代,禮貌的話題不再是顯學,但體貼圓融的人卻永遠受歡迎。既然我們都喜歡與體貼有禮的人相處,或許也可以用點心思提升自己的「體貼指數」,減少在生活細節中不經意表現出的粗心輕忽和魯莽,讓自己的人際關係提升到令人享受的品質,而《生命就當這樣美好》這本書,或許正可以當成修身修心的線索。

7/11/2015

錢包外的世界很精采:讀《為什麼有錢人都用零錢包》

當今社會漸趨開放,所謂的「階級」幾乎不再存在,但有一類人始終是世人矚目與議論的焦點,那就是:有錢人。

不可否認,有錢的好處多多,有錢代表著生活上實質的餘裕和自由,因此,也難怪羨富、炫富和仇富不時出現在新聞報導的脈絡,以及許許多多現代人的內心戲中。

即便我們(還)不是有錢人,也往往會好奇「有錢人到底是怎樣變得有錢的?」致富,憑藉的究竟是天命、機運、思維,還是行為習慣?對於這一點,相信每個人有不同的看法。若是心中還沒有明確的定論,或許可以從有錢人的身上探尋蛛絲馬跡。


有錢人都用長皮夾?

日本作家龜田潤一郎曾經出版《為什麼有錢人都用長皮夾?》一書,引起了熱烈的迴響,許多讀者因此把自己的錢包換成了長皮夾。作者在擔任稅務顧問的專業生涯中,觀察過八百位以上的企業經營者,發現其中有許多人都在使用「長皮夾」(基本邏輯是,可以讓紙鈔平整擺放而且不摺疊)。他深入挖掘富人的「金錢觀」,分享給想要追求財富的廣大讀者。不過這本書其實我沒讀過,我讀的是最近出繁體中文版的他的續作:《為什麼有錢人都用零錢包?》。


會翻開這本書,是因為我很好奇,為什麼有必要使用零錢包?(可見我自己並沒有)不過,讀了之後發現此書最吸引我的觀念在於「審視你對一塊錢的態度」。


你對一塊錢的態度,就是你對金錢的態度

有關「一塊錢」的討論,其實不是新鮮事。台灣經營之神王永慶先生就曾說過類似的話:「賺一塊錢不是一塊錢,存一塊錢才是一塊錢。」這句話我有兩種理解。其一,賺到了一塊錢,在扣除必要的成本和費用之後,真正賺得的不到一塊錢。但如果是存了一塊錢,那就是扎扎實實的一塊錢了。以此延伸到第二種理解,我們常以一個人的收入多寡來衡量他的財富,例如年薪若有數百萬,我們就認為這個人是有錢人,但是,收入高的人若是花費也高,到頭來所剩的錢就不一定比較多。(注1)

幾年前辭世的邱永漢先生也曾經在他的著作(忘記哪一本)中提過一塊錢的概念,大意是:「今天嘲笑一塊錢的人,明天將為一塊錢而哭泣。」我的理解是,一塊錢猶如金錢的「細節」,若是輕忽了金錢的細節,有一天將可能反過來被細節所困。

回到《為什麼有錢人都用零錢包?》這本書,討論的其實是類似的概念,只不過,作者透過企業老闆使用零錢包的行為觀察,歸納出「對小錢和大錢一視同仁」「對金錢抱持正面感情」「關心、重視金錢」的種種態度,有另外一種說服力。


認真對待零錢

以專用的零錢包裝硬幣,除了可以保持長皮夾的整齊俐落(不會因為塞了一堆硬幣而變得鼓鼓的),還可以提高個人對零錢的意識——提醒自己好好對待每一塊錢。

作者認為,珍惜金錢的人,不會把零錢視為無關緊要的「小錢」,因此絕不會把零錢隨便塞在口袋裡或散放在桌子上、抽屜裡。有了零錢包之後,必須善加維護——每天出門前要檢查,零錢包裡只擺放少量的硬幣,多的就投入存錢筒,然後定期存入銀行。零錢包裡要整齊清爽,不能塞滿發票、收據,這些都必須每天取出,分別整理存放。


有感消費,卡片排毒

有專用的零錢包,就意味著在付賬的時候,很可能必須同時拿出放紙鈔的長皮夾和放硬幣的零錢包,這豈不是有點麻煩?作者特別提醒,付錢的流程越是方便,就越容易導致浪費。例如使用信用卡付款超方便,就容易讓人亂花錢,這點相信許多人都有同感。作者直言,一旦沒有了花錢的感覺——「喜悅」或「痛苦」——錢這種東西就會開始不斷減少。所以看起來,若想成為有錢人,付款時多一點疼痛感是有必要的!

作者還建議,皮夾和錢包是裝錢用的,盡量不要用來放別的東西,例如證件、會員卡、優惠券等,尤其後兩者往往是在鼓勵消費,有導致亂花錢的嫌疑。他認為最理想的狀態是皮夾裡只剩下現金和一張卡片(有提款功能的信用卡)。雖然我覺得這種境界不容易立刻達成,但我相信它能促進(付錢時)思緒的清明。

提高了對零錢的意識,或許我們就會開始留意到金錢的價值是由許多一塊錢累加起來的。不過,體會了小錢的價值之後,並不是要變得小氣,而是要重新思考金錢與世界的關係——錢的多寡不是最重要,當我們懂得把有限的金錢花在刀口上,做最好的運用,其實就代表我們已經更了解世事的價值。


到頭來,我們要的並不是錢

關於金錢,我一直覺得有一個弔詭之處:照理,有錢人應該是那些擁有很多錢的人。但是,世人所豔羨的「有錢人」,似乎是那些常常花很多錢的人!?所以,是否嚴格說起來,我們嚮往的境界並不是「家財萬貫」,而是「可以無度揮霍」?

作者在書中也透露了有錢人的花錢態度:同樣要花錢,就該「用心」。他認為錢不是只用來滿足個人的欲望,而是要透過金錢的流通,促進自己與他人之間情感的交流。例如,常常到自己想要支持的店家去消費、為了自己摯愛的家人或朋友而購買產品和服務等等。

當我們習慣於在物質上企求「越多越好」,便很容易忘記世界上其實還有許多「錢買不到的東西」,那是親情、友情、陌生人的善意、信仰等等。本書不但倡導「珍惜零錢、小錢」的觀念,還建議我們將眼光投向錢包以外的世界,去看見更多的價值。

的確,誰都沒有必要緊抓著錢不放。錢本來就是一種「通貨」,人們透過這種「通貨」,帶動社會上物資與情感的流通,使生活和社會都變得更富足。

真正厲害的有錢人是:就算他的年收入是零,也能過著和現在一樣的生活。尋找能代替金錢的物品,你也能當個真正的有錢人!」(第217頁)




注1:初次看到王董事長的這句話,我以為他的重點在於「存錢」。不過,現在我倒覺得,或許重點在於區分「營業額」與「利潤」的不同——營業額(賺到的錢)亮麗不代表利潤(存到的錢)高。換成個人角度則是區分「所得」與「存款」的不同——所得高不代表存款豐厚。辨別這兩者的不同,似乎還滿重要的。


7/07/2015

能夠給白目者多少空間,說明了我們是怎樣的社會

不知是否有很多人發現,中文裡有不少成語牽涉到「與眾不同」這件事,例如:「特立獨行」、「鶴立雞群」、「獨排眾議」、「千夫所指」等等。有些成語明顯比較正面,具有褒義,例如「鶴立雞群」,指的就是「比眾人好的不一樣」,這樣的人我們通常會稱讚他們、羨慕他們、鼓勵他們。至於「千夫所指」則比較負面,帶有貶義,通常意味著「不被容忍的不一樣」,這樣的人我們通常會對其指點、指教、指責,總之就是傾向不認同。

仔細一想我就覺得好奇:當我們的想法或行為,與社會上大多數人不一樣時,社會(眾人)是以什麼基準來判定那是正面的「特立獨行」,還是負面的「千夫所指」?當然,若牽涉到基本的倫理道德就不必多解釋,但是世界上還有許多事是無法用倫理道德來丈量的,例如:家人都支持A政黨而只有你支持B政黨;公司同事都反核而只有你贊成核電;周遭好友都在跑馬拉松而只剩你懶得運動……

當我們的想法和行為,恰好屬於少數的那一邊,我們就多多少少需要面對所謂的群體壓力。有時,我們屬於「鶴立雞群」的鶴,也就是眾人認為我們的想法和行為比較好。有時,我們則屬於「雞立鶴群」的雞,也就是眾人認為我們的想法和行為比較不好。

這樣看來,特立獨行的背後,其實仍隱藏著眾人的評價。小打小鬧小規模的「特立獨行」容易被接受和認可,甚至有時還是一種時尚。但若牽涉到理念和信仰,特立獨行的人就得承受許多不太友善的眼光了。


Think Different?我們真的敢與眾不同嗎?

正在觀察,華人的社會裡似乎存在著一種「群性」,一種使人思想和行為趨於相近的無形社會壓力(至於其他國家、其他社會裡有沒有這種群性,本文並不討論)——眾人不假思索地認為「某些事就該這樣做」,而如果看到有人「沒有」這樣做,就會對其投以異樣的眼光,覺得這人「怪怪的」,進而批判他、排擠他,甚至傷害他。

特立獨行者常常必須背負心理壓力,不時面對眾人的議論、質疑,甚至攻擊。扛不住壓力的人,就只能回歸群性,跟著眾人同想同行。不過,世界上還真的偶爾會出現那種不知社會壓力為何物的奇葩,正好來戳破群性長期以來編織出的和樂融融假象。

2014年,柯文哲先生投入台北市長選舉之後,親身為我們演示了「特立獨行」,以及其在社會中如何得到評價。試舉我印象較深的幾個:

宣布競選期間不在街頭插宣傳旗幟,不派宣傳車在街頭廣播。
主動公布個人財產。
主動宣布停止選舉募款。
當選後,宣布只有公務上班時間才使用隨扈和公務車。
宣布停止跑紅白帖。


柯先生才剛上任不久,人氣正旺,討論這些行為,支持者必然高聲喊讚,不支持者冷眼旁觀,反對者則批評有加。他所做的這五件事,或許不見得都是「對」的,但這裡想討論的是,這些對柯先生來說可以輕易說出、作出的「改變」(=與台灣社會慣有的做法不同),對大多數的政客(以及民眾)來說有多困難?

前面四件事,或許相對來說容易做,因為後果主要是由當事人自己承擔,所以,只要夠帥氣、夠任性,說了就能立刻執行。(不像那些有條件的承諾,如「GDP不達標就要捐出薪水」,到後來可以不了了之。)

重點在第五件事,停止跑紅白帖。我個人覺得要做到這樣很不容易,因為這等於是拒絕了一整套在台灣社會行之有年的人際關係運作方式,也直接影響甚至傷害到某些人(需要市長回應紅白帖的人)的利益和面子等等。我真的不確定這樣的改變是否正確,甚至也不知道市長的這個決定能否堅持下去,但也正因為事關一個難以挑戰的傳統,我認為這是對「群性」作出挑戰的一種改變。


大家都在做的事,不一定合道理

記得十多年前,我的祖母以九十七歲高壽辭世之後,父輩們在家鄉辦了一場不算盛大的告別式。令我印象特別深刻的一件事是,各方送來的紅色輓聯多到沒有辦法一字排開,而是必須半疊在一起懸掛。其中,不但有地方首長、多位民意代表送的輓聯,甚至還看到總統、副總統送的輓聯。我雖然很尊敬我的祖母,但是說實在的,一位不識字,從未在任何江湖走跳過的老太太,也沒有任何子孫在政界、商界占據地位,為什麼死後需要得到國家元首的輓聯?是不是有哪裡不對勁?儘管這樣的輓聯在那個當下會令家屬感到很有面子,但是,真的合適嗎?

