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2012

關於木炭的一點思考

5月1日起,新北市衛生局將要求轄區內共1萬3千多家超市、賣場和便利商店,店裡所販售的木炭不得公開陳列。也就是,未來民眾將不能自己去架上拿取木炭,而且在櫃檯購買、結帳時,還要接受店員的關切詢問。

關切的問題包括:
*詢問民眾,購買木炭的目的是什麼?
*詢問民眾,要去哪裡烤肉、跟誰一起去?
*詢問民眾,需不需要買肉和烤肉架?要幾份?
*察言觀色,若發現民眾不是真的要烤肉,而且神情黯然、呆滯(=總之不對勁),就要主動關切,詢問對方心情是不是不好?若認為狀況有異,就不要賣木炭給民眾(向民眾表示木炭已經賣完了。)
*提供心情溫度計量表給民眾,讓民眾可以回答量表上的問題,藉以了解自己的心情狀態。另外,可以向民眾告知新北市的關懷專線電話號碼,讓民眾可以自己撥打,尋求協助。

主管機關為了防止民眾買木炭去做輕生的事,也算是有在動作了。這套措施還滿符合直覺的:使輕生的工具變得不易取得,利用這項工具的人就會變少。

比較令人疑惑的是,主管機關把店家和店員都直接納為防治自殺計畫的成員。不知道向買木炭的民眾「問問題」是不是一種強制性的規定,也就是,萬一有民眾來買木炭去燒炭,主管機關會回頭追究這家店的店員在販售木炭時,有沒有問過這幾個SOP的問題嗎?

把木炭改為非開放式陳列,是相對明確的一種要求,就像香菸不能以開架式陳列而必須由店員拿給消費者一樣,很清楚所以做得到。至於問問題這部分,就不是那麼容易明確執行了。主管機關要求店家配合詢問這些問題的依據何在呢?萬一店員基於某種原因沒有完整問過這幾個問題,而後來那個民眾真的燒炭了,該店員會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嗎?家屬會來怪他(她)嗎?媒體會來「爆導」他(她)嗎?這會影響他(她)的工作嗎?

或是,萬一店員在詢問這幾個問題的過程中,因民眾感受到被拒絕的挫折(不管是因為無法順利買到木炭去燒炭,或是無法順利買到木炭去烤肉),而對店員大發脾氣,主管機關會給予慰勞和輔導嗎?媒體會來報導嗎?這會影響他(她)的工作嗎?

一道命令,無形之中就把賣場的店員推到防治自殺的前線,給他們一紙問題,讓他們去承擔原本由大眾或家屬共同分攤的道德風險,使他們變成勸慰民眾別燒炭的重要關係人。這對店員來說,會不會有點難以承受?

政策是否有效、是否會產生副作用或後遺症,要在實施之後才會看得更清楚。

另外,當我們聚焦在「不給木炭就沒人燒炭」的邏輯裡時,是否會以為這樣就能撲滅人心中毀滅自我、結束生命的念頭?把木炭拿開,當然可以算是中斷自殺過程的一個方法,但是並不足以從根本去緩解一個人想要結束生命的動機。

我知道這並不容易,但希望有一天,我們會願意、也有能力去注視造成人們想要自殺的那些難以言說、難以承受的生命處境。而除了思考自殺的本質,或許也可以偶爾想想,人究竟要怎麼活著。


十二種慢性自殺的方法

1長期飲用含酒精成份的液體
2長期吸入含尼古丁焦油的氣體
3長期暴露於高噪音環境
4長期接受紫外線照射
5長期攝食膽固醇
6長期攝食防腐劑與色素
7長期憂鬱
8長期使人憂鬱
9長期用腦
10長期不用腦
11長期抑制切腹割腕上吊跳樓搶劫殺人等意圖
12長期活著

4/29/2012

如何用錢買到幸福?Michael Norton的TED演講

待過MIT,現在任教於哈佛商學院的麥可‧諾頓(Michael Norton)教授,在這場TED演講中說明,我們能如何買到幸福(How to buy happiness)。



演講一開始,諾頓開門見山地說,錢和幸福都是人們想要追求的,而且人們一般都認為「錢買不到幸福」,但諾頓卻推翻這個想法,他主張「錢是可以買到幸福的」,只不過錢必須花在對的地方。他引用了幾項研究來說明他的主張。

首先,怎樣的花錢方式「不會」讓人感到幸福呢?

諾頓提到贏得樂透頭彩的人。根據媒體報導,許多頭彩得主到後來都過得不好,為什麼?其中兩個原因包括,有些人從此過著揮霍的生活,到頭來反而背負一身債;有些人則是不斷遇到親戚朋友來向他們借錢,並因為金錢的糾葛而搞壞了人際關係。

至於沒得樂透頭彩的人又怎麼想?在幻想自己得樂透頭彩之後要做些什麼時,人們想到的往往都是一些「反社會」(anti-social)或自利的事情,例如有人想要買一座山,在山頂蓋個小屋自己住。

不管錢有多少,如果一心只想花在自己的身上,不願意跟別人分享,甚至還利用金錢來製造與他人的隔絕,那麼,人恐怕很難過得幸福快樂。

諾頓引用了一個在溫哥華做的研究。研究方式很簡單:把一群大學生分成兩組,各給他們一筆錢(有的拿到5元加幣,有的拿到20元),並且指定第一群人要把錢花在自己身上,另一群人則是要把錢花在別人的身上。至於要怎麼花錢或買什麼東西,則沒有限制。

等到一天的期限過後,詢問這些學生做了什麼,研究者發現那些把錢花在別人身上的人,比把錢花在自己身上的人,感到更強烈的幸福。而且,這跟金額沒有關係,也就是,就算只花5元在別人身上,感受到的快樂不會比花20元少。

類似的實驗也在非洲的烏干達進行,而所得到的結論是一樣的。另外,還有一個橫跨136國的研究顯示,有捐錢行為或習慣的人,整體來說比沒有捐錢習慣的人,有更強烈的幸福感。

在工作上也是一樣。把錢花在自己的同事身上,也就是與人分享,能提高團隊的工作績效。換句話說,對他人的付出和分享,最後也能讓自己得到更多的回報。

所以,如何用錢買幸福?從這場演講中可找到三個具體的方向。

*如果不把錢花在自己身上,而是花在別人的身上,就能提高幸福感。

*重點是把錢花在別人身上,至於錢是怎麼花的、買了什麼東西,其實並不重要。金額多寡也不重要。

*把錢花在別人身上,最後得到的回報,比錢花在自己身上還多。

人生在世,金錢和幸福是不可或缺的兩樣東西,也是每個人都會想追求的。不管有錢沒錢,若能懂得用小錢來換取幸福,人生想必會更順遂如意。社會上有許多成功人士常對我們強調人脈的重要、慈善公益的重要,有時聽起來會覺得是一種故作姿態的言論。但現在經過諾頓教授的解說,我們知道原來有科學研究證明了這個邏輯:分享金錢還真是讓人生加倍幸福的祕訣呢!

讀《村上春樹雜文集》

買下《村上春樹雜文集》之後,本來是想「省著看」,以免太快看完了可惜。沒想到,最後卻變成一直沒看!因為不斷有新的書出現,幾乎讓人沒有回頭的餘裕。看起來,閱讀和做其他事情一樣,都是打鐵趁熱比較好啊~


不過其實,今天也沒把這本雜文集全部看完就收兵了,因為,它是雜文集。

此書收錄了村上春樹自1979年以來,未曾集結成書的作品和未曾發表的文章,包括各個獎項的得獎感言、為他人書籍寫的序言、為自己書籍的翻譯版本寫的序言、報章雜誌的邀稿等等。各自在不同時空條件下所寫的文章,有長有短,說起來還真是很雜,但不管是什麼主題,都少不了村上獨特的視角和觀點,這是個人最欣賞的部分。

只是,讀到「關於音樂」這個單元,我就開始卡住了。我想原因在於,村上為音樂雜誌所寫的有關爵士樂的文章,提到太多我不熟悉的音樂家和音樂作品,所以沒有辦法融入。另外,在「翻譯,和被翻譯」這個單元也一樣,村上寫到一些由他翻譯成日文版的外國作家的介紹或軼事。如果對那些作家不熟悉,讀起來也會有隔閡。這當然不是村上的問題,比較是我的問題。但也不完全是我的問題,畢竟我的閱讀經驗並不曾刻意與作家太貼近。(只有瑞蒙‧卡佛的短篇小說《能不能請你安靜點?》是確實因為村上的緣故而買來讀的。心得在此。)

儘管如此,書中還是有好些令我心生共鳴的句子,茲摘錄一部分如下。要注意的是,這些摘句單看之下會有斷章取義之嫌,因此建議有興趣的讀者還是直接翻閱《村上春樹雜文集》。

「我個人認為,以作家來說所謂最重要的獎,或勳章,是有熱心的讀者存在,除此之外沒有別的。……」(p.60

「現在,經常有人說小說正面臨困難時期。人們不再讀書。尤其是不再讀小說,這已經成為世間的共識。但我不認為這樣。試想起來我們超過二千年,在世界的各個地方,故事這火焰繼續延續從未斷絕過。那光,在任何時代、任何狀況下,應該都有唯有那光才能照出的固有場所。我們小說家該做的事,是從各自的觀點,將那固有的場所就算一個也好盡量找出來。在我們周圍應該還有很多我們能做的事,只有我們才能做的事。我這樣相信。」(p.62

「我想真正珍惜書的人,就算可以從手機閱讀的時代已經來臨,還是會繼續好好買書來讀。世間大多數的人,可能會流向當時最方便的媒體,不過任何時代都確實有不是這樣的人。可能是整體的一成左右。……」(p.88

「我覺得上年紀並沒有多少好事,不過年輕時看不見的東西現在看得見了,不懂的事開始懂了,這種地方令人高興。……」(p.93

「傑出的翻譯,最必要的東西不用說是語學能力,然而不亞於這個的——尤其是小說的情況——我想必要的可能是充滿個人性偏見的愛。說得極端一點,只要有這個,其他可能什麼都不需要了。我甚至這樣想。我對自己作品的翻譯,最希望要的,說起來正是這個。充滿偏見的愛,才是我在這個不確定的世界,最充滿偏見地熱愛的東西之一。」p.217

這最後一段,特別有意思。我想到這些年來不斷聽到有人在批判村上作品中譯本的問題,在質疑譯者翻譯的風格。老實說這從來不是我身為讀者所在意的事情。打從19901991年第一次讀到村上作品《聽風的歌》起(留意我在炫耀自己是閱讀村上的先行者),這種中文翻譯風格就是我所認同和接受的。譯者的語學水準如何我無法評論,但是我相信個人性偏見的愛的存在,我跟作家一樣,都覺得這是比正確、精準都還要重要的事。

無論如何,繼續期待著作家完整作品(短篇小說集或長篇小說)的中文版問世……

4/27/2012

何不打個電話給上帝?

如果你覺得自己的叛逆期遲遲沒結束;
如果你憤世嫉俗,看全世界都不爽;
如果你對「我從何而來?要到哪裡去?」這類問題始終耿耿於懷,
與神對話青春版》這本書,想要跟你說說話。


美國知名的喜劇演員艾倫‧狄珍妮曾表演過一段「跟上帝通電話」的脫口秀。在表演中她提議,當我們對人生有疑惑而找不到解答時,何不打個電話給上帝?

她說她要問上帝,為什麼世界上有些東西看得出來有用處,有些卻不知道有何存在的必要?例如蜜蜂會釀蜜,但跳蚤就完全不知道在搞什麼名堂?還有肌肉男,那一身肌肉到底能幹什麼用啊?

可以想見,能夠拿來問上帝的問題,簡直多得難以想像。問上帝,這可不是少數人才有的瘋狂念頭哦,而且許多問題真的只有上帝才有本事回答。

現在,很多這類的問題,和回答,都出現在《與神對話青春版》裡了!