從地方首長、民意代表,到國家元首,現在的政治圈人士常年都在為「下一次」的選舉打拚奮鬥,不願意錯過任何爭取認同、討好選民的機會。而選民們似乎也樂得藉由這些送輓聯、參加婚喪喜慶等行為,來衡量與評判政治圈人士的「誠意」。到後來,只要有可能爭取選票的行為,都被視為正當合理的、必須去做的。至於製作這些輓聯是由誰支付的錢、民代或地方首長跑紅白帖的同時有沒有辦法專心在政事上,好像就不在我們關注的視野內了。

當然,紅白帖是民間禮俗的一部分,不應該被揚棄或否定,我認為需要檢視的是禮俗的「度」。台灣的民間禮俗在某些方面是很講究的,例如看時辰、看方位、看八字,以及各種禁忌等等,相差一點點都不可以,但是,在另一些方面卻又顯得無所節制——至少我個人認為,國家元首致送的輓聯不該無所區分,人人都可以取得。民意代表參加喜宴,除非與新人雙方家屬確有特殊的情誼,不適合上台發表照本宣科的冗長致辭。(上個月,我到中部參加朋友的喜宴,看到幾位身著競選背心的當地民代「領著」雙方家長和新人逐桌敬酒,驚訝得說不出話來!)


白目何以是一種力量

縣市長競選期間,許多人在笑談「白目的力量」。白目是什麼?白目或許就是,敢於說出國王沒穿衣服的事實。當童話故事中的那個小孩直率地說出「國王怎麼沒穿衣服?」尷尬的不只是國王,還有在場的每一個明明應該有能力辨別是非黑白,卻寧可盲目從眾的人。

白目者因為說話不中聽而常常不受歡迎,因為會讓「國王」出糗而遭受打壓,但從某個角度來說,白目不就等於是「忽略群性」、「漠視群性」嗎?往好處看,白目者更有機會擺脫群性的影響,拿回中立理性的判斷。

在新聞中看到,柯市長的母親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紅白帖是人情世故,不能完全不顧。如果未來柯市長能在這件事情上有更細緻的思考,找到最佳的取捨,相信必定能為社會樹立新的標竿。

柯先生說過一句話,「政治沒什麼,找回良知而已。」如果這句話特別觸動人心,我想那是因為,無論從歷史看政治,還是從日常生活看政治,你我所感受到的政治始終都與良知相距遙遠。我們早就看多、看慣也看膩了政治圈人士睜眼說瞎話、說一套做一套的可笑面目,我們對政治的信任感幾乎已蕩然無存。

若想要擺脫群性對社會的負面影響,我們將需要更多特立獨行的人,需要更多的白目者,也需要給白目者更寬闊的空間。或許,我們可以從「對自己白目」、「對社會白目」開始——願意對自己說真話、說實話,敢於對社會說真話、說實話!到那時,我們才不會再滿足於隨輿論逐流、憑情緒發言、任感官導引,那個「大家坐下來好好討論事情」的社會,或許就會更早實現。


6/28/2015

我消失的臉書朋友

你的「臉書朋友」有幾個?我想,大多數人都無法立刻回答這個問題,因為一般情況下我們不會把這個數字放在心上,而且,如果臉書朋友已經超過數十人,通常我們也不會記得臉書朋友中到底有哪些人。

所以,如果突然打開臉書朋友列表來瀏覽一遍,或許我們會「赫然發現」其中有朋友已經停用或刪除了臉書。關於這點,我不得不說,首先要歸咎臉書沒有發通知來——平時,只要某個臉友在我們某個不起眼的貼文上按了一個讚,臉書就會敲鑼打鼓來通知。但是,要是有個臉友關閉甚至刪除了帳號,臉書卻是一聲不吭,這說得過去嗎?

當然,另一個要歸咎的對象就是我們自己。雖然此人列在我們的朋友名單中,但想必彼此已經許久沒有互動和連繫,才會連對方的臉書頁面許久無更新或完全消失了,都毫無所覺。

從這個角度想,事實就很鮮明:人與人之間的友誼並非在互相加為臉友之後就從此確立下來。缺乏互動和交流的友誼本來就是會漸漸淡化。過去,對於漸漸不再互動的朋友,我們或許會因為時空的變遷,決定任由友誼淡化。可是現在,即使朋友之間不再有互動,只要沒執行unfriend的動作,彼此就還是「臉書朋友」,還能夠輕易瀏覽、查看彼此的近況動態,這就真的很奇妙了!


為什麼刪了臉書帳號

前一陣子,我瀏覽了一下自己的臉書朋友列表,就真的發現有一個人停用了臉書帳號,另一個人刪除了臉書帳號。第一個感覺是驚訝(也許有人認為沒什麼好驚訝),然後我開始感到好奇,為什麼前者本來頻繁貼文評論時事,回應也頗熱烈,突然不知何時竟暫停使用了?而為什麼後者能夠全然捨棄社交網絡上的朋友圈,毅然離去,到底是「去哪兒了」?

看到原本在朋友名單上的人就這樣「消失」了,我開始認真想,臉書是不是維繫友誼的好工具?或許,它營造的只是一種朋友眾多的幻覺?如果說朋友停用臉書的行為使我心驚,是因為我終於覺察,臉書的朋友列表很容易令人誤以為自己真的有這麼多「朋友」,誤以為自己跟這些朋友有著「聯繫」。

那些曾經加入臉書,後來又離開的人,特別讓我感到好奇。我聽過某些公眾人物會在經歷爭議事件時關閉社群網站的帳號,藉以平息風波和輿論的壓力,並阻絕留言的攻擊。但是一般人在什麼情況下會想停用臉書帳號呢?停用時,是否毫無懸念?


不只是好奇

雖然我與這兩位朋友很少有機會見面,但他們都屬於我希望能保持聯繫的人,因此我曾找機會打電話問他們「為何不再用臉書?」但我發現,透過電話或線上聊天的初步詢問,基本上得不到真正的答案。或許是原因比較複雜,難以用三言兩語說清,也或許與彼此交情有限有關——畢竟久未互動了,突然問起這件事,對方不見得願意說個明白。

我曾自問,關心朋友「停用臉書帳號」,到底是出於我個人的好奇心,還是真的關心?既然我如此後知後覺,顯然不是對方親近的「摯友」,那又何須追問原由,落得窺探他人隱私的嫌疑?

但是我後來想,如果我真的希望與這兩位朋友保持聯繫,那麼詢問這件事就算是關心對方的一個「引子」——也就是說,關心對方的近況,要比得知停用臉書的原因更為重要。

於是,有一天我又打電話與那位刪除臉書帳號的朋友聯繫上了。經過幾次的聊天,聊到許多彼此的近況,她才透露了刪臉書的真正原因——細節不提了,主要是跟情感關係出現裂痕有關——我這才確認,一個悄無聲息的刪賬號動作,背後真的可能有錐心的傷痛。

說到這兒,或許我該感謝臉書。當某個臉書朋友停用或刪除了帳號,雖然臉書不會寄通知來,但這個朋友的頭像還是會存在於我的朋友列表中,使我有機會察覺不對勁,可以採取行動去關心對方,去搶救彼此漸淡的友誼。(順帶一提,如果有人unfriend我們,臉書也不會通知我們,然後我們打開朋友列表也不會有所標示,這顯然有助於保護我們的自尊心。)


適應網路朋友圈

我常常希望自己可以減少在臉書上流連的時間,希望可以把有限的餘暇作更有生產力的運用,但是很矛盾地,我又無法否定臉書對我維繫遠距友誼的貢獻。現在,我發現是我自己對臉書產生了依賴,輕忽了在實體世界維繫友誼的重要性,這實在才是值得省思的問題。

那位停用臉書的朋友,我還沒機會跟他見面深談,但我真的該再打個電話給他了。

6/23/2015

與「異己」共處:網路上有沒有意見自由?

有時候瀏覽網路新聞或臉書貼文,遇到稍微熱門且有相當爭議性的話題,我會懷著好奇的心情,瞄一下有如大樓般堆高高的留言。看這些留言會花滿多時間,但有時就是忍不住——自我剖析:我想知道對於該議題「其他人是怎麼想的」,我也想知道「是否有人想法跟我接近」——這兩種想法背後的想法或許是,我多多少少希望看到有人跟我想法是接近的。

在新聞網站或社交網站上留言,不管是實名或匿名,都比親身到街頭拉布條露臉或是去連署簽下姓名身分證字號要來得輕巧、簡便,因此似乎造就了「萬家爭鳴」的自由平等榮景。

只不過,雖然我們每個人都能說一點自己的意見,倒是很少(=幾乎沒有)看到哪一串公開留言在討論的動態流程中,能夠逐步建立起共識(也可能是我看得太少!)。比較常見的狀況,要不是分成兩派(在各自的板上)各說各話(例如與黨派有關的政治議題),就是某一類占多數的意見一面倒地壓制另一類屬於少數的意見(例如最近有關廢除死刑的問題)。


眾聲喧嘩的時代

看起來,網路的討論似乎是這樣產生的:當某個社會議題或新聞引起我們的關注,我們先是在心中產生了感受和(完整或不完整的)想法,然後如果我們能在網路上找到相近的想法,就會更篤定地站在自己原本認同的那一邊。(而萬一沒能找到相近的想法,則可能會有一點點寂寥的感覺——至少對我來說是如此。)

換句話說,很多時候,網路留言的機制提供給我們的是「思想確認」與「互相取暖」的功能,讓我們得以檢視並肯定自己:「世界上有其他的人跟我擁有類似的想法,所以我的想法是正常的、是合理的、是正確的。」

想法相近的人聚集在一起,或是相近的想法聚集在一起,其實沒有什麼不對,我們甚至可以說這是人性的基本需求。然而,有一點問題的是,我們不自覺地把這種自由隨性的意見表達、自由隨性的同類意見聚集,視為「網路自由」,甚至是「網路民主」。但我個人認為,網路的民主和自由不該是這樣。

就如同網路上的言語霸凌不會被認同為「網路意見表達的自由」,當網路上意見相似的一群人聚集在一起,與意見相左的另一群人相互叫陣,甚至肆意地表現出輕視或敵意,這應該也不是我們理想中的「網路民主」。


聆聽「異見」為何如此困難

無論我們關注的是政治議題、民生議題,還是哲學議題,如果不能習慣適切地對待與我們意見相左的人,那麼所謂的網路民主或網路自由,就只是一種自嗨的空洞理想罷了。那麼,為什麼我們常常覺得,與「異己」共處或對話是如此不舒服、不習慣呢?我認為這與教育的副作用有關。

在同一個社會裡,人們因為接受同一套體系的義務教育,而經歷相當近似的馴化過程。我所指的教育的副作用是,在這個過程中,連帶產生了一些受教育者沒預料到的結果(至於教育體系的設計者有沒有預料到這些結果,我就不妄加揣測了)。

在先前「幾歲了還在找自己?」一文中,我討論過,台灣的教育體系是以訓練個體「循規蹈矩」為主要目標,務求使每個國民節制自我欲望,不給社會添亂。這個出發點,不能說有錯。然而,其副作用就是,個體的自我性未能充分發展,往往要等到離開了這個教育體系(=畢業),拿著文憑想要一展長才時,才驚覺原來精采人生需要用自己的獨特性來上色,才痛覺「不認識自己」、「不知道自己想做什麼」,於是大夥兒都想去「找自己」。

在意見表達這方面,也有著教育的副作用——教育體系教導我們「對待不一樣」的方式,深刻影響著日後我們在人生中「對待不一樣」的方式。

學校是如何「教我們」對待不一樣?只要回想,學校作為一個整體,以及我們認識過的每一位教師,是如何看待學業成績不好的學生,就可以有個大致的答案。必須說,我的確見過「無論學生成績好壞,同樣給予尊重、肯定其自我價值」的教師。但是,很遺憾地,我也見過不少以學生成績高低決定對其態度好壞的教師。(或許某些教師認為,否定和貶低成績差的學生,有助於激勵他們奮發向上?)

再者,在學校的課堂上,99.99%的時間學生往往都在被動接收著教師所提供的教學內容,而「沒時間」進行冗長無邊際的討論(班級人數太多也是個原因,我知道)。即便有學生發問(通常很少),也往往是在向老師索取一個符合評分標準的答案。


不聆聽,就無法被聆聽

以標準答案作為評分的依據,以智育成績論斷個人的價值,在如此價值單一的教育場景中接受教化十多年之後,試問有多少人能夠順利適應一個沒有標準答案、議題很多但意見更多的世界?有多少人能自在地與「不一樣」相處,甚至坦然接受自己與別人不一樣?

—在課堂上,如果有人對教師的教學內容提出質疑,眾人是否願意一起聆聽、討論,抑或是心裡想著「此人又在搞怪」?

—在群體裡,遇到有人提出與多數不同的意見(=異議),眾人是否願意投入討論,尋求理解,努力達成彼此都能接受的決議,抑或是希望此人「趕緊閉嘴,別浪費大家的時間」?

—在網路上表達意見時,我們是否做到自我要求和彼此提醒,節制歧視性的思考,不把性別、出身、長相、財富、學歷、職位,甚至犯過的錯,當成論斷他人意見的量尺?

—有親友對政治、環保或人權議題的立場與我們不同,我們是否能夠平心靜氣理性討論,並且與對方維持如常的情誼?

—假設在某個議題上,我們的立場是屬於「少數」的那一邊,我們是否會選擇理性表達意見,設法與多數的那一邊溝通(雖然很難),而不選擇悲苦、怨憤的訴求方式?

—我們是否時常意識到,我們的「臉書朋友」多半都跟我們有某種程度的相似性,例如社經背景相近、生活經驗相近或工作資歷相近,因此即便把臉書朋友所表達的意見全都集合起來,也極可能是片面的,不足以代表社會上大多數人的想法?


以上的幾種狀況,相信只要是在網路上「行走」的人,多多少少都曾遇到。容納異己之見,並不是我們天生就會的本事,而是需要投入理解力、包容力和思辨力的反覆練習。這個部分,學校真的很少教(如果不是完全沒有教的話)!我們雖然已經擺脫了一言堂社會,不再盲信權威、畏懼權威,卻似乎一直沒機會學習有益有效的意見表達與溝通,反而集體沉溺在對抗、對峙的激情裡。「藍綠惡鬥」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其負面影響已從政治的範疇滲透到生活的諸多層面。


從「張開耳朵」開始

過去,我們活在「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的美麗假象中,渾然不覺少數被多數牢牢地統治著。現在,「少數杯葛多數、多數打壓少數」的擾攘喧囂,常使我們感到躁動不安,以至於有人甚至渴望回到過去那種無人(敢)有異議的和平狀態。其實,除了倒退,我們還有別的選擇:所謂的網路自由和網路民主,絕對還有進階提升的空間,我們有能力,也是時候,從情緒激化的對抗,轉變為冷靜理性的抗衡。

因為,如果我們只願意停留在各說各話的舒適圈內,與意見相近的人相互取暖,與意見相左的人疏遠隔離,那麼我們不但離實質的自由、民主、平等還頗有距離,網路上那些隨處漫流的謾罵、嘲笑、譏諷、歧視與仇恨等言語的暴力,將不會有受到節制的一天。

至於,如何與異己共處?很抱歉,本文不打算提供一串標準答案,但筆者想要擅自提供一個建議,那就是,讓我們從聆聽開始吧——每一次都試著設身處地思考,為什麼對方這麼說、這麼想,即便對方說的、想的跟我們很不一樣。

6/14/2015

為什麼愈來愈多人想「一個人住」:讀《單身社會Going Solo》

過了適婚年齡還沒結婚,社會上這樣的人似乎愈來愈多了。只是,很弔詭的是,每次社會輿論觸及「單身未婚」這一族群時(其實並不成族群),似乎只有一種角度,那就是「單身未婚不好」。多年前,就有人說單身是「公害」,多年後,又有人說單身會造成「國安危機」——有關單身未婚的議題,似乎總是能夠挑起激烈的情緒反應以及不假思索的評斷。眾人無法平心靜氣地進行討論,並且取得某種程度上的互相理解,我個人覺得是很可惜的事。

這類議題可以探討的層面很多,如果好好面對,或許可以逐步釐清所謂的問題之所在(如果真的有問題的話),並且建立共識,設法去因應。例如,首先我就不太清楚,世人認為關乎國安危機的單身者,是僅指未婚的那些人,還是也包括離了婚的那些人?然後,是否還要包括喪偶之後沒有再婚的人?因為,以上這些人都可以定義為「單身」啊。然而為什麼眾人似乎常把「單身」與「從未結過婚」劃上等號?難道這些單身者真的比另外兩類單身者造成更多的禍患和危害?

其實,不婚或晚婚、離婚、少子化、壽命延長等等,這種種的社會變動都與單身人口的增加息息相關。要知道,這種種的社會變動並不會順隨政府的意志和法律的框限。當既有的政府政策和法律條款已不足以協助社會各角落增加的各類型單身者,那麼應該有所調整的是前者而不是後者吧!?

單身未婚、離婚分居、喪偶失婚,或許有人會認為這些人生狀態是由個人性格與選擇所導致,但如果我們願意去看看世界上的其他國家,就會知道單身人口增加是普遍的趨勢,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驚世駭俗,而如果因應得當,可以避免國安危機。


單身社會正在崛起

單身社會》(簡體版書名,原文Going Solo: The Extraordinary Rise and Surprising Appeal of Living Alone)一書,試圖把單身獨居者增加的社會現象作一解讀。作者是1970年出生的紐約大學社會學教授艾里克.克里南伯格(Eric Klinenberg)(注1)。在此書之前,作者曾寫過《熱浪》(Heat Wave)一書,探討美國芝加哥在1995年夏天歷經高溫暑熱之後所暴露出的社會問題——有數以百計的獨居者於這波熱浪來襲之下在家中死去,其中有不少人是隔了好多天後才被發現。人們驚覺,原來城市裡存在著如此多的獨居者,而且許多獨居者已經基本上與人群斷絕了往來。

作者在這次熱浪的探討中偶然觸碰到美國的獨居者現象,而有機會獲得某基金會的補助,在美國的幾個主要城市展開長達七年的深入研究。他的團隊共訪談了三百多名不同年齡和階層的獨居者,其中有未婚者、離婚者、鰥寡者(但主要是中產階級,有一定程度的經濟能力)。這些受訪者娓娓道來自己的人生經歷,使此書增添了故事性和可讀性,也豐富了我們對單身獨居者的印象。

作者特別指出,單身獨居並不是一時的趨勢潮流,而是近年來最重大的社會變革­­——單身社會正在崛起,有愈來愈多的人選擇獨居,也就是一個人住。而且作者認為,這個單身獨居的社會有其正面的意義——如果我們因應得當。

順帶一提,簡體版中譯的書名「單身社會」可能會讓人以為本書是在探討單身未婚或不婚的現象,也就是「是否結婚」,但實際上本書是在探討「獨居」的現象,包括未婚獨居、離婚後獨居、喪偶後獨居等不同類型的獨居狀態,也就是「是否一個人住」。

單身者不一定獨居。例如在台灣,單身者即便有經濟能力自己租屋、買屋,也不見得會選擇一個人住。據我自己有限數量的觀察,有不少女性單身者是一直與父母或其他家人住在一起。像這樣與他人同住的單身者,反而不包含在《單身社會》探討的範圍內。

獨居者則通常都處於單身狀態。人在一生當中,多多少少有機會一個人住,只不過,單身獨居一般會被認為是暫時的、過渡的狀態,「未來」人們會結婚或再婚,組織家庭,生兒育女。然而,作者觀察到,在現代化社會中,有愈來愈多人一生中獨居的時間遠遠超出與他人同住的時間。


單身獨居者比例,愈來愈高

如果說台灣的單身者真的會引發「國安危機」,那麼外國的單身獨居者數量之大,恐怕會醞釀地球危機!讀過本書,大家終於可以稍感安心,因為最危險的國家不是台灣。根據書中的數據,美國的成年人當中,每七個人就有一個人在獨居,總人數為3100萬人(不包含生活在看護中心、監獄及輔助生活機構的那些人),其中女性約有1700萬,男性約有1400萬。美國的獨居人口占了戶籍總數的28%。(本段數據來自第6-7頁)

不過,美國的數據還不是最高的。全球獨居人口比例最高的國家是北歐的瑞典、挪威、芬蘭和丹麥——其獨居者比例高達40%-45%!而日本(30%)、德國、法國、英國、澳洲、加拿大的獨居人口比例也全都比美國高。至於快速發展中的中國、印度、巴西,則是獨居人口增長速度最快的。(第13-14頁)

以這個趨勢來推測,台灣的獨居人口應該也在增長當中,只是不清楚比例有多高。


為什麼愈來愈多人習慣「一個人住」?

單身又獨居的這些人,到底在想什麼?書中提到,「日益提升的獨居比例總是被當作是一種獨特的美國現象」(第8頁),但作者分析,並不是倡導個人主義的美國文化導致了獨居比例的上升,因為美國社會並不認同離群索居式的個人主義,反而非常重視社區參與。他認為,獨居比例之所以上升,還有許多其他的因素。

詳細的論述請見本書。最簡化的解釋是,人們生活在現代化、商業化社會,得以賺取供個人自由支配的經濟財富,獲得穩定的社會保障、完善的醫療制度,女性地位有所提升,通訊科技日益發達,大規模城市化,以及人類壽命延長,這些條件在在使得獨居成為更可行的選擇。換句話說,群居生活在過去提供了最有利的生存條件(共同居住者互相照應、互通有無、節省開支等),而現在藉由完善的社會環境,許多人發現一個人住也能過得很好(甚至更好)。

其實,社會中的單身者一直都存在,只不過在以上社會環境的條件還未具足時,單身者不見得有獨居的能力和意念。例如,單身經驗最豐富的,恐怕是那些中年或前晚年喪偶而且沒有再婚的女性(尤其華人社會不鼓勵女性喪偶後再婚)。眾所週知,人類的壽命在延長,而女性的平均壽命又比男性長,再加上通常女性的婚配對象會比她大好幾歲,於是,萬一配偶提早離世,女性走向人生終點的「單身」路途就真的滿長的。

在台灣,許多結過婚有子女的女性,在配偶過世之後,她會跟子女住在一起。我在最近報紙上看到一個2014年的數據,中國農村有四成多的老人喜歡的養老方式是與子女同住(注2)。印象中我也覺得,華人社會的老人比較希望能跟子女住在一起,含飴弄孫,安享天年。不過,我在本書中讀到一個截然不同的趨勢方向。


群居和獨居,你選哪一種?

書中提到,一項針對老年人口的調查顯示,獨居的老人比那些喪偶後與其他成年人一起居住的老人更健康,也比那些伴侶健在並共同生活的老人更健康。意思是,獨居老人的生活品質比較好?