我對這本書的興趣,其實是來自它的原創版本《與神對話》,當時讀完,深受震撼與感動。青春版的中心思想不變,只不過它的溝通對象是年輕的讀者,它回溯到生命更接近根源的地方,回溯到生命充滿疑惑、但還沒搞砸太多的地方。

對我來說,我不在乎這個「神」到底是不是真的。因為我發現,不管信不信神,我們早已在心中創造出一個權威的神明來對自己下判斷――評斷自己、限制自己、鞭打自己。看起來,我們是在跟自己玩一個「為難自己」的遊戲,目的是「不讓自己好過」!

但是內心受苦的感覺又時時提醒我們,這些判斷不是真的,我們其實對自己的答案不滿意,我們都還在找、還在問。

在這本書裡所回應的是來自世界各地青少年的問題,可能也是我們的。

抽象如:「生命的目的是什麼?人生的意義是什麼?」(第34頁)
激進如:「為什麼世界充滿了恨?」(第48頁)
宿命如:「我的人生是受命運控制的嗎?」(第68頁)
直接如:「我為什麼不可以有性行為,並且跟每個人都有也無妨?」(第109頁)
好奇如:「可不可以讓我瞄一眼我未來有什麼前景?」(第250頁)

如果想知道這個「神」的回答是什麼,那就來吧!看看祂有什麼說法。

「你以為宇宙設計出像雪花那麼複雜而且絕不重複的東西,會製造出像『偶然的』邂逅這樣隨機的事嗎?」(第72頁)

原來世界並非我所認定的失去控制。

神說:「我並不寬恕任何人,因為沒有任何事好寬恕。」(第125頁)

我覺得很酷。原來這世界上的該與不該,是人類自己想出來的。

神說:「在人生中有以下兩個重要的問題要問。一、我要到哪裡去?二、誰伴我一起去?」(第202頁)

我記得自己從十五歲開始問第一個問題,二十歲開始問第二個問題,到最後終於把兩個問題攪和在一起,製造出一堆麻煩。現在才發現,我也和許多人一樣,把「問題的次序弄反了」!

與其繼續遵從內心那個令人提不起勁的權威的神,不妨來看看這個神說了什麼新鮮話。看完這本書,好像充電,又好像破蛹而出,找回屬於自己的力量,從此不會再說,我是被烏煙瘴氣的世界、不聆聽的父母、錯亂顛倒的社會、太熱或太冷的天氣所主宰了。

可以想像,有兩種人大概會抗拒這本書:一、不信神的人,二、覺得自己已經遠離青春的人。不信神沒關係,這本書提供的是全然不同於「教誨」的訊息。青春已逝也無所謂,不管身體和心智的年齡各是幾歲,這本書跟每個人都有關。如果這兩種人都可以放下抗拒,那我覺得,這是一本給所有在乎自己生命的人的書。

不管啦,既然上帝是一天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你懷疑嗎?可以去問祂啊),既然你有問題還沒得到解答,何不翻開這本書,就當做是打電話給上帝吧!

旅行者的絕學:打包

現代人愛旅行,看到別人去旅行也總是心生羨慕。君不見,臉書上最常po的內容,除了美食之外,就是與旅行相關的事。旅行象徵著與工作無關的好事,暗示著自由、快樂、新奇、輕鬆……,而且人似乎覺得可以在旅行中找到自己或定義自己……關於這一點,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不過,在出發旅行之前,總有一關要過,那就是,打包行李。

打包行李對我來說是個挑戰,直到現在,旅行的前一晚總是在打包的焦慮中度過。曾有朋友幫我列出了打包的物件清單,我只要針對每次旅行的目的地和屬性,稍微修改內容,就可以對照清單上的物件開始蒐集、放入行李箱中。而明明就是這兩個步驟而已,卻還是常常很焦慮。

不知道是否也有人跟我一樣,會因這些理由而焦慮不安:

◎清單上的物件是否真的充分呢?例如旅遊當地的天氣萬一變冷或變熱,或是溫差很大,我有辦法因應嗎?

◎想要多帶幾件備份的衣物,卻又希望行李的重量別失控,如何取捨?

◎上衣、褲子和鞋子的顏色、款式總要稍微搭配一下以確保協調,所以還得在腦海裡模擬一下……

就因為這些有的沒有的各種思慮,搞得每次打包行李都成為旅行之前的一次試煉。去年出國旅遊前,因為早上起床後多花了一點時間確認行李,結果竟沒趕上接駁的遊覽車,只好自己搭小黃專車去機場。

在網路上看到一些關於打包行李的建議,雖然還不足以解決我的所有困擾,但是提供了一絲的希望,讓我看到,原來打包可以是這麼瀟灑的一件事!

這位先生其實是在推銷行李箱,以及小物件的收納袋,甚至他示範打包的衣物也是for sale。不過在影片中,他清楚示範如何把這10件衣服和6件褲子或裙子收進登機箱中(22吋),這些衣物可以穿好幾週,甚至兩個月。其訣竅在於先把兩雙鞋子和小衣物(包括內褲、襪子、圍巾等)放在行李箱的底部,然後才開始放衣物。(影片中有說明,盥洗用品或藥品等物件,是放在另外一個背包裡。)


衣物都是攤開,一件一件疊起來;先放褲子、再放上衣,每件方向相反,而且是以覆滿行李箱的內部面積為準,層層疊疊,最後再反向包覆起來。咦,居然這樣就塞得進去了!這影片給我的啟示是,行李箱不必大,只要充分利用空間就夠用。

這種層疊包覆的方式似乎已經是某種慣用的做法,而影片中有說明,這種打包方式適合那種會在同一個旅館住好幾天的旅行者,因為可以把全部的衣服拿出來,掛或放在旅館房間的衣櫃裡。而如果是會每天移動、換旅館的人,就比較不適合這樣的打包方式了。

由於行李內容多變化,再來看另一位先生如何把看起來零零碎碎的各種物品放入他的「大背包」中


這位先生同樣也是先把零碎的物品收納在底部,而衣物的部分也是使用層疊法,最後甚至還塞進了一條大浴巾,以及一雙拖鞋。太帥了!

看到這樣的示範,感覺還滿療癒的。下次打包也要來試試看。

4/26/2012

這樣剪片,不錯亂也難

伊凡‧葛瑞羅(Ivan Guerrero)是一位影片製作者,他以whoiseyevan這個暱稱,在YouTube上分享了一些他製作的影片,結果相當受歡迎,甚至還引起《時代》雜誌和《娛樂週刊》的討論。葛瑞羅到底做出了什麼影片?

實務上來說,他並沒有拍攝任何影片。他是從眾多公版的電影和電視節目片段中,剪輯拼貼出一部部仿似「經典電影」的預告短片(trailer)。

例如,2009年上映的《天外奇蹟》(Up!)是迪士尼和皮克斯共同出品的動畫電影。後來葛瑞羅用(不知哪來的)公版影片,剪接出一部看起來很像《天外奇蹟》前身的1965年真人演出版。

比較一下,《天外奇蹟》的正確片段應該是:


至於經由葛瑞羅剪接改製的影片則是這樣:


裡頭的人物看起來還真的滿神似《天外奇蹟》動畫的主角,以致一邊觀賞,一邊會以為這部電影在六○年代就拍過真人版,以為這個故事具有深遠的文化淵源。其實不然!像這種巧妙拼貼、帶來特殊娛樂和錯亂效果的手法,葛瑞羅稱之為premake。

要剪接出感覺這麼像的影片,誠屬不易,因為葛瑞羅的每一部影片,其片段可能分別來自數十部不同的影片,真不曉得他是閱片無數而很容易取材,還是實在太閒沒事幹?無論如何,他巧妙地運用對話、影像中的特定物件,以及被模仿電影裡具代表性的元素,重新建構出一部有懷舊復古氣息、情節卻又來自現代的影片。這種既熟悉又陌生的觀影感受,還滿特別的!

葛瑞羅的原創概念不在於影片的情節或故事本身,而在於透過剪輯拼貼,製造出一種趣味和錯亂。這種影片的製作法也已經引起仿效,使得premake自成一種影片製作的流派。

葛瑞羅製作的premake影片還包括:《阿甘正傳》、《復仇者聯盟》(The Avengers)、《魔鬼剋星》(Ghostbusters)、《奪寶奇兵》(Raiders of the Lost Ark)、《帝國大反擊》(The Empire Strikes Back),以及《飄》(Gone with the Wind)。有興趣的人當然可以上Google或YouTube查詢。

看見未來的科幻小說家亞瑟‧克拉克

從古到今,人類崇拜著預知未來的能力。許多日常活動都與預測未來有關,例如民間流行的算命占卜、書市源源不絕的趨勢著作、股市滔滔不絕的分析,甚至各領域科學探究事物之間的因果關係等,無不反映出人們有多渴望對未來的世界有所掌握,以求減輕對於未知的不安,找到安身立命之道。

只不過,預測未來的活動,至今為止成效似乎都不太好。算命占卜,有人說準有人說不準;趨勢著作有的唬爛有的很快破功;股市分析充斥著事後諸葛和訊息操弄;而最講究邏輯和理性的科學界,最想正確預測的地震、海嘯等現象,偏偏到現在都還在眾說紛紜。

或許不是人類不夠聰明或不夠努力,而是未來原本就充滿了不確定性,有太多因素介入影響了。但是話說回來,如果在生活中,遇到有人能準確預測個一、兩件事,就會讓我們覺得對方料事如神,立刻升起崇敬之心,很想仰賴對方為我們的未來解惑。

這部短短的影片拍攝於1974年,英國科幻小說家亞瑟‧克拉克(Arthur C. Clarke)接受澳洲電視台(Australian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的採訪,在一間有著大型主機電腦的房間裡,他對著記者以及記者的兒子,描繪在2001年,也就是二十一世紀伊始,電腦將在人類生活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為什麼要問克拉克對於2001年的預言?我想是因為克拉克在1968年出版了《二○一一:太空漫遊》(2001: A Space Odyssey)這部小說。(此書遲至2001年才由台灣商務出中文版,而且譯者是郝明義先生。可惜目前網路書店已顯示該書絕版。)

在影片中,我們看到克拉克相當準確地描繪出電腦在二十一世紀之初的形象和功能。例如他提到,在2001年時,每個人家裡都會有一部電腦或類似的設備,然後會有一個顯示螢幕,而藉由這項設備,人們將可以取得各種資訊,例如銀行的月結帳單、訂電影票……而且到時候電腦會像現在(1974年)的電話那樣普及。

克拉克是這樣描述的:
"[H]e will have, in his own house, not a computer as big as this, [points to nearby computer], but at least, a console through which he can talk, through his local computer and get all the information he needs, for his everyday life, like his bank statements, his theater reservations, all the information you need in the course of living in our complex modern society, this will be in a compact form in his own house ... and he will take it as much for granted as we take the telephone."(文字摘自維基百科

在1974年的時空下,能講出這樣的話,實在不可思議又令人佩服!顯然,這世界上的確有人善於「看見未來」。以我們這樣的平凡普通人的資質,實在看不出克拉克洞見的源頭啊,像他這種驚人的洞察力和思考力,大概是學不來的吧~

亞瑟‧克拉克於2008年3月19日辭世,享年90歲。他與羅伯特.海來茵(Robert. A. Heinlein)、以撒.艾西莫夫(Isaac Asimov)被譽為「英語科幻三大家」。


4/25/2012

一億個孩子怎麼教?一次一個的小信仰

瀏覽TED的演講,不時會發現一些有意思的講者或主題,能帶來啟發性,或引人深思。不過我有時會想,能站上這個論壇的演講者,除了要在自己的專業領域有所成就之外,其實還得具備良好的表達和溝通能力,以及要能說流利的英語。而由於有這樣的附帶條件,這個論壇其實已進行了一種人們沒意識到的篩選和過濾。

講這幹嘛?大概是私心希望,有一天,在華文世界裡的卓越人士,也有機會能對全世界發聲,例如是否有個論壇是用中文演講,然後翻譯成多國語言,讓這些華文世界的人士可以把他們的理念傳播給世人。

蘇克拉‧波絲(Shukla Bose)來自印度,她的這場演講名為「教育孩子,一個一個來」(Teaching one child at a time,但她其實不是教育界出身。她本來是個白領知識份子,在大企業裡工作,卻在26歲時選擇創業(2003年),成立Parikrma人道基金會,其工作地點是在印度的貧民窟,服務的對象是貧民窟裡的兒童和成人。這個基金會的主要目標是幫助貧民窟的人們脫離貧窮,而具體任務是讓孩子受教育。


波絲指出,在印度,光是班加羅爾一個地方就有800個貧民區,共住著200萬人。而全印度有兩億個年齡在4至14歲之間的兒童沒有去上學。有一億個兒童在上學卻沒有學會閱讀。有一億兩千五百萬個兒童不會簡單的數學。此外,印度的教育成效不彰,教師的曠職率很高,每四個教師就有一個是一整個學年從未到過學校!