這還沒完。「在最近幾十年間,老年人表現出更為強烈的獨居生活的意願,相比之下,他們更願意獨自生活而不是與家人朋友一同居住,或者搬入老人院。」「鮮有人相信獨居的老年生活是一種理想化的狀態,但那些正逐漸老去的單身人士都千方百計地希望能夠保留一個可以獨自居住的處所。」(第22頁)

讀及這段文字我有嚇到,心想難道外國的老人家比較不怕孤單?似乎,在歐美的那些國家,老年人只要身體夠健康(生活可以自理),並且有足夠的經濟能力(社會福利夠好),其實滿樂意自己一個人住!似乎,「獨居」這種生活形態,即便對老年人來說,也不見得是「孤獨」和「悲慘」的同義詞!這,台灣的老人家可以接受嗎?我覺得未必不可能!

書中對老人追求獨居的現象提出了解釋:「大多數美國人和歐洲人(以及越來越多世界其他地區的人們)非常重視個體的獨立價值,他們甚至認為對生活的自主權決定了他們個體的完整性和自尊。放棄自己的住處,與家人同住或住進專業的看護機構確實意味著減少寂寞孤獨與健康上的風險,但如果需要以自尊為代價,那就不太值得了。我們的文化重視個體的自主權,這正是為什麼今時今日,超過1100萬美國老年人還有7200萬歐洲老年人都選擇獨自居住的關鍵原因,而基於同樣的原因,在未來的幾十年間,會有數以百萬計的老人同樣選擇獨居。」(第182-183頁)

現在,年輕人的單身獨居,或許自願的成分比較高,而老年人的單身獨居,則或許有較多是非自願或意外使然。等到二十、三十年後,當今時重視自主權的年輕人漸漸老去,相信他們會希望盡可能保有同樣的自主權,過有尊嚴的生活。

如果未來,台灣有愈來愈多的老人家,在身體健康又有足夠財力的情況下想要追求獨居生活而不願依附子女,我會認為這是社會進步的徵兆——老人不必委屈於子女有限的供養條件(說真的,孝子沒有那麼多,而經濟能力好的孝子就更少了),也不需要以照顧孫兒來換取自己的被照顧,而有機會護衛「個體的完整性與自尊」。

但是也不可否認,老人若是缺乏經濟能力,或是生了病、生活上無法自理,想要維護尊嚴就困難得多,似乎只能聽任晚輩或他人的安排。走到人生的這個階段,要是沒有子孫,或子孫不在身邊,老人家的生存就會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我想,這就是「國安危機」所指涉的其中一個問題。對執政者來說,要是所有的人民都能結婚、生小孩,養老扶老的責任自然就會在家庭內完成。政府有這樣的願望是可以理解的,但話說回來,鼓勵人民結婚生子以逆轉單身化的社會趨勢,會比為這樣的社會趨勢做出因應更容易嗎?(有沒有可能雙管齊下?)


怎樣才是更好的社會?

如本書原文副書名所揭示,作者對單身社會的崛起賦予了正面的意涵和期待:當社會進步到足以支持個人生涯的多元發展,當社會裡每一份子的尊嚴和自主權愈來愈受重視,當個人的心靈與精神需求愈來愈得到認同,單身獨居的這個選項自然變得極其誘人。只不過,我們不能逃避面對的是,獨自生活固然能帶來無比的喜悅和自由,但也隱含著難以避免的孤單、痛苦和風險。

一個人要以什麼樣的方式活著,在理想狀態下我們會說是由自己決定——那意味著,想要結婚成家生子就可以結婚成家生子,想要單身獨居就可以單身獨居。然而事實上好像不是如此。至少到目前為止,長期處於單身或獨居狀態下的人,還是承受著稍微多一點點的汙名和壓力。

寫到這裡,不知為何想到《禮運大同篇》: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這樣的大同世界,如果真的實現了,它會把鰥寡孤獨廢疾者與結婚生子家庭完整者放在平等的基礎上對待。它不會歧視鰥寡者、孤獨者、廢疾者,而是會「選賢與能,講信修睦」,建立聰明合宜的制度使人人「皆有所養」,使人人「老有所終」。這樣的大同世界,不正是彰顯人類尊嚴的美好世界嗎?



注1:繁體版書名為《獨居時代:一個人住,因為我可以》,作者名艾瑞克.克林南柏格。


注2:上海財經大學人文學院課題組所發佈的《2014年中國農村養老現況國情報告》。

6/05/2015

有一顆芭樂

經過了又一次的生物大滅絕之後
造物者決定重新創造世界
不過這一次,祂想讓事情單純一點
這一次,祂只要創造水果

星球上凡是符合生長條件之處都長出了水果
各式各樣的水果
然後,經過一連串的優勝劣敗(或稱機緣巧合)
強者出現了
芭樂可以適應各種環境
它高速地繁衍著

如造物者之所料
芭樂開始認定自己是萬果之王
自己是預設的星球統治者
不意外地,芭樂開始進行自我區分
意思是
各地的芭樂根據內部辯論
產生正義規則
據此選出壞芭樂和壞芭樂樹
規則並不深奧
只要有一顆芭樂被認定是壞芭樂
它的母株就自動被歸類為壞芭樂樹

壞芭樂有損萬果之王的榮銜
壞芭樂不配居於星球統治者之列
眾芭樂決定,壞芭樂必須滾入山谷,集體腐爛
壞芭樂樹則必須連根拔起,原地腐爛

經過了一輪又一輪的優勝劣敗(或稱機緣巧合)
山谷裡堆滿了壞芭樂,愈來愈多
地上躺滿了枯萎中的壞芭樂樹,愈來愈多
腐爛的速度遠遠不及壞芭樂被歸類的速度

自我區分的業務讓芭樂忙不過來
畢竟在高速繁衍之餘
還得撥空制定密密麻麻的規則,把壞份子驅逐出去
這是其他水果辦不到的事
畢竟除了區分誰是更壞的芭樂
也還得忙著區分誰是更好的芭樂

星球上最新的任務已經交派
2016年1月
全體芭樂要在沖天的壞份子腐爛氣味中
投票選出一顆更好的芭樂

造物者沒吭聲
如同往昔一樣
只有祂的意念一動
面前的監視器螢幕瞬間切換到另一個星球表面:
「來看一下這次誰被選為更好的蘋果」

5/30/2015

從遇見一隻貓開始:讀A Street Cat Named Bob

每次搭飛機,我都會在背包裡放一本書,用以因應等候登機那段時間心靈荒蕪的風險。尤其現在的航班延遲起飛有如家常便飯,對我來說,唯有投入書中的世界,才能把等待的不耐拋諸腦後。不過,偶爾會忘記帶書,或是背包中的那本似乎不符合當下的心情(任性!),於是我就會走進機場書店,挑一本會想馬上翻閱的書。A Street Cat Named Bob就是這樣來的。

A Street Cat Named Bob我在幾年前就聽說過,印象中是講一個年輕人與一隻貓在街頭作伴的故事。雖然對故事的詳情還不清楚,但是貓「坐」在年輕人肩膀上的照片,倒是令人記憶深刻——這張照片就擺在本書的封底。至於本書的封面呢,非常過分地擺了Bob the cat的正面照——這麼可愛的貓臉,很難讓人把書放回書架上而不去結賬,好嗎?


一本主題為「希望」的貓書

這本書的內容並不複雜,講的是一個在倫敦街頭彈吉他賣藝的落魄年輕人詹姆斯(James Bowen),在租住公寓的樓下偶然「遇到」了一隻貓,一隻有著綠色眼珠的橘子公貓(ginger tom)。雖然當時的詹姆斯都快養不活自己了(基本上還在貧窮與毒品勒戒的苦海中掙扎),他卻被這隻貓獨特的氣質所吸引,決定照顧它,花錢替它療傷。

其實一開始詹姆斯並沒把握自己可以養得起一隻貓,也沒把握這隻貓會想留在他身邊,所以當貓的傷勢復原得差不多,詹姆斯試圖把貓「趕」回街上去。

沒有想到,貓雖然得到各種「你可以走了」的明示暗示,卻不離開,每天在詹姆斯公寓樓下等他回來。有一天早上,貓更過分了,它跟著詹姆斯一路走到公車站(詹姆斯要搭車去柯芬園彈吉他賺錢)。就在詹姆斯以為已經把它「放生」了之際,貓竟出其不意,一躍跳上詹姆斯搭的公車,並氣定神閒地在他身邊坐下來。

這下子,詹姆斯終於確定貓想跟著他,而他也下定決心了,要跟這隻貓一起面對接下來的生活挑戰,相依為命。(以下貓的名字Bob將譯為「寶寶」。)


貓的報恩?

意想不到的事,就在同一天發生。詹姆斯和寶寶在柯芬園附近下車,那個區域的行人和遊客特別多,寶寶似乎不習慣在這種陌生又擁擠的地方走動,於是詹姆斯就將寶寶放到他的肩上,準備走向平常表演的地點。然而,就在行走的途中,不少人(主要是女性)看到了寶寶,忍不住上前來逗逗它、摸摸它、詢問它的名字等等。

詹姆斯在柯芬園這一帶已經混了好一段日子,從來沒遇過有人上前來跟他進行友善的攀談,長久以來他都覺得自己是「隱形」的,人們總是自動視他而不見。然而寶寶的出現,卻使他彷彿踏上了一個鎂光燈直直照射的位置,人們開始「看見」他。

那一天,詹姆斯在老地方彈吉他唱歌博取賞金,而因為有了寶寶,駐足觀看、上前來互動以及給予零錢的人變多了。硬幣擲入後相互碰撞的叮噹聲,聽起來分外悅耳。那一天,詹姆斯的收穫滿滿,不但賺了比平時多好幾倍的錢,寶寶的陪伴以及街頭人們友善的互動,都讓他心頭暖暖。


人生的轉折處,有貓

就這樣,寶寶幾乎每次都跟著詹姆斯上街頭(偶爾會懶懶的不想動,此時詹姆斯就讓它留在家裡)。有了寶寶的生活變得不一樣了,不過也不是從此一帆風順。詹姆斯的走唱生涯,後來因為警方的取締而被迫終止。他深知自己不能中斷收入,但也沒有什麼選擇,於是就去申請成為Big Issue大誌的銷售員,從此得以合法在街頭兜售雜誌。詹姆斯賣雜誌時也會帶著寶寶一起,所以儘管有一些波折,銷售的狀況還算不錯。

不知道是因為照顧寶寶的責任心驅使,還是與寶寶作伴之後變得不寂寞,詹姆斯的人生開始往好的方向扭轉。慢慢地,他可以用多賺的一點錢改善生活品質,他也積極戒毒,想要徹底擺脫毒品的影響。甚至他也重新跟家人聯繫上(之前他離家出走,與家人失聯),並且曾回澳洲一趟,與母親相聚,化解了過去的心結。

在街頭賣雜誌,讓詹姆斯有機會獨立自主地賺錢,並且回歸社會,但可別以為寶寶的魅力僅止於此。有一天,詹姆斯開始留意到,陌生的遊客居然一看到寶寶就能說出它的名字,似乎早已經認識了這隻貓。一問之下才得知,原來網路上已經在流傳人們所拍攝的寶寶照片和影片,而且由於倫敦是全球性的旅遊城市,拍攝過寶寶的人來自世界各地,於是照片和視頻也是以多種語言在流傳著。拜網際網路之賜,寶寶算是成名了,被稱為「The Big Issue Cat」(至於詹姆斯有沒有順便成名,就不太清楚)。

好好好,連三好,接著就有出版社來邀請詹姆斯出書,寫下他與寶寶之間的溫馨故事。此書出版後登上了暢銷榜第一名,再次彰顯了Bob the cat的超萌魅力!


給自己second chance

我們大多數人並不曾有過流浪的經驗,或許很不容易體會「離家出走」、「無家可歸」、「流落街頭」到底是怎樣的狀況,也或許會直覺認為,會流落街頭的人一定是自己做錯了什麼事。透過這本書,由詹姆斯現身說法,我們有機會靠近一點觀察,流浪者的人生可能是在哪些點上出了差錯,導致他們到後來連容身之處都沒有。

說穿了,並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溫暖溫馨,並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有餘裕將孩子細心呵護到成年。成長的痛楚,也不是每個人都有一樣的心理強度去面對。當一個人過早地從家庭剝離,未能接受夠多的教育,未能發展夠成熟的人格,面對的將是自己沒預料的高風險人生。僅僅是在某個關鍵的時點轉錯了彎,人生就很可能直直往下墜落。

每次有新聞報導警方逮捕了吸毒者,我們總是痛罵這些人怎麼會去做如此愚蠢的事。其實我們忘了,人有軟弱的那一面,真的有,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人總是戒菸失敗。書中詹姆斯提到,他開始吸毒是為了痲痹自己,逃避孤獨感,讓自己能撐過在街頭露宿的那些漫漫長夜。吸毒,旁觀者看到的是這些東西會使人成癮、墮落,但對當事者來說,這些東西可能是他們克服心理痛苦,對抗孤獨和絕望的出口。

沒有人能對孤獨感和絕望感免疫,只不過感受有深有淺,而每個人擁有的資源和支持不一樣,對抗孤獨與絕望的方式也不一樣——有些人投入人群,有些人衝動消費,有些人結婚,有些人生子,有些人濫用藥物,有些人傷害別人,有些人傷害自己……行為的結果我們可以用道德和法律來論斷,但動機是中性的、人性的,如何怪罪?

話說回來,任何形式的自我傷害都不是對抗孤獨和絕望的最佳方式(請對毒品Say No!)。如果可能的話,我們該為自己,以及為別人,提供更多的選擇。例如,在人生走到低谷的時候,如果有寶寶這樣一隻貓,情況就可能大大不同。試想,有一隻毛茸茸的萌貓,蹭著你腳邊撒嬌,跟著你到處走,趴在你肩上一起去到世界的盡頭。這時,你還能說自己是孤獨的嗎?你還有心情絕望嗎?或許,你也會像詹姆斯一樣,因為寶寶的陪伴而覺得自己的人生有了意義,為了把寶寶餵飽而力圖振作,並因此看到了不一樣的人生風景。

在本書一開頭,詹姆斯提到一句箴言:「每一天都是人生重來的機會。」(We are all given second chances every day of our lives.)證諸過往,他發現這句話是有道理的。他曾經錯過了一次又一次的second chance,而終於在2007年3月的某一天把握住了一次,從遇見一隻貓開始。


5/23/2015

找到一個自己的房間:重讀A Room of One’s Own

最近不知犯了什麼毛病,開始在找一些二十多年前讀過的作品來重讀。年少時涉世未深,閱讀的材料往往會深刻在新鮮的心版上,留下不易抹除的印記。多年後,當人生經驗不經意觸動那個印記,就會心生溫習的衝動。好像是這樣子沒錯。

英國作家維吉尼亞.伍爾芙(Virginia Woolf)的作品《自己的房間》(A Room of One's Own)應該算得上是某種經典吧。它源起於作家為劍橋大學某學院女學生演講的文稿,主題是「女性與小說」(Women and Fiction)。後來內容經過作家的延伸和整理,於1929年時成書出版。(以下所摘的段落來自人民文學出版社的版本,譯者為賈輝豐先生。)

某一英文版書封

「女性與小說」這個主題要怎麼談?為什麼到後來書名會變成「自己的房間」?簡單的說,在伍爾芙的那個時代,女性從事創作並不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因為當時女性還處於一種遭受歧視和貶低的次等性別狀態,詩歌和小說等文學創作的話語權基本掌握在男性的手中,女性寫的作品並不那麼被當作一回事。

在這種背景下,伍爾芙談「女性與小說」,就不是在討論如何激發創意靈感或如何建構個人文字風格,而是要挖掘導致女性創作困境的深層原因。在這篇長長的演講文稿中,作家採取的是夾敘夾議的手法,引領聽眾(讀者)一同關切,何以女性物質上的貧窮與精神上的受壓抑,會導致其文學創作的成就有限。


被壓抑的第二性

其實作家開宗明義就提出了她的主張:「女人要想寫小說,必須有錢,再加一間自己的房間」(第2頁),這個主張相當能引起聽者的好奇。接著,她虛擬了一個名叫「瑪麗」的女人,瑪麗既可以說就是作家本人,也可以指在場的任何一位聽眾(讀者)。瑪麗為了探究「女人何以無法寫好小說」這個問題而到處尋找線索。她在大學的校園裡沉思漫步,無意間「闖入」了賽馬場而遭到驅趕,因為這裡是只有研究員和學者方能駐足的地方,女人不能進入。接著,瑪麗想到圖書館蒐集一些相關的資料,卻在圖書館門口遭到阻擋,因為「女士只有在學院研究員的陪同下或持有引薦信,才能獲准進入」(第7頁)。

還沒有讀過本書的人,或許可以補充了解一下:即使在英國這個我們認為文明水準位於前列的國度,其女性的地位也是在近百年來才逐漸有所提升。例如,英國是在1891年才取消法典條例,開始禁止丈夫將妻子閉鎖在家中。英國女性是從1918年起才獲得選舉權。1870年開始,已婚的英國婦女才被允許保有自己的收入——換句話說,在此之前,家庭中所有的錢財都歸丈夫所有,由丈夫所支配。


透過金錢,女人獲得自信

我們可以試著想像,一個在金錢、物質上必須仰賴父親或丈夫的女性,一個必須徵求父親或丈夫同意才能外出的女性,一個必須日復一日行使煮飯洗衣、照顧多個孩子生活起居的女性,她能不能自主無礙地表達內心的所思所想(尤其當她的思想與父輩的觀念有所衝突時)?萬一她想要將所思所想形諸文字,她的有限的教育程度是否會成為表達的障礙?她是否有辦法在細碎繁瑣的家務中,騰挪出一段沉思默想獨處的時間和空間,把腦子裡漂浮的不成形的意念一一捕捉下來,建構成一部正式的作品?

書中,作家提到「我的錢包能夠自動生成十先令的鈔票」(第39頁),原因是她從姑姑的遺產中獲得了五百英鎊的終生年金(也就是此生每年可以領取五百英鎊的收入)。這對她的人生意義重大。

一筆穩定的收入竟可以讓人的情緒發生偌大的變化。世上沒有力量能夠奪去我的五百英鎊。食品、房屋和衣服永遠屬於我。不僅再不需要勞神費力,怨懟與痛苦也不復存在。我沒必要敵視男人,他無法傷害我。我沒必要取悅男人,他不能給我任何東西。」(第41頁)

過去的社會制度設計,傾向將財富以及各式各樣的特權賦予男性,而女性則必須透過依附男性才能獲得生存的保障。終生必須手心向上等待施予的女性,其尊嚴恐怕總是搖搖欲墜,而只要一不小心失去了命運之神的眷顧,便很容易陷入貧窮的困境中。作家認為,當女人能夠擺脫這種被施予的角色,擁有穩定的收入,才可能擁有尊嚴,而有尊嚴的心靈,才有可能進行自由創作吧。

不過話說回來,現代人想獲得一定金額的終生年金,一筆不求自來的穩定收入,好像不是那麼容易的事。你要麼寄望有個有錢但早逝而且還指定把遺產留給妳的姑媽(這種事能寄望嗎),要麼在幾十年前躬逢其盛地搭上台灣公務員十八趴優惠存款的列車(可終生領取的退休金加上高額利息才好高枕無憂)。萬一以上兩種殊勝的機會都無緣的話,那女人只好善用現代社會賦予的平等工作權,勞神費力以爭取想要的尊嚴。


才華給女人的折磨

當人們在討論男女的性別差異時,常會陷入幾個弔詭的爭執。其一是,某些人認定女性的腦力、體力和品行天生就比較「弱」。以小說創作來說,這些人可能會宣稱,女性沒有寫小說的才華,思想偏向貧弱和空白。

與其爭辯因果關係,伍爾芙選擇用「莎士比亞的妹妹」這個概念來反擊——假設英國文豪莎士比亞有個跟他同樣才華洋溢的妹妹,結果會怎樣?根據作家的論述,以當時英國的時空背景,這位妹妹可能沒機會接受和哥哥一樣多的教育,她可能被父母要求分攤各種家務勞動而無法盡情讀書、寫作,她可能早早被父母要求嫁人生子。而如果她執意反抗,離家出走,跟哥哥一樣溜到倫敦尋求戲劇長才的發揮,可能會發現自己的女性身份處處受限,或許最後被某個男演員搞到懷孕,結局是抑鬱自殺而終。

……可知十六世紀時,女子天賦過人,必然會發瘋,或射殺自己,或離群索居,在村外的草舍中度過殘生,半巫半神,給人畏懼,給人嘲弄。只須略具心理學方面的知識,就會明白,一個天稟聰穎的女子,要想將才華用於詩歌,除了旁人百般阻撓,自己心中歧出的本能也來折磨她,撕扯她,最終,必然落個身心交病的結局。」(第54頁)



Virginia Woolf, 1902年
攝影者:George Charles Beresford
來源:英文版維基百科

作家用「莎士比亞的妹妹」這個虛擬的人物,生動地勾勒出女性何以會落入與條件相同男性迥然不同的人生機遇與命運結局。這個虛擬人物深印人心,啟發了後來的一些女性主義運動,間接促成女性的處境在過去一百年來獲得大幅改善。

不過,如果有人認為男女現在已經夠平等了,我想提醒「且慢!」建議參考Facebook營運長雪柔.桑伯格寫的《傾身向前》(Lean In)一書,看看這位美國科技界風頭最穩健的聰明女性,在其成長與追求自我實現的過程中,遭遇過什麼樣的隱形障礙,就會知道女性的地位還有多少可突破的空間。

閱讀本書的過程中,也讓我思考著,假設在台灣有一對同樣具備創作天份的兄妹(=莎士比亞和他的妹妹),兩人是否都能盡情投入創作,發表同樣優秀的作品,並且受到同樣的認可?如果可以的話,那當然很好。如果不行的話,又是為什麼?


創作的自由與勇氣

從表面看來,伍爾芙似乎主張創作的條件是金錢(五百英鎊和一間可以上鎖的房間),然而從整個當時英國的時空背景以及作家著力闡釋的論點看來,其實創作更需要的是自由和勇氣。自由,有一部份必須是由社會放開對女性的禁錮、束縛和壓抑,給予女性真正平等的機會,另一部份則必須是當事人自己的覺醒——女性是否能鼓起勇氣去取得那份應得的自由?

在本書的最後一段,作家寫出對女性的期許:

假如我們慣於自由地、無所畏懼地如實寫下我們的想法;假如我們能夠躲開共用的起居室;假如我們不是從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係、而是從他們與現實的關係出發去觀察人;對天空、對樹木或無論什麼東西,也是從它們本身出發去觀察;假如我們的目光越過彌爾頓的幽靈,因為不管什麼人,都不該擋住我們的視野;假如我們面對事實,只因為它是事實,沒有胳臂可讓我們倚靠,我們獨自前行,我們的關係是與現實世界的關係,而不僅僅是與男人和女人的關係,那麼,機會就將來臨,莎士比亞的死去的詩人妹妹就將恢復她一再失去的本來面目。她將從那些湮沒無聞的先行者的生命中汲取活力,像先她死去的哥哥一樣,再生於世間。」(第128頁)

或許很多人都知道,伍爾芙在59歲那年的某一天,在自己的大衣裡塞滿石頭,投河自盡(電影《時時刻刻》演出了這一段)。據說作家求死的原因是憂鬱症復發,她不想再經歷一次病痛的糾纏,也留下遺書,表明不希望丈夫為了照顧她而心力交瘁。了斷自我生命顯然不是任何社會樂於見到的事,因此總是諱莫如深。我個人會覺得,每一個求死者的心理歷程都帶著某種不可知的神祕,畢竟死亡並不只是一個孤絕、衝動或故作帥氣的動作而已。或許,在到達某個臨界點之際,他們終於認定,比起死亡的痛苦,生命中有更難以承受的折磨吧。

5/16/2015

當你的臉書朋友中,不熟的人愈來愈多……

最近突發奇想,覺得或許可以把「斷捨離」的概念用在臉書Facebook上。最直觀的做法,當然就是檢視臉書朋友,然後把其中無實質意義的「朋友關係」捨棄掉。

為什麼要進行這種斷捨離?