波絲打算成立學校來教育貧民窟的孩子,可是貧窮的人實在太多了,需要幫助的孩子數以億計,基金會的人力和財力都有限,怎麼辦?波絲認為,教育貧窮孩子的任務,不是以數量規模決定成敗,因為不管目標有多大,教育是必須「一個一個來」的事業。唯有透過專注教好一個又一個孩子,才能將希望帶進印度的貧民區。

六年來,波絲的基金會一共成立了四所學校、一所專科學校,共教過一千一百個學童,這些孩子來自28個貧民區,以及4所孤兒院。波絲的願景是讓這些孩子接受完整的教育,讓他們上大學,讓他們未來得以脫離貧窮,做有價值的工作,過充實的人生。

這個基金會並不因為服務的對象是窮人,就把標準降低。相反地,他們找來了盡可能最好的師資(包括從美國名校延攬人才),添購多元教學的設備,提供學生符合印度中等教育認證(ICSE)的課程。而且為了讓貧民窟的孩子不被全球化的浪潮排擠掉,學校是用英語教學。因此這些孩子畢業後,具備跟一般人同等的學力。

給孩子教育,所造成的改變慢慢擴散到全家。

剛開始,貧民窟的居民並不相信自己的命運可以改變,但是當父母們終於答應讓孩子去上學之後,就會很積極地參與,因為他們跟全天下的父母一樣,都希望孩子能活得比他們更好。學校的家長會出席率總有八成以上。令人感動的是,家長第一次來的時候,簽到都是蓋指印(因為不識字),但是漸漸地,他們開始會簽自己的名字了,因為孩子們回家之後會教爸媽!

於是,後來也有家長向學校反映,希望能開課給父母來學習。於是基金會成立了課後補習班,讓家長在學校放學後來上課。

這個基金會不但提供教育機會,還幫忙處理家庭問題,包括協助酗酒的父親們戒酒,以及給父親們廚藝訓練和營養學知識,讓這些父親在學校的廚房裡工作,負責為孩子們準備餐點。這些父親們不但有了工作、贏得自尊,更因此感受到自己的人生有價值。

除此之外,為了讓父母們更願意送孩子來上學,基金會盡量雇用學生的家長或親戚來學校擔任職員,也讓高年級的學生接受技職訓練,使他們畢業後容易找到工作。

有個女孩,本來在當女傭,受教育之後,現在立志要研究神經科學。

有個小男孩,本來在車站前乞討,進了幼稚園之後,才過四個半月就開始會說英語。

印度貧民窟之多,需要受教育的窮孩子之多,只能說一眼看不完。波絲將這個「讓窮孩子受教育,改變貧民窟人們命運」的終極目標,切分至可以具體執行的規模,那就是「一次教好一個孩子」,因為她相信,當品質達到了,規模和數量自然會達成。

無論一億有多大,只要願意從1開始數,總有一天會數到一億。愚公移山不就是這樣的精神嗎?這是個不容忽視的,一次一個的小信仰!

4/23/2012

栽下說服的種子:讀《6個問題,竟能說服各種人》

近年來,發現自己讀非文學書的比例愈來愈高了。不得不承認這是一種功利和實用的選擇:從非文學書中可以吸收新知、了解觀點、學習技巧和方法。

這本《6個問題,竟能說服各種人》,就是很典型的實用書籍。有關說服的書,其實一路下來也看過不少。我得說,並沒有哪一本書是看過之後馬上就讓人變成說服大師的「萬靈丹」。但是每一本書都有其特殊優勢,能提供一些實用的技巧,如果我們真的付諸實踐和練習,就能提高說服他人、影響他人的機會。


顧名思義,這本書中介紹了6個用來說服他人、影響他人的問題。本文並不打算逐一的介紹,而是想來討論一下這6個問題的核心概念:提高一個人做某件事的動機。

在試圖「影響他人」之前,其實我們反而要有一個正確的心態,那就是「人是不能被說服的」:我們必須很清楚也很尊重,人只會基於「自己的理由」去行動。(這裡當然要排除老師「規定」學生、警方「導正」民眾、法律「約束」人民等等類型的影響,因為這些都牽涉到以權威主導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在大部分的情況下,強勢主導別人的自由意志,通常都不會帶來好的結果,即使當事人在當下或表面上聽從。

所謂「自己的理由」,就是自己想要改變、行動的理由,也就是「動機」(motivation)。換句話說,如果我們想要影響一個人,想要讓那個人做出某種行為或改變行為,我們要做的不是列出一堆「我們認為」他該改變的理由,而是設法找出他覺得自己要改變的理由。

然而,要注意的是,有想做一件事的理由,並不代表一定會去做,因為那個理由可能很薄弱,或是當事人同時也具備不想去做的理由,而且說不定更強烈。例如,許多人都想瘦身,也都可以講出想要瘦身的理由,也會想出透過運動或飲食來瘦身這樣的計畫。可是人也有種種理由不想瘦身,例如不想節制飲食、沒時間、沒錢、很懶等等。

簡單說來,動機可能是多重的,動機可能是互相矛盾的,動機更可能是薄弱的,甚至薄弱到當事人自己都察覺不到。

所幸,本書指出,即使動機可能很薄弱,每個人都還是有「足夠的動機」。如果能用某種方式讓當事人意識到自己有動機,就會大大提高他們去行動的機會。

那麼,如何知道別人的動機是什麼呢?想要了解別人做某事的動機,想要提高這個(些)動機,很簡單,用問的。這就是6個問題的用處。

作者潘德隆教授把心理學界研究已久的「動機晤談法」,設計成一套以6個問題為核心的「立即影響法」流程,強調最快可以在七分鐘內運用這6個問題,循序漸進地問出一個人的動機、放大那個動機,並引導對方說出採取行動的具體方案。(請注意,這個對方有可能是自己。意思是,我們也可以用這些問題來自問自答,以達到改變自己的目的。)

舉6個問題中的第一個問題為例:「如果你想要做某某事(減重),那是為什麼?」問這個問題有幾個要點。

首先,某某事是一件當事人曾經宣稱想做、但還沒去做的事情。例如你的朋友三番兩次嚷著要開始去運動,但是到現在都還沒去;妳一再跟自己發誓要準時下班,但是到現在都沒辦法做到。某某事也可能是一件你希望當事人做的,但當事人目前的態度是不想做的事,但是他也沒斬釘截鐵說一定不去做。例如主管希望下屬可以改變遲到的習慣。下屬可能會說出一堆遲到的理由,但是並沒有說他就是要遲到或他一定不願意準時。換句話說,只要有一絲絲想做的動機,你都可以把它找出來,然後設法將之放大、強化。

如前所述,當事人可能同時具備想做這件事和不想做這件事的動機,但如果想促使此人去做,就別把注意力放在「為什麼不去做或沒去做」的動機上,而是聚焦在「為什麼會想去做」的動機。在說服他人時,我們最常犯的一個錯誤就是去問「妳為什麼不(早點寫功課、去做健康檢查)?」一旦我們問「為什麼不」,就等於是在強化對方不想做那件事的動機。我們無法消滅對方不想做的動機,唯一能做的是放大想做的動機。

問這個問題還有一個重點,就是不管從當下看起來,對方是多麼抗拒去做那件事或是多麼不可能改變,都要設法引導對方「同意」去想想看,自己願意做的動機何在。例如:「如果你有可能想準時上班,那會是為什麼?」換句話說,我們必須先尊重對方的自主性,徵得對方的允許,才開始這套問問題的流程。如果沒有先做到這一點就直接切入問題,對方很容易會覺得自己被強迫、被誘導,甚至被欺騙,以致很快就逕行結束談話。

這就是為什麼作者用了一整章(第二章)的篇幅說明如何強化自主性。由於我們不是專業人員,不是心理學家也非醫護人員,當事人不會自動聽我們的話,反而很可能對我們提出的問題產生強烈的抗拒,不會願意乖乖地接受問題的引導(如果有那麼乖,那就根本不必問問題,直接下命令要對方去做就行了)。

因此,在運用這6個問題之前,我反而認為必須先演練強化自主性的技巧,把自己的心態調整到真的是「尊重別人有自主性」。這樣,當對方說出想要改變的理由時,他們才會認定那是他們自己的理由,而且也因為是自己的理由,自然引發後續的行動。

6個問題,竟能說服各種人》再次向我們證明了「為什麼」這個問題的力量,而且也教我們如何有技巧地發揮這個力量,用來影響他人和自己。雖說大部分人看這類書籍,都是為了能夠影響他人,但其實「影響自己」也是一件很重要的功課,能強化我們內在動機與外在行動的連結,使我們成為「說到做到」的行動派。

因為,就如同作者說的:只要能找到你心中那一絲「為什麼想改變」的微弱火花,你終能改變人生。

書是哪裡「香」?

前人為了鼓勵閱讀,宣揚學習知識的好處,常勸告世人「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光憑這兩句話,我們就可推知,閱讀或求取知識其實是一件不太輕鬆、不太討好的事,否則何必用美女和錢財來引誘大家翻書呢?話說回來,誰聽過有人發明口號來鼓勵世人「看電視」或「吃零食」的呢?

「書香」也是有心人士為閱讀賦予的美好形象。我個人當然認為閱讀是件美好的事,但如果問我,書到底是哪裡香?那我還真答不出來。

除了形而上的「香」,書籍本身的確是有味道的,而且新書和舊書的味道並不相同。想要聞新書的味道,可以去書店;想要聞舊書的味道,可以去舊書攤、二手書店或圖書館。而去過這些地方的人,應該可以察覺到自己留有關於書籍味道的記憶,只不過難以用言語形容罷了。

那麼,書的「香」到底是怎麼回事?新書和舊書的味道又有什麼不一樣?