並不是閒閒沒事,而是早就開始有一種困擾:每次打開臉書,總有瀏覽不完的朋友近況、他們按讚的貼文、他們的轉貼分享,再加上愈來愈多的社團,以及系統自動推送的各種文章和廣告,使人很容易一入臉書深似海,難以自拔。我還不想棄臉書而去,但實在感到目前的使用體驗很沒生產力。想要改善或簡化臉書頁面上紛然雜陳的訊息,除了更改隱私設定之外,似乎只能試著調整臉書朋友的組成。

聽說國外有個人曾經檢視他的臉書朋友名單,結果發現他跟許多朋友要不是很久沒見,就是根本沒見過面。不過這個人並沒有直接刪掉那些不知何時加來的朋友,而是索性把「臉友」一一約出來喝咖啡,重新認識彼此。這個過程後來成為熱門的暖心話題,在網路上傳頌。


加我,還是別加我?

現代社會,人與人之間流行互加臉書朋友,建立聯繫的管道,好朋友加、熟人加、同學同事加、客戶加、剛認識的人也加。加為朋友很容易(或許也可以說,要當面拒絕加為朋友並不容易),然而當臉書朋友的名單愈來愈長,問題漸漸浮現。

無論臉書朋友的數量是數十個、數百個或上千個,我想大家都同意,並不是每個名字出現在我們頁面上的人,就理所當然是「朋友」。事實上,在實體世界,很多這種人我們比較習慣稱為「認識的人」、「熟人」,甚至「不熟的人」(臉書後來有劃分點頭之交和摯友兩種)。簡言之,人際關係有親疏之分,這是再自然不過的現象,但臉書朋友基本上卻是親疏混雜——再不熟的「朋友」,都可以查看你的資料,得知你的近況。再不熟的「朋友」,他按讚的訊息也要推送給你看,而你也會得知他的近況。

隨著「加為好友」行為的年深日久,臉書朋友的組成漸漸從「大部分都是好友和熟人」的親,轉變成「過半都是不熟的人」的疏,你覺得這會不會影響你使用臉書的方式和感受?我認為會。

工作上的感想,如果心知主管、老闆看得到,你會不會寫得不一樣?

血拼消費的狂喜,如果家中長輩看得到,你會不會想要低調一點?

工作、婚姻遭遇挫敗,你願意在臉書上公開嗎?




友誼的海市蜃樓?

有一種人際關係的潛規則似乎在臉書上同樣適用,那就是人們在社交場合中習於報喜不報憂。尤其在充斥著「不熟的人」的社交場合,我們的表達方式和溝通內容更會自然流於表面化。對於可能招致驚訝、嫌惡、害怕、嫉妒,以致使我們自己感到窘迫、自憐而難以自處的訊息,我們根本不會想在這個平台上透露一個字。反過來說,我們大概也沒有心理準備,去回應臉書朋友發布這一類的訊息。

在熟人和不熟的人面前,什麼樣的分享內容最安全、最可接受?我想是那些容易理解、具有普遍性、人人都會經歷的生活經驗,高也不至於高不可攀,低也不至於令人難堪。

於是,我們欣然地觀看著孩童的甜美而非哭鬧、夫妻的恩愛而非爭執、上班族休假的精采而非工作的貧乏、家族團聚的溫馨而非親人關係的冷淡、華服美食的絢麗而非財務收支的窘迫——在這個虛擬又帶著真實的網路社群之中,我們似乎因為靠攏在一起,而變得生活經驗相近、心態相近(like-minded)了。

臉書頁面上安全、可接受的訊息真的愈來愈多。寵物或小孩的可愛抓拍、標題聳動的新聞轉貼,以及被按讚後直接推送過來的農場文、雞湯文,這些訊息本身或許無不妥,但是乘以N倍(N有多大,端視你的臉友人數多寡)之後,挑戰著每個人的時間和注意力,也間接使我們養成瀏覽卻不閱讀、觀看卻不關心的習慣。

當我們的臉書朋友組成中,不熟的人愈來愈多,這樣的現象或許會更趨明顯:

訊息的氾濫,使我們愈來愈難以用心閱讀臉友的分享貼文,不管那是重要還是不重要的。
臉書上的人都顯得很正面、心情很好、很有正義感、很有慈悲心、很有行動力。
我們在臉書的分享會愈來愈表面化、淺薄化、娛樂化、不痛不癢化。
我們會減少分享生活中較為隱私、個人的層面。
我們會減少分享人生中較為嚴肅、較為抽象的層面。
我們分享的主題會愈來愈趨同。


然後,或許有一天,我們當中的某些人會決定不再於臉書分享了。(事實上這種情況已經發生了。或許找時間另起一文探討。)

臉書的存在,的確幫助我們維繫了許多在實體世界不容易或不可能維繫的人際關係,也使我們有機會交流日常生活中的微情感、微情緒,這些優點必須加以肯定。不過,臉書親疏不分的特性,以及我們自己無差別的「加朋友」動作,遲早會導致臉書的使用體驗愈來愈糟。

到頭來,人還是會尋求別的管道來維繫重要的人際關係,而Facebook這個原本提供多人共同分享的絕佳平台,反而開始顯得冗贅。就好比一場你不得不現身的聚會,所有你認識或認識你的人都在(一開始就是你同意讓他們來的)。你在那群人面前的言行大概沒什麼營養。公平的是,人們會諒解你,因為他們也一樣。

「檢視」了半天,我發現能夠率直地unfriend掉的臉友實在少之又少。看來,想要在臉書上圖個訊息的清靜,或許得等Facebook自己改版了。



5/10/2015

意志力做不到的事

記得唸中學的時候,我曾經有一句座右銘:「意志力可以戰勝一切的力量。」(好嚴肅?)在升學壓力巨大無匹的青春時期,每當感到疲累、疏懶或內心軟弱的時刻,這句座右銘不只一次支持我,鼓勵我「再撐一下」。

多年後,歷經學業和工作的諸多挑戰,深感「意志力」真的是一項寶貴的資產,因為它是無論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都用得上的。對學生來說,意志力是「專注與堅持」,也就是心無旁騖,在達到學習目標之前不鬆懈。對工作者來說,意志力是「在窮盡所有可能方法克服困難之前,不輕言放棄」。只要是過來人,相信都能認同,意志力可以為我們帶來莫大的助益。

如果,意志力真的可以戰勝一切的力量,那麼是否代表,有了意志力人就一定會有所成就?我想,那也不盡然。


力氣,要用對地方

現在的我會認為,意志力是不能單獨存在的。因為,人必須先決定,想要透過意志力來挑戰或完成什麼。也就是說,要先有明確的目標。對學生來說,目標很明確,就是在求學階段完成應有的學習,並在考試時取得高分。對工作者來說,目標也通常很明確,就是在就職期間完成專案計劃或業績目標。

然而,在個人的生活和人生方面,目標就不見得那麼清晰了。或許,很多人從來沒好好想過自己的人生目標是什麼。

這一生,你想要什麼?
你想完成什麼?
你渴望成為什麼樣的人?

這幾個問題,並不容易回答。沒有所謂正確的答案,有了答案也不表示絕對不能改變,但也不宜頻頻改變。再怎麼樣,不能完全沒答案。

如果,世界上有一種工具可以幫我們克服一切困難,而我們也已經擁有並且練習過怎麼使用它,接下來要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我們是否決定好,用這個工具來做什麼。然後才是圍繞這個目標,發揮出工具強大的威力,好好地拚搏一番。要是目標不明確,很可能這項工具到頭來也是無用武之地——若不是被棄之不用,就是用在不適合、不聰明、沒意義的地方。


不後悔的人生

在我們年輕的時候,即便自己不設定目標,也通常會有父母師長替我們決定學習的目標,有主管上司幫我們決定工作的目標。至於生活或人生的目標,到頭來是要由我們自己決定的。

意志力的磨練,不是很容易的事,卻對人生是否順遂影響很大。不過,雖然現在我仍然相信,意志力可以戰勝一切的力量,但我更相信,有明確的目標,意志力才能用得有意義。

4/30/2015

如果閱讀是一種特權:讀《大書特書One for the Books》

2015年4月23日是個特別的日子,因為這一天是我第一次知道「世界讀書日」的存在。這一天,倡導閱讀的呼籲之聲從四面八方傳來。如果要說這樣的呼籲有什麼特別,那就是在網際網路普及,移動屏幕強占注意力的社會背景襯托之下,(紙本書為主的)閱讀在生活中的比重正無可救藥地節節下滑。

相信教育者、家長和出版業者都想力挽狂瀾,但看起來無論是溫馨的提醒,還是沉重的警示,似乎都不起什麼作用。我不禁想,或許是時候從反面思考了,也就是,不妨來想一想「人為什麼要閱讀」。

因為,當我們拋開「應該」和「必須」閱讀的種種理由,或許會發現,一般人其實沒「必要」閱讀。

閱讀誠然可以提升人文素養,而人文素養高的社會比較優雅和諧。但是別忘了,提升人文素養的方式有很多,閱讀只是其中之一。聆聽音樂,欣賞繪畫、雕塑、舞蹈、戲劇,參觀古蹟等等,許多不同形式的文化活動都能使人心生感悟,進而反思生命和存在,獲得靈性上的昇華。而且,很有可能某些人還比較容易透過文字以外的聲音或影像等媒介來獲得這樣的感悟。

另外,在我看來,閱讀最好不要被視為跟「學英文」一樣的現代人生活必要配備,那種好像人人都該做,但事實上沒什麼人真心在做的事——多數人無心學英文、無心閱讀,卻都被「應該」綁死了,到最後學英文和閱讀都變得有名無實,甚至有人視之為畏途。


以閱讀為榮,不如以閱讀為樂

如果可以的話,我建議把閱讀分為「普通閱讀」和「文學閱讀」兩種:前者有實用性,是為生活服務,每個人多少都需要。後者有啓發性,是為心靈服務,說真的可能只被少數人所渴求。

為心靈服務的閱讀經驗,其實暗示著一種特權(privilege),它需要讀者具備對語言文字的敏銳度,對文學的鑑賞力。世人慣以「文藝青年」來稱呼那些對文學藝術特別有感覺、有嚮往的人,可以說就是這種特權的隱約閃現。

只不過,「文青」這個字眼近年來似乎漸漸地產生了貶義,我不知道這是文青們自嘲的結果,還是非文青們對於炫示閱讀的行為開始顯露不滿。所幸,最近我在某本書中找到了一個替代名詞「狂熱讀者」,免去了「文青」的矯揉造作感,也擺脫了「書蟲」「書迷」「書癡」的古月照今塵感。

這本書是我在城裡的書店偶然遇見的:《大書特書》(簡體版書名,原文One for the Books),作者喬.昆南(Joe Queenan)本身就是個從小坐享閱讀特權的狂熱讀者。來看看書封上的這句文案,能否對您產生召喚:


「我的一生中,
無數重要的項目在枝頭死掉,
就因為
我一直忙於讀書。」


好的,不勉強,但至少我讀了會心一笑,並果斷將書結帳帶走。

世界上絕不會有閱讀經驗一模一樣的讀者,但是狂熱讀者之間很可能有類似的「癖好」。讀完此書我的最大收穫是,終於知道自己的閱讀習慣完全不奇怪,一些我以為自己才有(以致覺得有點罪惡感)的怪癖,根本就是稀鬆平常。試舉幾例:


閱讀很難專一,總是同時劈腿好幾本

作者說他總是同時間看好多本書(幾十本),其中不乏上千頁的大部頭著作,而且他是真的會輪替著看。他說自己的記性很好,一本書讀到某處,放下後過了「幾年」還會再次翻開來接著讀下去!至於我自己,通常最多只有兩、三本在輪替,多了就不行。一本書若讀到中途放下,隔了幾星期,想再看就只能重頭來過。我想正是因為記性不好的緣故!