這部由AbeBooks公司所製作的短片,簡單地說明了「書香」的來源。不過,影片的題目叫做「為什麼舊書有股味道?」(Why Do Old Books Smell?)這樣的措詞顯示著一個中性的觀點:書有味道,至於香不香,就見仁見智了。畢竟舊書的味道有人喜歡,有人卻受不了。



根據這部影片的說明,一本書的組成不只是肉眼看見的紙而已。紙的本身含有纖維以及其他的有機物質,而在製紙和用墨水印刷的過程中,還會再添加其他的化學物質。這種種物質本身會起變化,而且也會因環境中的溫度、光線、濕度條件而起不同作用,最後形成舊書的味道。

位於英國倫敦的大學學院,有一群化學家針對書的味道做了分析,發現舊書的紙張會釋放出上百種具揮發性的有機化合物到空氣中。化學家形容那股味道是「在發霉的底蘊下,揉合了青草味、酸性物質,以及一點點的香草味」(A combination of grassy notes with a tang of acids and a hint of vanilla over an underlying mustiness.)嗯,我跟影片中的人一樣,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

紙是書的最主要成份。紙的質地會影響書的保存狀況,最早期的紙張因為純度較高,做成的書籍能保存得比較久而不會輕易變質,放個五百年也還好好的。但十九和二十世紀時期印製的書籍,紙張都使用了大量的酸性物質。化學家認為就是酸度導致紙張的變質;那段時期製作的書不但很快變舊,也會發出刺鼻的氣味。

紙張若開始變黃,就是變質的開始,開始時是一個個的斑點,嚴重的話則是一整片發黃的汙漬。影片中特別提到,報紙的紙質比較差,酸度也比較高,如果把一張報紙夾在一本書裡放一段時間,報紙的墨水以及酸度都會導致那本書的頁面變質。這提醒我們,想要珍藏的書,就別在書頁中夾放其他的物品(例如書籤),否則就算放在昂貴的書櫃中,也會很容易發黃給你看。

保存書籍最好的方式就是放在乾燥常溫下,避免陽光直射。另外也要注意環境中是否有其他的化學物質,例如在書房中吸菸,書就會沾上菸味;把書擺在廚房或餐廳旁邊,久了會沾上油漬。

既然書的味道是來自紙張、墨水以及其中所包含的各類化學物質,再加上與環境因素的交互作用,理論上每一本舊書的味道都是不一樣的。好聞的舊書可能散發著淡淡的香草味或杏仁味,難聞的舊書則可能有霉味或樟腦油的味道。

寫到這裡,不禁想起一個多年來未解的謎。多年前我曾和室友討論到圖書館裡書的氣味。我們發現,也一致同意,每次走進圖書館,聞到舊書味兒,很容易就會想跑廁所……到目前為止我還是不知道為什麼。這是多次經驗的結果,絕不是對書籍有不敬之意,更無意鼓吹大眾在圖書館如廁……

或許有一天,希望有一天,某位好心的科學家能替我們解答這個很生活化的「為什麼」。如此一來,「書香」就不是一個撲朔迷離的口號,而是一個有知識內涵的概念了。

總之,書不一定是香的,但真的很有味道(不管是就具體或抽象的意義來說)。

4/21/2012

為內向者平反:Susan Cain的TED演講

最近幾年「宅」字很流行,宅經濟更備受商家的追逐,所謂的「御宅族」就是習慣窩在家裡從事個人活動的人,例如打電動、上網,或什麼事也不做。

有時候,人們會自稱「我星期天宅在家」,似乎宅也成為一種生活風格,而且大家也能認同,有時搞自閉也是一種可愛的行為。

不過,如果一個人搞自閉的行為比別人明顯、持久呢?如果學校老師跟家長說「您的兒子很宅」或「您的女兒個性內向」,家長會有什麼感覺?如果公司的幾位主管在討論手下員工時,說到:「某某人是個宅男(或宅女)。」大家會覺得這是在稱讚那位員工嗎?又如果主管在年度考核表中寫到某員工「個性內向」,這會是在建議公司給此人加薪升遷嗎?

說穿了,「宅」字只能用來描述自己,如果用來指涉別人,就不免有貶抑之嫌。「內向」就更不用說了,印象中多年來已經不曾在公開場合聽到有人使用這個字眼描述別人。

「內向」這個沒有存在感的存在,一直很少被當回事來討論,而「內向的力量」(The Power of Introverts)這部TED影片探討的就是這個我們長久以來忽略的現象。

由於這是個微妙而細膩的主題,有興趣了解的人,不妨細細體察演講者所要傳達的觀點。



蘇珊.肯恩(Susan Cain,以下簡稱蘇珊)的職業是金融業律師和諮詢顧問,但她花了七年的時間寫了一本書《安靜,就是力量》(Quiet:The Power of Introverts in a World That Can’t Stop Talking)。為什麼要花這麼多時間探討「內向」這個主題呢?

一開場蘇珊便提到,從小她就很愛看書,家人也很習慣坐下來一起閱讀。她提到九歲時第一次參加夏令營的經驗。她原以為夏令營時會有那種十個女孩子穿著睡衣,窩在同一個房間裡看書的活動,因此她帶了一整個行李箱的書去到營地。(她說這箱書是她媽媽替她準備的,因此我們可以推測,媽媽對夏令營的印象也跟她差不多。)

結果,去到夏令營,第一天就發現完全不是想像的那樣。營隊老師就像隨時在帶動唱那樣,呼喊各種很嗨的口號,讓蘇珊超不適應。等蘇珊終於有機會從行李箱拿書出來看,有老師對她說:「這樣不行哦,我們大家都應該努力學著外向(outgoing)一點。」結果那整個夏天,蘇珊把行李箱塞到床下,沒有再打開過。

像這樣的經驗,在成長過程中有好幾十次。內向者不被認可,蘇珊內心深處覺得這樣是不對的,但是在成長過程中,她仍不知不覺受到這樣的影響,讓自己往外向靠攏,因此後來當上律師,而沒有成為作家。

許多內向者都會這樣,違背自己的本性和直覺,去從事自己不見得很開心、很自然的工作,甚至這樣做的過程中也不自覺。這個世界上,內向者的比例大約是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之間,可是(美國)主流的價值觀卻認為外向才是好的,因此壓抑甚至壓迫到內向者。

蘇珊解釋,內向和害羞不見得同義。害羞的人是擔心別人怎麼評判他,以致不知道怎麼跟人互動,而內向者是本性上不想要有太多的外在「刺激」,想要有比較多時間獨處、思考、專注於內心世界。

例如她提到,許多類型的學習和工作其實是需要專注、不被干擾,在減少「刺激」的情況下才能達到較好的效果,可是現在有愈來愈多的學校和職場,都是根據外向者的需求在設計,也就是盡量在增加人與人互動的機會。

以前在學校,教室裡的座椅是一排一排面對著黑板,學生可以很自然地專注在自己的功課上。而現在,(美國的)學生卻常被分組,每一組的座椅是圍成一圈,讓學生面對著彼此,連做數學題或寫作文都成了小組活動,這對內向者造成了壓力,也讓外向者更不容易專心。職場上也是。有牆壁隔開的辦公室座位讓人可以專心,也能保有隱私,但現在愈來愈多企業主張要讓辦公室氣氛活絡而把牆壁、隔間拿掉,讓人們隨時可以互動(=互相干擾),這對內向者來說是個酷刑,對工作的生產力更不見得是好事。

一般來說,外向者常被認為活潑有創意、有領導力,內向者則被認為不會帶動氣氛、不合群,有時甚至被歸類為邊緣人。這個世界有意無意一直鼓勵著外向者。以演講來說,外向者對眾人講話總是比較生動,能活絡氣氛,可是蘇珊指出:「很會講並不直接等同於講得有料,這兩件事是沒有關連的。」(There’s zero correlation between being the best talker and having the best ideas.)

內向者並非對社會沒有貢獻,蘇珊指出,蕭邦(創作了知名的《夜曲》)、渥茲尼克(蘋果電腦的共同創辦人,很宅但精通電腦)、甘地(帶領印度脫離英國而獨立的聖雄),都是典型的內向型人物。歷史上有不少知名人物,都曾宣稱自己是沉靜(quiet)、說話輕柔(soft-spoken),甚至害羞(shy)的人。他們雖不習慣與人接觸,但是卻會為了實踐理想或做自己認為該做的事,在必要的時候走向群眾、走向鎂光燈齊聚的地方,即使那樣做根本讓他們渾身不自在。

蘇珊說她身邊有很多外向者,她也很喜歡他們,但她認為社會獨厚外向者的傾向,損及了人們的天份、活力和幸福。因為人們(不管內向者或外向者)有時候就是需要在獨處(solitude)和沉思(contemplation)中才能獲得創見。寫出《物種源始》的演化學之父達爾文,喜歡在樹林裡獨自散步,勝過去參加宴會。暢銷童書系列《蘇斯博士》作者蓋索(Theodor Seuss Geisel)平常喜歡窩在家寫作,而且他很排斥跟小書迷見面,因為他擔心小書迷會誤以為他本人就像書上的蘇斯那麼外向好動,而事實上他是個緘默自持的人。

「獨處是有價值的。對某些人來說,獨處甚至像空氣那麼必要。」蘇珊指出,歷史上的重要思想,都是那些思想家、宗教家在獨處中獲得創見之後,再回到人群傳播他們的理念。當今美國人崇尚外在的行動,而非內斂自主的沉思,也已不像過去重視品格(character)。人的品格其實是在沉思內斂的過程中養成的。謙虛低調與卓越領導並非反義詞。蘇珊建議應給內向者獨處的機會,獨處的空間。

在這場演講中,不知為什麼一直覺得蘇珊有一種近似悲傷的情緒,是跟她口中說的話不太呼應的。我猜原因之一是她其實不那麼習慣對著眾人講話,所以情緒的收放較不老練,說話的速度也快了一點(她有提到,為了這場TED演講,過去一年來她一直在準備!)。原因之二則是她在結論之前所提到有關祖父的往事。

蘇珊的祖父是個拉比(rabbi,根據猶太教律法給予教徒指導的學者或老師),很喜歡看書,家裡有很多很多的書。祖父是很謙虛、內向的人。他每週都要對著一屋子的教徒講道,他講了六十二年,可是從來不習慣跟認識多年的教徒有眼神接觸。如果有教徒在講道之後上前來問他問題,他會有點不知所措,不知道何時該適切地結束談話。這樣的人,夠內向了吧!

但是,當蘇珊的祖父九十四歲過世後,前來哀悼他的人之多,必須出動警力把住家附近的整條街封起來……內向者並非沒有影響力,更不是對社會沒有貢獻,他們只是……不會帶動現場氣氛讓大家嗨。

這個世界上,有些人就是比較習慣當聆聽者而非發言者,有些人就是比較喜歡閱讀,而非與人聚會社交,有些人就是比較喜歡用輕柔的方式講話,而不是先聲奪人。

蘇珊希望有更多人明白,內向者的天賦特質其實是可以幫助他們獲得愛與成就的優點,而不是需要被矯正的缺陷。

最後,她提出了三個建議:

一是建議停止什麼事都要團隊合作的迷思。不管學校或職場,都應容許團體互動和沉思獨處並行存在,而不是只著重前者。比較好的方式是讓大家先有獨自思考的時間,之後再聚在一起交流意見,而不是一開始就讓所有人聚在一起,任由外向但可能沒做好深度思考的人直接拿走發言權。

二是建議每個人都能找機會獨處,找時間暫時切斷與外界的連繫,看向自己的內心,做更多更深度的思考。

三是在獨處之後,看看自己的「行李箱」裡裝了什麼。尤其她鼓勵內向者勇於跟這個世界分享他們行李箱裡的東西。箱子裡不只是書,也可能是興趣嗜好、思想和洞見。

因為,這個世界的的確確需要那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內向者。

長靴貓是個人才:讀《穿長靴的貓》

天意安排,今天去圖書館亂逛時,居然看到《穿長靴的貓》這本書,就立刻借回家了,因為這是我一直很想重讀的一本書。

(德文版封面) 

穿長靴的貓》是一則歐洲童話,上面這本書的原版是德文,書名Der Gestiefelte Kater,不過根據維基百科,這個長靴貓的故事,最早的完整版本是來自法國作家夏爾‧佩羅(Charles Perrault),法文書名Le Maître Chat。有興趣的話,可以用這兩個書名當關鍵字,查詢相關的文字以及圖片,甚至影片。至於英文書名就很普遍了,叫Puss in Boots。大家熟知的《鞋貓劍客》,其原型就是來自穿長靴的貓。

雖然許多人都應該聽過這個童話,不過這裡還是把故事內容介紹一下(寫完之後發現很長),以方便後續的討論:

有個磨坊主人共有三個兒子,有一天這個當爸爸的突然生病過世了,留下的財產只有磨坊、一頭驢子和一隻貓。老大自作主張分財產,把磨坊分給自己,驢子分給老二,貓分給老么(名叫漢斯)。漢斯雖然覺得自己吃虧了,但也無可奈何。可是沒想到,這隻貓不只會抓老鼠而已,牠還會講話,而且向新主人保證會幫他的忙。

這隻貓沒說明自己為什麼能夠說人話,開門見山就要求主人立刻離開老家,去到沒人認識的地方。接著,又要他拿錢出來買靴子給牠穿、還要買一個打獵背袋和一個布口袋。漢斯並不明白貓要這些東西做什麼,但還是把僅剩不多的錢給了牠。貫穿整個故事,我們看到漢斯一直很信任這隻貓,不管貓要求他做什麼,他都照著去做。

  (法文書和德文書都有許多版本,顯見此故事在歐洲的普及程度。
以下是幾本法文書的封面)

貓買好了行頭之後,正式成為「長靴貓」。長靴貓跑到森林裡,利用布口袋抓了一隻雉雞,放到打獵背袋裡,並前往國王的皇宮。國王正在鬧胃疼,御醫指定國王治病的食補品正是雉雞。長靴貓送雉雞來,全皇宮上下都很高興。國王本來要賞給長靴貓一千枚金幣,長靴貓卻拒絕了!牠說,這隻雉雞是牠主人「卡力拔伯爵」(=漢斯)要送給國王的。

後來,接連好幾次,長靴貓又分別抓了野兔、鵪鶉等動物去皇宮送給國王,不但再次說明這是卡力拔伯爵所致贈,而且堅持不收任何的賞金。……這使得國王不但很感激素未謀面的卡力拔伯爵,同時也覺得這位神祕的伯爵一定是家財萬貫,何況長靴貓也明示暗示,讓國王覺得牠的主人富可敵國。此時,坐在旁邊的公主,也禁不住對卡力拔伯爵心生好感。


看到這裡,我們會覺得這長靴貓很厲害,很會膨風!居然在國王面前,把牠主人講得這麼好。不過,我們還不知道為什麼牠要這麼做,而且牠做的這些事,主人漢斯都不知情。

有一天,長靴貓邀主人到河邊散步,然後突然要求主人脫掉衣服,到河裡去游泳。再一次,漢斯雖然不明原委,卻還是聽了長靴貓的話。沒想到,長靴貓一等主人跳進河裡,就把他的衣物全部丟到河裡,任河水沖走了!漢斯正打算發脾氣,沒想到長靴貓只回答他:「接下來你只要把自己當卡力拔伯爵就行了。」然後開始大聲喊叫:「我的主人卡力拔伯爵要淹死了,救命啊!他的衣服也被搶了!」

原來長靴貓是對著正經過附近的國王的馬車這樣喊。國王和公主的馬車隊伍聽到這樣的呼喊,當然停了下來,皇家侍衛立刻把「卡力拔伯爵」救上岸來,並把身上的衣物借給卡力拔伯爵穿。國王終於見到卡力拔伯爵了,基於過去這段時間累積對他的好印象,國王很熱絡地邀他一起乘坐馬車,要送他回家。這時,長靴貓不見了。


原來,長靴貓已經先一步跑到馬車會經過的農田。牠對正在田裡工作的農人威脅說:「國王馬上就會經過這裡,等會兒你們要跟國王說,這些土地是屬於卡力拔伯爵的。」沿途的農田其實是屬於一個壞心的魔法師,而這些農人以為長靴貓是魔法師派來的,因此都照著牠說的去做。當國王的馬車經過,國王得知卡力拔伯爵擁有這麼廣大的土地,對卡力拔伯爵更加的讚嘆!而漢斯也還算聰明人,既沒冒冷汗也沒發抖。

長靴貓搶在馬車之前,一路來到壞心魔法師的城堡。牠求見魔法師,先是拍他馬屁,接著又用激將法,讓魔法師為了證明自己很厲害而變成各種動物給長靴貓看。最後,長靴貓問魔法師:「那你會變老鼠嗎?我想你應該不會吧?算了。」中計的魔法師當然立刻變老鼠給牠看,而長靴貓也就立刻把這隻老鼠給吞下肚子去。

結局就是,長靴貓順利接收了魔法師的城堡。當國王一行人來到城堡時,這裡已經是卡力拔伯爵的家了。於是,原本「窮得只剩下貓」的漢斯,不但擁有了一座城堡、一堆僕人、一大片土地,也跟公主結婚了。Happy ending!


多年以後,再讀到這個故事,覺得它的情節很耐人尋味。

首先,這個故事的主角其實並不是漢斯,而是長靴貓。故事中的貓一開始看起來是個沒有實用功能的存在,完全比不上磨坊和驢子,因此才會被分給弱勢的老么。沒想到這隻貓卻是有本事的,只是不管故事裡的人物或故事外的讀者,一開始都不知道。

這隻貓從一開始跟新主人講話時,就展現了自信,而且似乎老神在在,已經盤算好接下來要怎麼幫牠的主人。牠要主人立刻離開老家,去到沒有人認識的地方。牠要主人幫牠買靴子、打獵背袋和布口袋。牠捕捉動物,送到皇宮裡。牠要主人去河邊散步,並脫掉衣服跳進河裡。牠沿路打點農人,又搞定魔法師……回想牠做過的這些事,都是精心布局的耶。長靴貓如果是一個人,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人才;如果出現在現代職場上,就是企業主絕對需要也絕對想要的左右手。

長靴貓很清楚要如何拉抬主人的身價,而第一步就是先準備好自己的行頭:一雙醒目又帥氣的長靴!接著,牠把主人定位在「伯爵」的身分,而且很清楚,富可敵國的伯爵是不會拿國王的賞金的!

至於國王這邊,長靴貓很清楚國王的需求是什麼:牠送去皇宮的獵物都是御醫指定要國王吃的東西,而不是隨便捉來的獵物。長靴貓也知道,要建立國王對卡力拔伯爵的信任,需要累積多次的好印象。而為了讓漢斯出現在國王面前時,能符合伯爵的形象,長靴貓設計了溺水救人的橋段。

至於長靴貓打點農人這部分也著實了得。對農人來說,跟國王說「這土地是屬於卡力拔伯爵的」其實無傷大雅,但是這一招卻能讓國王對卡力拔伯爵產生極好的印象。(或許有人會覺得這是詐欺行為?)長靴貓搞定魔法師的過程也是一絕。看起來牠深諳魔法師的心理,既吹捧他又刺激他,搞得他到後來失去了理性和防衛之心。

整體來說,這隻穿長靴的貓根本就是個天才。如果牠是人的話,早就可以把主人漢斯幹掉,自己取而代之當上駙馬爺了。但因為牠是貓,所以只能當最優秀的幕僚、最優秀的公關和業務。由於牠對主人忠心耿耿,由於牠做事牢靠、使命必達,所以看過這個故事的人,必然很佩服也喜歡這隻穿長靴的貓。

寫到這裡,不禁覺得長靴貓之於主人漢斯,很像孔明之於劉備(某種程度上)。像這種「長靴貓型人才」,在現代商業社會中其實並不稀有,例如可能正以祕書、特助、妻子、情婦、司機等等角色存在著,只是我們沒注意而已。如果能有這樣的人才在身邊,每個企業主、主管、長官、老大,應該都會覺得日子很好過!

穿長靴的貓》是個很有意思的童話故事,值得再三玩味!


4/19/2012

工作的熱情,從何而來?

職場環境會隨著時代變遷,崇尚不同的價值。每隔一段時間,流行的工作價值似乎會有些不同。

記得「敬業」和「團隊精神」曾經被視為很重要的工作倫理,但是現在似乎不太一樣了。儘管企業還是喜歡敬業和有團隊精神的員工,但是工作人自己似乎很少以敬業或有團隊精神為榮。

有時候會令人懷疑,所謂的工作倫理,是不是商業界或企業界,為了誘使工作人認真投入職場、做牛做馬,而塑造出來的一種幻像。最近幾年流行的工作價值,一是熱情,二是積極。

熱情本來是用在描述一個人的特質,但是近年來它變成了一種態度。也就是說,過去熱情是用來形容少數天生比一般人大方、開放、情感表現豐富的人,但是現在,熱情變成每個人都可以有、也應該具備的一種表現,每個人都可以表現出大方、開放、情感豐富。近年來,工作人被期待在職場上要有熱情:對工作有熱情、對顧客有熱情、遇到挫折失敗也要繼續保有熱情……有熱情的工作人被認為比較有價值、比較能創造價值。

於是,人們被灌輸一幅理想圖像,圖像中,對工作充滿熱情的人很投入、願意多付出心力做到更好、願意克服困難達成目標、願意加班而且不多拿酬勞,也因此得以成為成功的工作人。如果我是公司老闆要雇用人,當然會希望找到有熱情的人。

不過有時候,人們似乎將這些工作價值無限上綱,使得它們開始變成一種壓迫。舉例來說,其實不是每個人都在從事自己「喜愛」的工作(例如社會上總有一些工作是不討好或不討喜,但總得有人去做;有些人基於自己的能力和條件,能找到的工作就是那一個)。無論原因為何,許多人工作的基本出發點並不是熱情,而是養家餬口、填飽肚子。這明明是很重要、也正大光明的理由,可是大家卻常常假裝它不存在,或認為它不正當。

如果有人問:「為什麼你會從事某個行業,或進某家公司上班?」然後有人回答:「這不是我最喜歡的行業或工作,但因為薪水高,所以我來做。」這樣的人是否會讓人覺得不值得鼓勵、甚至可悲?當熱情的價值受到眾人的吹捧,那些不把熱情列為第一順位的工作人,變得處境有點尷尬,變得政治不正確。

人沒有熱情,會有問題嗎?

沒錯,對工作有熱情的人,的確會比較容易把事情做好,比較能把事情做到一百二十分,比較容易克服困難、創造出超乎預期的成就。企業當然會繼續頌揚熱情,繼續鼓勵工作人懷抱熱情,繼續挑選看起來比較有熱情的人加入團隊。有熱情的工作人因表現優異而受到拔擢,也都沒問題。任何人若能夠投入在自己有熱情的工作中,是一種幸福。

不過在此同時,那些願意在沒有天生熱情的情況下,仍然負責任地把眼前的工作好好完成的人,一樣值得企業的青睞和尊重。那些儘管遇到挫折、遇到刁難,心裡不喜歡卻仍然克服障礙、使命必達的人,絕對沒有比較「不正確」。

有熱情,是件好事,但是沒有熱情,也不該被苛責。熱情比較像是工作人可以有的附加配備,而工作人應該有的基本配備,應該是敬業、負責任、團隊精神這類的倫理!

資方鼓吹熱情,自然有其利益的考量,若勞方能受激勵,產生熱情,那也是件美事。只不過,過度頌揚熱情,會使工作人產生矛盾混亂的心情:

「如果我對目前的工作沒有什麼熱情,這是不是我的錯?」
「如果我對目前的工作沒有什麼熱情,我是不是該換工作?」

上班工作不像玩電玩遊戲,電玩遊戲通常有繁複細膩的獎勵回饋機制,讓人很容易沉迷在其中,無法自拔。相反的,工作中則充斥著許多讓人想「停下來」、「求去」的狀況。企業若希望員工更投入於工作,或許可以為員工提供更多的回饋機制(不一定是金錢),而不是單方面要員工自己燃燒熱情,來照亮企業。

總而言之,熱情的價值不該變成一種轟炸或洗腦。有熱情的人固然應該被鼓勵,但是沒有熱情、卻對工作認真負責敬業的人,也應該受到肯定才對。

巴黎,不是每個人都能去的啊:讀書會電影《午夜巴黎》

在沒事先看過任何簡介的情況下,看了《午夜巴黎》(Midnight in Paris)這部電影,發現它還挺好看的!