閱讀時很挑剔,不喜歡被人強迫

說「強迫」太沉重,改成「推薦」好了。由於狂熱讀者的身邊也會有同好,不時會有人熱心推薦某本書。作者認為閱讀是很私人的事,他不喜歡被人強迫讀書(如果有人給錢要他讀某本書並寫書評,那就是例外)。我自己也通常讀不下別人推薦的書。至今,我的書架旁都還擺著一落從不同朋友那裡借來的書,我真的沒辦法讀(雖然收下書的那一刻,我似乎曾禮貌地表示有興趣一讀)。但是我也不想花力氣去聯絡還書,更不可能主動向對方解釋,為什麼(經過了這麼多年)還是沒有讀。這真的是個困擾。


閱讀經驗就是生命經驗

不用說,每個狂熱讀者都有自己閱讀的喜惡,而且通常有一張書單(可能是隱形的),只要一聊開來就會有:「喜愛的書」「喜愛或崇拜的作家」「改變自己人生的書」「雖然很有名、很暢銷或很重要,但一點都不想讀的書」「讀了之後覺得很爛,一定要廣而告之的書」,等等。作者強調:「雖然我沒能很成功地把這一點傳達給其他人,但我在分配閱讀時間上是極其認真的。我可能有時間讀這本,但沒時間讀那本。」(第123頁)我自己的經驗則是,書讀得愈多,愈覺得閱讀是為了自己,所以一定要「忠於自己」,也就是要把寶貴的時間浪費在自己選擇的書(或作家)上,而不是盲目跟讀暢銷書或某些權威人士所推薦的書。


閱讀的儀式(怪癖)

圖書館和書店是狂熱讀者出沒的場所,要是聊起來,保證每個狂熱讀者也都有自己一套逛書店、逛圖書館的方法。本書作者有段時間刻意到居家附近的圖書館,借出那些從來沒人借閱過的書,目的是為了不讓這些書被館方淘汰掉。昆南先生拯救書籍,我則是有一種拯救書店的使命感。我做不到為了省時間省錢而集中上網路書店買書,反而寧可舟車勞頓,輪流去某幾家書店買書,好似這樣做,那些書店就能維持得下去。

狂熱讀者常跑書店其實會有後遺症,那就是當他們身處在別的購物場所時可能會覺得挺窘迫。提出「黑天鵝效應」理論而聲名大噪的Nassim Nicholas Taleb,在《隨機騙局》(Fooled by Randomness)中寫到書店如何令他難以抗拒:

當時我二十來歲,住在曼哈頓上東區一棟書滿為患(除此之外,家無長物)的公寓裡。家無長物不是意識型態上的說法。純粹是因為我從來沒有走進家具店,因為我最後可能駐足在半路上的一家書店,然後提出好幾袋的書來。」(繁體版第279-280頁)

這段看起來是作者在描述自己的行為容易失控,其實卻表達(宣示)著狂熱讀者對紙本書的忠誠!


人生有限,書無限

狂熱讀者只要有書為伴,遺世獨立也不太在意,但是,這不表示沒有煩惱。作者說:「沉迷閱讀的讀者,腦子裡都有個錶在轉。我們對自己能活多久有個大致的概念,然後以此來構建我們的閱讀習慣。」(第125頁)作者因為已年過六十,開始有一種時間上的迫切感,催促著他去思考,哪些書要趕快讀,而哪些書又幾乎令人絕望地不可能來得及讀了!

說到這,我想到以前採訪過一位出生在彰化的知名漫畫家。他說他從小就很愛讀書,幾年之內就把他家鎮上圖書館的書全都借出來看完了。我不確定那家圖書館的藏書有多少(想必不會太多,也不至於太少),但我完全羨慕及佩服這位前輩把一整棟房子的書全數啃過一遍的痛快。幾十年後的今天,我想,再怎麼狂熱的讀者都沒辦法把一家普通規模圖書館的藏書啃讀一遍吧!

雖然自己離六十歲還有一段距離,閱讀的迫切感還沒有臨到頭上來,但讀了本書之後,確實使我開始思考,該對自己的書單有所取捨,尤其必須適度減少逛書店時臨時起意買的那些書(但什麼是適度?),因為這會使我遲遲無法開始讀那些自己一直想「找時間」讀的書,例如《尤里西斯》(已經有朋友警告我這本書很難讀,勸我別急著開始)。

雖然閱讀紙本書已經不再是一種熱門的主流活動,許多人甚至為此感到悲觀,但我卻覺得根本不必擔心。就像古典音樂、現代舞和印象派繪畫永遠不會失去粉絲,紙本書裡的文學世界也必然會不斷召喚狂熱的擁護者。他們靠著頭上的文學天線、心中的文藝導航儀,遲早會遇見自己鍾愛的作品,遇見可以一起大書特書的狂熱讀者。

4/26/2015

縮小自己的練習(順便解釋「為什麼白天不懂夜的黑?」)

如果世界的造物主可以接受call-in的話,我想問的第一個問題是:「自我中心」的這個設定是怎麼來的?——雖然可以自行推敲出部分的答案,但我更想聽聽造物主本尊的說法。

因為,無論放眼人類史,還是回顧個人史,都不難觀察到,自我中心的傾向不但創造出許多自傲、自戀與自怨自艾的人,還導致人際之間種種的誤解與溝通困難。更別提古今中外數不清的爭鬥和戰事,背後都有自我中心的因素。

在等待造物主回call-in的同時,只好來揣摩一下祂的心思。我想,人類其實「需要」自我中心——為了存活,為了繁衍,每一個體本來就必須最關注自己。


老天要我們「對自己好一點」?

我所理解的「自我中心」,是一種不假思索的「自利」,也就是一種以自身利益為出發點的本能。最單純而不加人為價值判斷的自我中心,可以從嬰孩的身上觀察到——肚子餓了就哭(要求食物)、不舒服了就哭(要求照顧)、想玩時就叫(要求關注)、開心時就笑(激勵照顧者)。父母在照顧幼兒時,常常得哄孩子,要孩子「等一下」,可是對幼兒來說,他就是想要立刻滿足「自利」,他無法忍耐「等一下」,他更不曉得什麼叫退讓、捨棄和犧牲。

有人說,父母必須先對孩子喊一千次「叫爸爸」,孩子才學得會叫「爸爸」。那我覺得,孩子恐怕也要先聽過一千次「等一下」的提醒,才可以慢慢地(真的很慢)學會按捺自利的傾向,學會不那麼自我中心,學會主動為他人著想。

中國歷史上小有名氣的晉惠帝,似乎就是以「自我中心」作為歷史定位。在他主政時期民不聊生,聽聞百姓沒飯吃,他的反應是「那為什麼不吃肉呢?」我無意替這位皇帝平反,但也必須說,既然一位皇帝不是生在民間、長在民間,也不常走訪民間,那麼不知民間疾苦其實是很自然的事。刻畫在基因裡的自我中心本能,似乎就是要我們凡事先想到自己。只不過在社群生活中,我們會發現,往往必須透過某種程度的利他行為,才能實現我們要的自利。


如何讓白天懂得夜的黑?

沒有窮過的富人,無法體會窮人的處境。而就算富人是窮過、苦過的,也可能在富起來了之後,忘記了窮苦的滋味。人,就是那麼健忘。也可以說,人就是那麼自我中心。不同處境的人要達到相互理解,不容易。

成績優秀的學生,能否體會成績差同學的學習困難和挫折感?
英語好的人,能否體會看不懂英文的茫然無措?
活力充沛的年輕人,能否體會老弱者的力不從心?
在重男輕女社會成長的男性,能否體會女性所遭受的種種貶抑和輕視?
身為人類的你我,能否體會動物被關在籠子裡的感受?

除了少數的例外,我們大部分人都是生活在特定且有限的經驗範圍內,也就是,我們活在自己的白天裡,很少有機會能夠到另一個世界(黑夜)去生活和體驗。俗語說:「夏蟲不可語冰。」不是因為蟲子很小、不起眼、不會思考,而是因為生活於夏天、習慣於夏天的動物,根本沒機會感受冬天冰雪的寒冷。

除了得天獨厚的皇帝、國王,以及長不大的孩子,生活在社會群體中的你我,都需要透過學習,才能開始站在他人的立場思考,揣摩他人的感受和思想,調校自我中心的傾向。當然,要使僵固的本能受意識的控制,並不是很容易的事。從小我們聽過父母一千次「等一下」的耳提面命,被教導要分享、要有同理心、要能傾聽。而如果還想再測測自己的自我中心傾向,或許可以試試「縮小自己的練習」。


想像自己是一隻螞蟻

縮小自己的意思就是,從遙遠他人的角度觀看自己,就像我們從遙遠的角度觀看別人一樣。如果覺得這樣看還是看到自己很大、很重要,或許要更激烈一點,試著把自己想像成一隻螞蟻。

我常常喜歡想像螞蟻的「人生意義」(嚴格說起來是「蟻生意義」,以下類推)。不管是森林裡的某一窩螞蟻中的一隻螞蟻,還是都市公寓角落一群螞蟻中的一隻螞蟻,想必牠在乎的也是自己的存活,以及自己在群體中是否適應良好。有沒有可能,對那隻螞蟻來說,在吃飽有力氣了之後,在搬完了今天的糧食之後,牠也想要「實現人生」,牠也想要證明自己是「獨一無二」?

但是,從我們人類的角度遠遠看過去,很抱歉,這隻螞蟻跟站在牠旁邊上百隻的同伴實在沒兩樣。當人類用一根指頭捏死一隻螞蟻時,會不會心想:「這隻螞蟻是否有未竟之志?」「此刻死去是否會令牠留下什麼遺憾?」「牠是否比自己的同伴更值得活下來?」「對螞蟻社會來說這是否代表重大的損失?」

大概不會。

那麼,人呢?

在這個世界上,每一秒鐘,都有人無緣無故失去了性命,每一秒鐘,都有人因為疾病、饑荒、戰爭、意外,莫名其妙地就結束了生命。或許這些人也有未竟之志,或許這些人留下了某些遺憾,或許這些人有比其他人更值得活下來的理由。甚至這些人之中還有兒童,連夢想都還沒開始編織就被迫離開了人世。這些人的人生,要怎麼解釋?