因為沒去過巴黎,所以我沒辦法以「曾經到此一遊」的角度來評論導演伍迪艾倫在這部電影一開頭拍攝的巴黎街景是否具代表性。因為沒去過巴黎,所以只能用從小到大所建立的狹隘刻板印象來想像這座城市。而且傷腦筋的是,《午夜巴黎》不管中文或英文片名,都會讓人以為是一部愛情片……


總之,我認為欣賞這部電影的最佳方式,就是不預設任何立場。

男主角吉爾(歐文.威爾森飾)與未婚妻伊內姿,以及未來的岳父、岳母,從美國洛杉磯來到巴黎。岳父是個商人,來巴黎是為了處理購併法國公司的業務,而其他幾人則跟著來度假。此時的吉爾正面臨他事業的轉折點。他原本是好萊塢電影圈成功的編劇,但是一直想要寫小說,當個真正的作家。這次他懷著朝聖般的心情來到巴黎,感受到這個城市的文化底蘊,內在的文青靈魂急著想衝出來,他一直聲稱想要到巴黎來定居。

不過,伊內姿和岳母顯然都覺得這個想法不值一顧。伊內姿覺得吉爾當編劇當得好好的,何必寫什麼小說。她根本不認為吉爾的小說會成功。吉爾對自己正在構思的小說其實也沒什麼自信,不想讓任何人看。(雖然這對情侶已經快要結婚了,可是聽他們的對話,觀眾應該很容易看出這兩個人到最後會分道揚鑣。)

有一天晚上,眾人去參加一場品酒趴,接近深夜要離開餐廳時,伊內姿還想跟在巴黎巧遇的美國友人去跳舞(看起來未婚妻很欣賞那位喜歡掉書袋的男性友人)。吉爾不想去跳舞,他想走一走。他一直想要有機會在巴黎街頭漫步,而且最好還是在雨中。


不知道是喝茫了,還是有路痴的傾向,吉爾找不到回飯店的路。當他在路邊石階上坐下來歇腳時,附近教堂的鐘響了。沒多久,他居然看見一幅奇特的景象:有一輛年代看起來頗久遠的汽車從街角開過來,就停在吉爾的面前。接著,車子裡跳出來幾個明顯很嗨的年輕人,有說有笑地召喚吉爾上車跟他們走。

或許是好奇心驅使,也可能是吉爾早就想在這個他所戀慕的城市深入探索,於是他壯起膽子上了車。他隨著眾人來到一場熱鬧的聚會,裡頭賓客很多,古怪的是,賓客們的穿著打扮都是幾十年前的風格,難道這是扮裝趴?

然後,他遇到一對夫妻,對方自我介紹是史考特.費滋傑羅和妻子潔爾妲。吉爾一聽,驚呆了,因為費滋傑羅是美國知名的小說家(《大亨小傳》作者),可是他的生卒年是1896-1940年耶,怎麼會出現在這裡?吉爾一頭霧水,搞不清楚怎麼會遇到已經辭世的作家,但夜深人茫,哪有可能想清楚?於是他順勢融入當下,因能見到自己心儀的作家而驚喜不已。

後來,費滋傑羅帶他去另一個地方續攤。在那家比較小的酒館裡,他看見一個模樣性格的男人正在獨酌。在費滋傑羅的介紹之下,吉爾才得知那是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 1899-1961),他再次驚訝得目瞪口呆(相信觀眾也是)……海明威是吉爾最崇拜的小說家之一,而眼前這位作家說話的神情,就跟他想像中的一樣……吉爾忍不住像個小粉絲般,對海明威訴說自己的崇拜之情,還忍不住提起自己正在寫一部小說。自視甚高的海明威表明並不想看吉爾的小說,但是後來提議他可以拿給葛楚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凱西貝茲飾)看一看。斯泰因是當代一位知名的作家與文學評論家,如果她願意看看吉爾的小說,給他一些指點,那可真是天大的榮幸啊!吉爾興奮地說,那我現在就去把我的小說拿來!

吉爾急匆匆地走出酒館,走了一小段,突然停下來。他想,這件事難道不是有點古怪嗎?……當他回神,轉身想進酒館再確認一下,竟看到剛剛的酒館,現在已經是一家乾洗店了!

(電影中,海明威與吉爾的一段對話)

劇情鋪陳到這裡,觀眾大概可以理解這部電影的設定。吉爾搭上了午夜十二點出現的一輛車(很像灰姑娘的南瓜馬車吧),穿梭時空回到二○年代,遇見當時聚集在巴黎的藝文圈人士。像這種穿梭時空的橋段,聽說有個專有名詞叫做「穿越劇」。

於是,吉爾每天晚上都會找各種藉口獨自出門,去趕搭那輛車。接下來,當然有更多的驚喜。沒想到二○年代客居巴黎的文人雅士還真不少,我個人知道名字的就有畢卡索、達利、馬蒂斯、T.S.艾略特、高更等。

因為有了這個穿梭時空的劇情設定,使得這部電影除了呈現巴黎的美景和歷史建築,也讓人見識到藝文圈人士如何在沙龍、酒館、街頭恣意漫遊,無所拘束地激盪彼此的創意和情感。那樣的氛圍,讓愛好文藝的吉爾深深嚮往。在現實生活中,吉爾得不到創作上的支持和鼓舞,如今誤打誤撞回到了二○年代,不但見到他心儀的知名作家,而那些人竟也熱情地款待他,認真跟他討論他的作品。這一場文學藝術的夢鄉,對他來說應該是創作的歸鄉吧!

有人認為這部電影是伍迪艾倫把自己對巴黎的憧憬和嚮往投射在劇情裡。我覺得這無可厚非啊。可以體會,創作者是多麼需要一個思想自由開放、能激盪交流創意的場域,以及形形色色的志同道合之士互相打氣。這樣的心情,是吉爾的未婚妻不了解,岳母和岳父也不了解的。或許那些認定文藝創作者不食人間煙火的人,也不會了解。

伍迪艾倫給了這部電影一個頗浪漫的結局,吉爾與一位巴黎女子走在下雨的街頭。我們不確定吉爾會不會真的到巴黎定居、能不能寫出成功的小說,但是我們很確定,吉爾已經看到自己想走的路。

巴黎,不是每個人都想去的。去過巴黎的人,也不是每個都會喜歡這座城市。希望有一天當我真的去巴黎的時候,也能像吉爾那樣獲得無窮的驚喜。(想太多了嗎?哈!)

4/18/2012

從1911年走來的人生:讀《留德十年》

偶爾想到,這世上有那麼多的好書給人看,就會有一種招架無力(overwhelmed)的感覺湧上心頭。所謂的「好書」,當然包括那些至今無力或無緣拜讀的大部頭,例如《卡拉馬助夫兄弟們》(N年前借來了上冊,到現在還沒翻開)、《薄伽梵歌》(現在不要問我它在講什麼)。但除此之外,還有一種好書是你在書店亂逛時偶然遇見它,讀了之後開始心驚:哇,萬一這輩子我錯過了這本書,怎麼辦!

留德十年》這本書的封面質感很好,優雅的水藍色,封面沒上光,而且看起來是只要不細心保存,很快就會變得舊舊破破的。


季羨林,何許人也?我是在幾年前一本談泰戈爾的書中第一次讀到這個名字,印象中他是研究印度梵文的學者。看到這本《留德十年》,才知道原來他曾經留學德國,這引起我嚴重的好奇。書中的文字在平實中卻深具閱讀的吸引力。作者強調,這本自傳性質的書是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寫出,並多次摘錄當年的日記或書信,以忠實保留原初的想法和感受。

季羨林生於1911年,這個年份相信許多人很熟悉。沒錯,他出生於辛亥革命那一年的夏秋之交,距離十月十日只有一個多月的時間。就因為這個特殊的時間點,他在當過大清皇帝的臣民短短一段時間之後,就跟著中國近代史亦步亦趨地走了過來:他經歷過中華民國創建、袁世凱稱帝、軍閥割據,而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五四運動、九一八事變,都在他的生命中發生。

1935年,他前往德國留學,原本只預計讀兩年,沒想到遇上納粹統治德國,而遠方的家鄉又發生了七七事變,日本人入侵中國,接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他只得滯留德國。回到家鄉時,已是1946年,接著共產黨統治中國,歷經文化大革命……2009年7月辭世,享年98歲。

以這樣的人生經歷,季先生值得一提的當然不會只有留學德國的那十年,不過此書就是專心談那段留學經歷。讀完這本書,我有一個深刻體會:為什麼讀歷史可以知興替?因為在人類生命的長河之中,我們個人的生命只是其中最短的一段。許多我們以為只是發生在我們這個時代的「特殊」際遇,其實回顧歷史,很可能早已經有類似的情況。也就是說,我們的許多感受,並不是絕無僅有的第一次。

舉例來說,作者提到在他大學時期,「留學熱」就已瀰漫全國。當時的畢業生有「畢業即失業」、「要努力搶一隻飯碗」的想法。當時大家也普遍認為,如果能出國「鍍金」,回國之後必然身價百倍。這和我們現在的情況有何不同呢?

作者出身貧農,原本沒有出國留學的財力和條件。從清華大學西語系畢業後,唯一的出路是在母校濟南高中擔任國文教員。不過,生命中的重要機遇總會出現的,當季羨林得知清華大學與德國DAAD(學術交流協會)有交換研究生的計畫,便立刻提出申請。由於他的大學成績頗優,家裡的長輩又願意支持他出國,這個原以為遙不可及的夢想竟一夕成真了。

我不知道在那個年代,到底有多少中國留學生負笈海外。數量上應該沒有現在的多,但是根據書中描述「放洋」的困難度,絕對是現在的人很難想像的。在當時,去德國是沒有飛機可搭的,最簡便的路程是坐火車--取道蘇聯西伯利亞大鐵路,前後約需兩週的時間。進入蘇聯之前,要先經過當時由日本掌控的「滿洲國」。離開蘇聯國境之後,還會經過波蘭,再到達德國。光是讀這段過程,就讓人大開眼界。

經過漫長的路程,作者終於到了柏林,並在幾番考量之下,決定到哥廷根(Koettingen)大學就讀。這所學校創建於中世紀,歷史悠久,知名的數學家高斯(Carl Friedrich Gauss)就曾在這裡任教。這個選擇,對季羨林來說是另一次命運的轉折,因為他是到了哥廷根大學之後,幾經長考,才決定要學習梵文,研究印度文化。

哥廷根是梵文研究的重鎮,作者在這裡師從幾位該領域的大師級教授,共學習了梵文、巴利文、英國語言學、斯拉夫語言學和南斯拉夫文,後來還因緣際會學習了吐火羅文。在求學期間,他十分專注於課業上,不但攻克了困難的語言,得到大師級教授的傳承,還在取得博士學位之後,不斷在學術上有創見,發表論文。

如果不是在留學期間遭遇到納粹統治德國,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歷史大事,或許作者不會把學問鑽研得那麼深。因為按照他的原定計畫,洋墨水喝個兩年,回國後就夠吃香喝辣了。從留學兩年變成十年,他避開了日本侵華的戰亂,卻在歐洲經歷了另一番戰火。雖然哥廷根這個小城並非主戰場,但是到了戰爭後期同樣有糧食短缺的問題,以及盟軍的轟炸伺候。他在這段時期經歷過真實的「飢餓」,也有好一段時間每天都要躲防空洞。

十年,不是一段很短的時間。對作者來說,哥廷根已經算是他的第二個故鄉,那裡的環境、那裡的師長和友人,都在在牽繫著他的情感。但是後來回到中國之後,這個第二故鄉也就變得跟天邊一樣遠了,幾乎只能留在回憶裡。

作者的志氣,以及對學問的專注追求,是很令人佩服的。他因故滯留德國之後,便立志取得博士學位。其實他對於當時有些人憑恃有博士學位就不可一世的姿態很不以為然,但是他深知,如果自己沒有博士學位卻去批評這些人,只會被當成酸葡萄心態。所以他坦承,自己唸博士的其中一個動機就是要爭這一口氣。另外,他在柏林期間,看到有些中國留學生,雖然人到了外國,卻不求長進,每天只會到中國餐館去報到,或鑽營或打混,甚至把中國人的惡習都帶到國外來。作者早早就決定要和這些人劃清界線,即使因此不去中國餐館吃家鄉菜也在所不惜。

讀完這本書,有一種視野放大的感覺,對德國這個國家也多了一點點新的認識。很好奇,如果有機會選擇,作者是否還會選擇出生在1911年?在「大時代」的背景下,人生的際遇,也許可以說就是介於可掌控和不可掌控之間。如果不想隨波逐流,就必須加入自己的決志和努力,但求人生充實而少悔恨。

留德十年》當然並非作者的唯一一本書,大約一年後,我又讀了他的《牛棚雜憶》,這也是一本回憶錄,讓人更了解季羨林返回中國之後的遭遇。


何謂「牛棚」?書裡講的可不是棒球投手上場前熱身用的牛棚(Bullpen),而是文化大革命早期,各機關團體(如學校)自行設立的,拘禁該單位「牛鬼蛇神」的地方。是的,這本書寫的就是他當年在北京大學裡被勞改、批鬥的經歷。作者曾說這本書是他用血和淚寫成的,讀起來的感覺也的確是如此,充滿了震撼,很難用一兩段文字來簡述。

季先生不但撐過了文革,還在1973-1977年期間潛心翻譯經典《羅摩衍那》。1978年,終於得以重返北京大學教授職位,三十年後的2008年,他獲頒印度公民榮譽獎。

「士生於世,所為何事?」每每思及季先生的人生際遇,總讓我對這句話玩味不已。

4/16/2012

40歲的好日子,從哪裡開始?讀《40歲,好日子才開始》

想要預知未來,一直是人之常情,所以這個世界上才會有算命師、占卜師、星座大師,來解答人們各式各樣有關未來的疑惑。不過,如果基於宗教或個人理念,對這些「師」的預言不感興趣,還是有一種人可以請教,那就是「過來人」。

是的,沒吃過鹽巴的人,不知道鹽巴的滋味,於是就可以問問那些吃過鹽巴的人,至少他們會形容給你聽。沒走過橋的人,不曉得懸在半空中行走的感覺,於是可以問問那些走過橋的人,相信他們也會樂於分享這個經驗。

所以囉,要是還沒經歷過40歲以後的人生,又對未來感到好奇或疑惑,不妨就來問問已經走過這段路程的前輩。而《40歲,好日子才開始》這本書之所以特別,就在於作者大塚壽從三十幾歲開始,便很有心地到處向他遇到的前輩請益:四十、五十歲以後的人生是怎麼樣?有什麼事情是現在想起來會後悔的?……一路走來他問了超過一萬人。(這個樣本數也太大了吧!)

作者因為事先得知了會令人後悔的經驗有哪些,因此對自己的人生有了明確的規畫。例如他分出20%的氣力去迎接工作上新的挑戰,結果讓業績大成長,翻了好幾倍,人生格局也因此開展了。他也特別用心於家庭,雖然跟家人相處的時間不特別多,卻盡量讓妻子和子女感受到他的用心。

既然如此,就來看看作者到底聽到了什麼。


作者強調,四十幾歲的這個階段很重要。首先,他發現退休的人如果有對自己的人生感到後悔之處,多半都是在四十幾歲這個階段。他也發現「四十歲並不是三十歲的延長線,而是一百八十度轉變為完全不同的方向」。為什麼呢?

簡單地說,如果四十幾歲只是在延續三十幾歲的生活,人會漸漸變得古板僵化,因為說奇妙也不是那麼奇妙,年過四十之後,人的心態會自然趨於保守、不喜歡冒險和改變,會傾向於守成,因此工作上不想創新和挑戰,生活上慢慢陷入例行公事,甚至也停止交新的朋友。尤其,如果在三十幾歲階段過得很順利的人,到了四十幾歲很容易陷入怠惰的陷阱,停止成長。

依照這樣的模式生活下去,當然也不會想到要為五十歲以後的人生預做準備。於是,很可能到了五十歲之後,才深深後悔自己沒能在四十幾歲這個還能有積極作為的最後階段,完成人生的一些重大目標。這大概就是作者的那些前輩們的體會。

所幸,由於這是一本勵志書,作者提出了四十幾歲人該做的50件事,具體說明在這個年齡階段可以如何經營,讓自己以後不會後悔。這其中有些是原則性的,有些則是具體的行動建議。以下就摘取幾個有意思的要點來分享。

時間和家庭

作者指出,四十幾歲的人其實非常忙碌,因為在工作上是公司倚重的中堅幹部,在家裡則面臨著奉養年老父母以及養育未成年子女,蠟燭兩頭燒的狀態。時間永遠不夠,所以更得用精準有效率的方式來達成決策。

特別的是,作者建議週末別用閒散的心情度過,而是要積極規劃利用。他把星期六和星期天都各分成三個時段,積極安排家庭活動以及工作。時間這樣切割之後,就更有效率了。而且,他也積極利用瑣碎的時間,常常注意哪些事情是十分鐘之內可以做完的,只要一遇到空檔就拿來做。

作者認為四十幾歲的人一定要好好經營家庭,即使實際上與家人相處的時間不長,卻要設法保持與家人相處的品質。另外,他也提醒要提早為父母的看護問題做準備,基本原則是不要有人犧牲。

工作

工作上,作者認為要擴大格局,確實成為有作為、能帶領後進下屬打拚的人。而且還要提醒自己別落入守成的僵固狀態,把20%的心力用在「進攻模式」,也就是冒險和挑戰新的事物,這樣工作上才能保持有活水流動,才能繼續成長。

四十幾歲,畢竟和二十、三十歲的工作者不同了,在工作上要能掌握輕重,也就是很清楚公司對自己的期待是什麼,例如是負責管理和激勵下屬,還是發揮長年的商業經驗大展身手。另外,也要很清楚自己帶給公司的貢獻是什麼,知道自己的強項在哪裡,而且要把決勝的戰場拉到對自己有利的領域裡。因為這個時候已經來不及去改善缺點了,可以做的就是確立自己的強項,全力發揮。(這個意思是否代表,如果中年要轉業的人,應該想清楚自己的強項所在,而不是貿然投入自己不熟悉的領域。)

想要避免守成心態,其中的一個做法就是騰出時間來學習、讀書。有許多人是離開學校之後就不太讀書的,但也有些人是當上主管或資深員工之後就停止讀書。然而現在的商業世界日新月異,年長資深的人若不時時更新自己的知識,跟上時代脈動,總有一天會遇到經驗不夠用、專業落後給年輕人的情形,這時再來想辦法補救就有點遲了。

工作上的人際關係方面,則要重視與年輕人之間的互動。現在以上司或前輩的身分提攜年輕人,不但能讓自己成長,未來也能帶來機會。

人生課題

人生在世,並不是只要滿足工作和家庭的需求就夠了。作者提醒大家思考對自己重要的事是什麼,也就是把自己的人生目標列出來,有意識地去實現。如果一直處在忙碌狀態下而忽略了自己內心在乎的人生目標,很可能到了五、六十歲,退休或年老體衰之後,深深感到後悔的人就會變成你。

年近40歲的人,差不多都會變得很擅長做「應該做的事」,也習慣做「可以做的事」,可是卻常忽略「想做的事」。在四十幾歲這個階段,別忘了把自己想做的事找出來,開始找機會去實踐它們!

為了後半輩子的生活品質,作者建議大家也要培養興趣和嗜好。至於該培養什麼興趣才好?原本沒有興趣和嗜好的人,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擁有跟朋友一樣的興趣。


人生究竟該怎麼活,終究是取決於自己。40並不是什麼魔術數字,比較特殊的地方在於它是現代人平均壽命的大約一半。在40歲前後,檢視一下自己的上半場是怎麼過的,再展望一下下半場想怎麼過,這樣似乎也不錯。

這就好比開車去做長途旅行,到了旅途中點的附近,差不多開始覺得有點累了、有點疲乏、有點煩,甚至也開始想「怎麼還沒到終點?」「為什麼要開車出來玩?」「好想回家!」種種令人喪氣的念頭。這時候,如果能找一家休息站歇歇腳,採買一些特別想吃的食物、把車子加滿油,上個廁所、做做伸展操,甚至跟別的旅人閒聊搭訕一下,都能讓人換個心情,再次充滿期待地出發。

找個機會,理一理自己走這一遭的初衷是什麼,那麼,接下來後半段的旅程,相信就不會只是前半段旅程的延續了。

4/15/2012

療癒的場所,療癒的料理:讀《深夜食堂》

「下班後的深夜,總有個地方等著你光臨…」,而如果這個地方不是全年無休的便利超商,卻是一家可以吃到現做豬肉味噌湯定食,又可以喝點小酒的小餐廳,那豈不是太棒了?深夜食堂就是這樣的一個地方。


其實我不算是《深夜食堂》這本書的目標讀者,因為一來我幾乎不買(或從來不買)有關飲食的書,二來我也很少看漫畫(I know, I am boring.),不過因為這本書很暢銷,封面很吸引人,而且用收縮膜包起來又不能在書店翻翻看,再加上正在集點換何嘉仁的會員卡,因此就買了。

既然買了書、看了書,不妨來寫一點感想。

相信時常夜歸的城市上班族都很希望在自己住的地方附近,有類似這樣的一家小食堂。在工作了一整天,又加班了一晚上之後,拖著疲憊的身軀準備回家之前,來到這樣的小店坐下來,吃點消夜,喝點小酒,跟老闆閒聊兩句,跟常來的客人寒暄近況、互相打氣或漏氣……而且,想吃什麼就跟老闆講,只要有材料就做給你吃,這簡直比待在自家廚房吃泡麵好上一百倍!而且對店裡的客人來說,這可能正是他們一整天下來,最療癒心情的生活片段。

沒錯,這本書中的十四段漫畫,講的就是充滿人情味的人的故事。透過老闆的娓娓道來,我們認識了形形色色的客人:在附近混得不錯的黑道大哥、經營同志酒吧已四十八年的歐吉桑、失意的演歌歌手、爽朗的脫衣舞孃、憨厚的拳擊手、深深牽掛母親的A片男優……簡直什麼樣的人都有。這些人物的故事輕輕地觸動著我們,使我們彷彿也跟著坐在瀰漫食物香味的桌邊,分享他們人生中簡單的快樂和複雜的疼痛。

深夜食堂的營業時間是午夜十二點到早上七點,會在這段時間出現在食堂裡的人,大概都是習慣夜生活的人。雖然我極少在外面混到這個時段,不過依照經驗,人到了深夜的這段時間如果還醒著,很容易因身體的疲憊而卸下原有的心防(=反應變慢)。在這種情況下,人與人的距離似乎比較容易拉近的樣子。

記得在日劇裡常看到類似的場景,男或女主角會有一家很常去的居酒屋,三不五時就跟好友或曖昧對象去那裡吃消夜,分享夢想或心事。如果說人生是上戰場打仗,像這樣的食堂應該就是喊暫停時要去的休息站。

整體來說,我還滿喜歡這位漫畫家的畫風,而且食堂老闆的形象看起來很有戲,相信在續集中終會揭露關於他本人的故事。只不過,如果以這第一集的內容來看,我會覺得其實故事架構還滿傳統的。也就是說,如果跟我說這本書是在二十年前創作、出版的,我也會相信的。至於這是好是壞,我就不知道了。

另外,我在想,像這樣的書,是否應該加註一句警語:本書的情節涉及美食的料理,照例不該在晚間入睡之前閱讀,以免引發食慾,造成後果不堪設想的暴食啊……

4/14/2012

健身房重量訓練第二週:菜鳥慢飛中

幾週前上過健身房的私人教練體驗課之後,就決定今年的目標是好好鍛練一下肌力,於是在朋友的推薦之下,聘請了私人教練來個別授課。

有得必有捨。想要透過私人教練的協助,整治年久失修的肌肉群,必先損失一筆銀子。我買了30堂課,每堂一小時,共失去了33張小朋友。

私人教練課程,在我一直以來的印象中,是屬於頗奢侈的運動行為。雖然以前也曾經為了學游泳、學網球而繳學費上課,可是都沒這麼貴。我不認為運動健身一定要透過這種昂貴的課程,更不認為每個人都有必要考慮這樣做。這次決定嘗試私人教練課程,主要有三個原因。

首先是,過去兩年來一直在上瑜伽課,過去半年來也每週都跑步。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發現仍有不足之處,尤其肩頸、背、腰、手臂局部的肌肉,都還是常常因為工作緊張以及姿勢不良而感到痠痛或是無力。聽朋友說,做重量訓練可以改善這樣的狀況,因此心想姑且一試吧!