道德經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這句話聽起來有點殘酷,但是卻比較接近真實。天地(即便有意識、有意志)不是以仁義為運行的規則,因為講仁義就要有是非善惡美醜的判斷,就要解釋「為什麼這個人會無緣無故被屠殺,那個人卻能長命百歲?」「為什麼這個人成長在富裕的工業社會,衣食無虞,那個人卻身在貧窮的鄉村,遭遇連年的大旱?」

或許,所謂的天意,只是將能量透過各種生命體的成住壞空,不斷地循環顯現。能量的循環顯現,就是目的本身。一把種子撒在田裡,長出來後高矮胖瘦各不同,不會有一模一樣的植株。或許造物主設定的自然法則中包含一條「創造變異性」,好讓演化的機制得以運作順暢,生命得以繁衍不息。換句話說,自然的法則從不是為了某一個人、某一群人而存在,造物主更不會指定,誰誰誰命中注定當總統、誰誰誰必須飢寒交迫。

對這世界來說,某一隻螞蟻是否存在,或許並不是那麼重要,某一隻螞蟻是否提早殞命,差別也不是很大。而或許就是因為造物主不打算費心關注每一隻螞蟻的「人生」,所以賦予螞蟻自我中心的本能,讓每一隻螞蟻自動自發「關注自己」,照顧好自己。人,或許也一樣。


渺小的眾生,自由的眾生

把單一生命視為大自然創造生發過程中一種無心的偶然的結果,可能會令人感受到自身的渺小而難以自持:「自己怎麼可以只是自然法則運行的產物?」我們寧願相信,自身的存在具有某種特殊性,這輩子是為了某種(重要的)意義和目的而來,為了某個「天命」而來。

但是,或許唯有體認到人生本質的「無目的」之後,我們才能以驚喜的心重新發現:再怎麼說,我們已經抽中自然界的大樂透,也就是這一期開獎的結果我們生而為人——比起植物我們有更多的活動力,比起螞蟻我們有更多的思考力(其實不管你是什麼樣的生命體,都可以透過優勢分析,找到自己的強項)——將人類獨有的活動力、思考力組合起來,放眼地球也算得上是一等一的配備了,有人用這些配備去西天取經、去月球撿石頭、去攀登百嶽,有人用這些配備發明蒸汽機、電燈,組裝電腦、手機,創造出所謂的人類文明。

所以,接下來問題真的大了:我們每一個人出生之時,人生劇本都只是開了一個頭。如果真有天意,天意也只是設定了生命最初的配備和條件,然後就交由我們即興演出,自由發揮,自己決定要利用這些生命配備去做什麼。

在察覺自身的渺小之後,我們還是有充分的自由去拓展,成就生命的偉大。

我個人不迷電動玩具,但有時我覺得打game的過程跟人生很像。打game必有game over,就如同人生必有死。如果有那麼多人能夠享受打game的過程,而不會在game over時感覺一切化為虛無,那麼或許,只要人能在有限的生命中全情投入,闖過一關又一關,抵達終點時也會有某種暢快,而非感到「一場空」吧!

縮小自己的練習,是為了破除自我中心的框限,找到生命的自由度。即便是螞蟻般的微小生命,每一刻也都可以選擇向左走或向右走。若把自己想得太重要或太不重要,就難以突破自我中心的思考,而很容易使我們忘記了,定義人生極限的選擇權其實是在我們的心裡。有沒有可能,不必把這個選擇權外包給通靈者、預言家、占卜師,就由我們自己來拍板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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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2015

開創的勇氣,積累的毅力:讀Peter Thiel的《從0到1》

最近有個機會,把老子的《道德經》「再次」拿出來翻閱了一下。眾所週知,這部經典的篇幅並不長,僅有五千多字、八十一章,如果只收錄原文,大概印不成一本「書」——將全文頭尾相連,設定Word 12級字,大約六張A4紙就可以印完了。儘管《道德經》已經是馳名中外的經典,但如果要問有多少人讀了、有多少人讀懂了,我想能夠舉手的人應該還是相當少吧!

以我自己為例,好幾次試圖拜讀,都在第一章就敗下陣來。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 
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就算前兩句可以勉強說自己懂了,撐到「玄之又玄,眾妙之門」,就會有一種「如果要混混地讀過去,是不是太對不起老子」的不安。於是我想,即便身為炎黃子孫,讀《道德經》還是不宜太認真,不妨改成「翻閱」的方式——試著隨意翻到某一頁,掃讀一下,其實很有機會瞥見熟悉的句子,例如「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上善若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等。像這樣,四處都能看到眼熟的句子,至少可以提供慰藉,讓我們覺得自己離老子的世界沒有那麼遠。

跳著讀著,來到第四十二章,開頭的幾句相信大家也不陌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哎,其實,讀文言文的難處,並不是我們完全猜不出句子的意思,而是如果沿用現代白話文書籍的閱讀方式來讀《道德經》,即便心中生出了理解,往往也是很粗淺的。以「道生一」這三個字來說,我們真的能理解它的意思嗎?「道是什麼」的問題就先跳過好了,但從無(或渾沌)到有的過程,究竟是怎麼樣的?這種抽象又深奧的問題,人們會敬而遠之也不奇怪。

不過,如果把從無到有的過程,放在商業世界中來理解,似乎就沒有那麼難懂了耶。


創業就是從無到有的過程

就在前幾個月,有一本談創業的商業書還滿受注目的,書名是昭示「從無到有」企圖心的《從0到1:開啓商業與未來的秘密》(簡體版書名,原文為Zero to One,繁體中文版鏈接)。談創業的書,好像常常不只是有意創業的人在讀?原因是什麼我也不太清楚。不過讀完書後我發現,這本書倒是很適合用來詮釋商業世界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本書作者彼得.蒂爾(Peter Thiel)是線上支付系統Paypal(貝寶)公司的共同創辦人,也是LinkedIn(領英)社群網站的投資者之一。剛好這兩個系統我都是使用者,所以有種親切感呢。這本書的緣起有點意思:作者曾在美國史丹佛大學教授一門創業課程,有一個學生把課堂講授的內容做成筆記分享到網路上,沒想到竟引發熱烈的迴響,於是就促成了此書的出版。

由書名可知,蒂爾先生特別強調從0到1的這個過程,因為他認為真正的創業是從無創造出有,而不是僅僅把1複製為N——有太多人在做著把1複製為N的生意了,作者認為這個世界更需要的是有人把0變成1,也就是開創前所未有的事業來造福社會、造福人群。為此,他認為必須善用科技。不過,要從0到1談何容易?好歹我們得先知道0到底是什麼,0在哪裡?


道生一的「秘密」

作者認為,0的存在是個「秘密」,而這世界上還有許多秘密等待發掘:「哪些有價值的公司還沒有人創建?每個正確回答都必定是個秘密:有些事很重要卻無人知曉,有些事困難卻可為。」(第128頁)創業者就是要相信商業世界有秘密的存在(而不是覺得「所有可以做的生意都有人做了啦」),相信探索秘密可以「發現常規之外的,近在眼前卻不為常人所見的商機。」(第139頁)

作者認為,「探索秘密的最佳處所就是無人關注的地方。」(第141頁)換句話說,在人們習以為常而不加注意的地方,在人們感到有困難和障礙卻不相信有辦法改變的地方,就是秘密可能隱藏之處,也是商機所在。

所以,0在哪裡?這是創業者最需要靠自己或自己的團隊去解答的秘密。一旦找到「道生一」的秘密,從某個商機中開創了事業,就得設法讓它成長茁壯,也就是「一生二,二生三」,而此時最重要的原則就是「不要競爭」。


一生二,二生三的「壟斷」

作者提醒,企業能創造價值還不夠,還必須能掌握住自己創造的價值。畢竟,商場上太容易出現競爭了,如果你公司的產品或服務,與另外十家公司差不多,那麼白熱化的競爭很可能導致你根本無利可圖。

這個觀念或許違反直覺:企業之所以能成功,有更多是來自壟斷,而不是來自競爭。記得股神華倫.巴菲特也說過,他心目中值得投資的企業要有「獨特的競爭優勢」。什麼是獨特的競爭優勢?「競爭」這個詞在此造成了誤導,其實獨特的優勢來自「不必競爭的壟斷地位」。

書中提到,包括Google在內的許多成功企業,都是默默地在某個商業領域占據壟斷的地位,但是「不.可.說」,因為一旦說破了,不僅容易引來競爭者搶食大餅,還可能被政府當局盯上,以托拉斯之類的法律修理之。於是很有趣的現象是,占有壟斷地位的企業,往往會對外宣稱自己深受競爭所苦,反而那些身陷競爭的企業,常常誇稱自己具備獨特的優勢。(話說人是否也是這樣呢?)

「一個初創企業完美的目標市場是特定的一小群人,而且幾乎沒有其他競爭者與你競爭。」(第073頁)找到一個有壟斷性質的市場,然後默默地從容坐大,作者認為這才是最理想的狀態。換句話說,建立了有壟斷性質的企業之後,還需要循序漸進發展市場,有紀律地逐步擴大。


三生萬物的「冪次法則」

很多人聽過80/20法則,聽過「複利是世界第八大奇蹟」,或許也聽過「馬太效應」:聖經馬太福音裡的這句「凡是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以上這幾個概念,都與「指數級增長」有關,也就是所謂的冪次法則(power law)。雖然大家都學過2的三次方是8、六次方是64,這種簡單的指數,但是對於冪次法則的效應和影響,我們其實很難在生活中有切身的感受。

然而作者卻用了一整章來闡釋,為什麼power law值得創業者、投資者以及一般人的重視。他說:「指數方程描述的是最不平均的分配。它完整定義了我們周圍的環境,而我們幾乎毫無察覺」「每個人都需要明確一件事,一件甚至是風險投資家也在努力去明確的事:我們所在的世界不是正常的世界,而是處於冪次法則之下。」(第112頁)

作者除了自己創業,也拿錢投資其他創業者開的公司。他從風險投資的經驗中發現,「成功基金的最佳投資所獲的回報要等於或超過其他所有投資對象的總和。」(第115-116頁)意思是,即便精挑細選了十家公司作為投資對象,到頭來,表現最好的那一家所創造的成果,可能遠大於另外九家的總和。因此,對投資者來說,必須看準最值得投資的公司,而且盡可能對其投資更多,才有機會獲取指數級的超額報酬。

冪次法則無所不在。作者提醒創業者,「一個創業者做的最大投資,就是花時間成立新公司」(第121頁),因此寶貴的時間應該花在最有機會成功的事業上。作者也對個人有明確的建議:「你應該將全部注意力放在你擅長的事情上,而且在這之前要先仔細想一想未來這件事情是否會變得很有價值。」(第122頁)

的確,人的生命有限,專長也有限,沒辦法嘗試一籃子的職業或開創一籃子的公司。時間該用在哪些地方?哪些專長應該著力培養?這沒有標準答案,但或許我們該努力去明確,冪次法則會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以及我們如何用冪次法則的角度來思考人生。


實現自己的從0到1

雖然世界上只有相對少數的人會在一生中開創新事業(姑且不論結果成功或失敗),但是我們每個人都必須在數以千千萬的人群中,設法確立自己的存在,而這個自我實現的過程,有一部分其實跟創業很像。想要實現自我,我們得找到自己的獨特競爭優勢。

回到《道德經》,我突然覺得,「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這個過程好像在呼應冪次法則:從無到有,首先需要一段神秘的過程。而一旦「有」了之後,也不是馬上就能生成萬物,而是要先變成二(少數),再變成三(多數),然後再變成數不清的萬物(壟斷的大多數)。從三變成萬物,感覺有一種跳躍,或許這就是暗示著指數級增長的大爆發時刻?

《從0到1》這本書可讀性高,也是極少數我會讀兩次的書,還少有地在書中畫下重點以便日後可以「複習」。本書作者並不試圖裝厲害、裝高冷,而是把創業過程中幾個關乎成敗的要害點出來,侃侃而談。書中的觀念可以幫助我們「洗去」對競爭、對成功、對努力、對天份、對運氣、對時間的種種成見,讓我們有機會以「從0到1」的獨特角度重新思考:我們該如何存在。

本書結語:「我們當下的任務是找到創新的獨特方式,使得未來不僅僅與眾不同,而且更加美好,即從0到1。最重要的第一步是獨立思考。只有重新認識世界,如同古人第一眼看到這個世界一樣新奇,我們才能重構世界,守護未來。」(第26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