其次,在社會上工作過一段時間之後,已經可以體會到,像重量訓練這樣的運動型態,其實也是有學問的(運動科學?)。以前沒趁著當學生的時候去參加免錢的社團好好學習,現在只好用成年人的費率來上課囉。所幸,令人欣慰的是,一旦向教練學到重量訓練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以及了解自己體能的特性,以後就能自己進行訓練,並不需要一輩子依賴教練的指導。

為了能在日後老年時也擁有夠健康的身體,現在就必須開始發展出簡便、有效率且省錢的運動模式。過去曾經覺得可以靠瑜伽(現在去教室上課,但以後可以自己在家練習),現在發現跑步也不錯,只要有球鞋和馬路就可以開始跑(或許有些人比較喜歡跳舞)。重量訓練看起來比較麻煩,而且要有器材才能進行。幸運的是,現在這類健身器材並不罕見。近年來,台北市政府在各區設立了收費低廉的運動中心,各中心都備有重量訓練的器材。除了這種市民運動中心之外,現在許多新的社區或大樓也會建置健身房,外出旅遊時住的中大型飯店也常設有健身房,一旦學會了重量訓練,就都可以善加利用。

因此整個看起來,學習重量訓練,並了解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應該是有益無害的。

在上體驗課時,教練已經教我如何透過在跑步機上快走及跑步來暖身。這個過程通常需時30分鐘。首先,用每小時5.5公里的速度快走5-10分鐘,然後加快到每小時6.4公里的速度快走5分鐘,再來加快到每小時7.5公里的速度跑步5分鐘。跑完之後,開始緩和下來,速度先降低到每小時6.4公里快走5分鐘,然後再降低到每小時5.5公里走5分鐘。之後,每一分鐘降低時速1公里,讓心跳和呼吸緩和下來……(以上純屬個人紀錄用,並不一定適合每個人的狀況。)

暖身之後,就開始進行重量訓練。教練根據我的體能狀況和肌力,循序漸進地指定要用的器材。第一堂課使用了四種器材,第二堂課又增加了三個。教練除了會先說明和示範器材使用的正確方法,也會提醒容易忽略或做錯的細節(例如做的時候背要打直、注意施力的肌肉位置要正確等)。

最重要的是,每做完一輪(20-30次),就要做一次反向的伸展,讓剛剛施力收縮的肌肉伸展舒緩一下。我覺得這點還滿重要的,因為以前自己「假敖」,自行使用器材,就算跟著器材上的圖示自己操作無誤,也沒想到要做伸展。

訓練邁入第二週,慢慢地覺得肌力提升了,有成果的感覺很好!不過,教練也因此把該鍛鍊的重量標準往上調了!

每次鍛鍊遇到力不從心時,還是會想偷懶一下,或是把動作做得快一點(動作變快,效果會變差),但也就在此時,我會立刻轉念,想起那33張已經被送走的小朋友……果然,就能重新振作起來了!

有健康的身體,才能好好地做自己想做的事,這是人到了一定的年紀之後會深深體會的事情啊!

想當作家?出書時要想好這件事

大學時代開始寫點東西,跟許多文青一樣,都夢想著有一天要當作家。什麼樣的人算是作家?當然要出書啦!時至今日,雖然出版物氾濫,但聽說年輕人還是會把出書當成一種自我實現的指標。嗯,有為者亦若是!那麼,對寫作出書有興趣、有企圖心的人,收看本文準沒錯。

因工作關係接觸過一些作家,這些年發現,能真正寫出一本本書的作家,還真有兩下子。首先,能持續寫作出書的人,其實都很有紀律,能夠不斷產出文字作品,而且內容的品質能保持在一定水準之上。光這一點,就是大多數人做不到的(包括我)。

其次,如果仔細觀察那些書銷售得還可以或很暢銷的作家,會發現他們有一種能力,那就是能寫出「別人想看的東西」。有嘗試過寫點東西的人都會發現,寫「自己的事情」是最容易的。可是除非作者本身是人氣高又有魅力的公眾人物(例如當紅藝人),大家才會想知道他們個人的事,才會想掏錢買書來看。換作是一般人,如果作品的內容都是在寫自己,別人並不會想看。

厲害的作家往往很懂得如何把自己構思的內容,與大眾感興趣或會好奇的東西結合起來,讓讀者在閱讀作品的時候,覺得作品根本是在寫他們自己。如果用比較冠冕堂皇的話來形容,就是這樣的作家寫出了「時代精神」;如果用比較平淡無奇的話來形容,就是這樣的作家讓大眾產生「共鳴」。而共鳴的大小,決定了作品的銷量和影響力。大致上是這樣。

總而言之,以上兩點是我到目前為止所觀察到,作家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不過,最近發現,作家在首次出書的時候,還有一件事情要先想清楚。

不管是誰,第一次出書時,相信都會非常興奮,此時要特別小心,可能會做出衝動的事!法律驚悚小說作家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在1989年處女作《殺戮時刻》(A Time to Kill)首刷出版時,無意之間損失了上百萬美元。

(《殺戮時刻》首刷版封面)

根據報導,約翰‧葛里遜最近透露自己在《殺戮時刻》出版時的一件往事。當時這部小說首刷印了五千冊,葛里遜自己掏腰包買下了一千冊,打算用來送人或賣給親友等等。作家買自己的書是很常見的情形,只不過根據我粗淺的見聞,一般作家買一、兩百本已經算很多了,一千冊算是大手筆。或許葛里遜的親友特別多?

葛里遜買了這一千冊書,是打算在他家附近的圖書館辦一場派對,邀請所有的親朋好友來,把書賣給他們(p.s.第一次出書,親朋好友通常都會捧場的)。由於作者買書有作者折扣,如果轉賣給親友時,價格跟書店一樣,作者就可以賺到差價。

葛里遜真的這樣做了。當那場派對結束,曲終人散,數一數,發現還剩882冊……嗯,很明顯,連買進的價格都cover不了。而且,882冊書其實還滿占空間的,作家覺得很困擾,到後來,開始找各種機會把書送掉或用超低價格賣掉。

時至今日,葛里遜成了知名作家,共出過25本書了,光2011年的收入就有一千八百萬美元。這樣的重量級作家,他的《殺戮時刻》首刷版價格自然水漲船高。據估計,現在一本《殺戮時刻》首刷版的價格可喊到四千美元(沒看錯!)。四千美元乘以一千冊,等於四百萬美元。

一部小說處女作的首刷版,因為作家多年後的功成名就,現在可說是價值連城了。誰預料得到呢?這段經歷,相信可以給有志寫作出書的人一些啟示:如果有一天你成為作家,出了書,記得首刷版要好好珍惜和保存(但我覺得也不用囤積太多,除非你家是數百坪以上的豪宅)。不過這還不夠。你得繼續努力創作,不斷累積作品,建立自己的品牌與聲譽。那麼,過了幾十年後,如果有幸在文壇奠定某種地位,嘿嘿,家裡的庫存就可以當傳家寶了。

(《殺戮時刻》20週年紀念版)

另外,即使是無意以出書為志向的人,也可以考慮買進一些初出茅廬但很有潛力的作家的作品來保存。若是眼光精準押對寶,未來的獲利也是好幾倍啊!

後話:仔細想想,我覺得這則出版消息有一個小漏洞,那就是,如果葛里遜真的保留著當初的一千冊首刷版(且都沒損壞),那麼基於量多價跌的原理,價格應該不至於飆到四千美元這麼高。也就是,所謂的四百萬美元是一個看得到但實際上賺不到的漂亮數字。

4/12/2012

有夢的孩子,遇上有心的大人

這是一部在幾天之內,瀏覽人次就接近百萬的影片,也是一部意外擊中我淚腺的影片。



肯恩(Caine Monroy)是個九歲的小男孩,住在美國洛杉磯東區。他的爸爸喬治經營一家二手汽車零件行,不過生意不是很好,而且由於大部分業務已經透過網路,所以店裡通常沒什麼客人。

不知道是因為陪爸爸顧店太無聊還是怎樣,肯恩發展出一個很特別的興趣,就是把紙箱拿來切割、黏貼,製作成遊戲機台(arcade),在爸爸店裡開了另一家店,名為Caine’s Arcade(以下簡稱「肯恩的店」)。這裡的每一部機台都是他親手設計和製作,例如有一個機台是(迷你版的)投籃機,另一個是足球台,用膠帶捲成一顆小球來玩。甚至他還自己做了一部抓娃娃機(claw machine)。

肯恩在爸爸的店裡擺設他自製的機台,漸漸地愈做愈多,占據了整個店門口。他還煞有介事地製作專屬的名片、門票(一美元可以玩四次,二美元可以買fun pass玩到飽),而且在每一部機台上貼了一個電子計算機,只要輸入門票上的號碼,再按個開根號,就可以比對這張門票是不是正版的。

肯恩的店只在週末營業,他很喜歡自己設計的專屬藍色制服。不過他不會穿這件衣服去上學,因為覺得可能會被同學嘲笑。

可惜的是,由於來爸爸店裡的客人不多,即使肯恩很積極地招攬每個來買汽車零件的客人,卻都沒有人想玩肯恩的遊戲機台。直到有一天,尼爾凡(Nirvan Mullick)來買汽車零件,發現這家用紙板打造成的店很有趣,於是掏錢買fun pass玩了起來。尼爾凡是肯恩的第一個顧客。

尼爾凡得知肯恩一個人打造出這樣的遊樂場,他覺得肯恩根本是個天才,很希望給他鼓勵,讓他開心。他問肯恩的爸爸,可以做些什麼。爸爸說,如果你能找一個客人來,肯恩就會樂昏了,因為他好希望有人可以來玩他的遊戲機台。

尼爾凡心想,好啊,我就來幫肯恩拉客吧!

本以為尼爾凡會找幾個親朋好友或鄰居來捧場,沒想到他玩更大:在臉書上發起了一場活動(Filmshoot & Surprise Flashmob at 9 year old’s DIY Cardboard Arcade),邀請全洛杉磯的人在某個周日下午來肯恩的店裡玩,而且他也計畫好要把這個故事拍成影片。活動的訊息被轉貼到某個人氣很高的臉書頁面上,迅速地傳播出去。

10月2日星期天,爸爸故意開車載肯恩出去吃披薩,還帶他去遊樂場到處逛。而在此同時,一群人已在肯恩的店門口集合,開始「布置」了起來。他們畫了很多海報和標語,還開起party,非常歡樂。連NBC電視台也聞風派記者過來採訪和報導。

等到爸爸載肯恩回到店裡,這個小男孩瞪大了眼,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景象。爸爸說:「終於有顧客來光臨了耶!」顧客,很多顧客。肯恩掛著滿臉的笑容下了車,看著在店門口聚集的男女老少。他們全都在這裡等肯恩,不但熱絡地向他打招呼,還齊聲對他說:「我們是來玩的!(We came to play!)」

於是這小小的遊樂場有了「客滿」的一天。大家輪流向肯恩買門票,玩他設計的遊戲。只見肯恩這個「老闆」忙進忙出,好不快活。這個由九歲小男孩親手打造的樂園,擁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溫馨故事。

現在,得來解釋一下淚腺失控的原因。

一直記得美國國務卿、前總統夫人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Rodham Clinton)曾經出過一本書,名為《It Takes a Village》,並且曾在一次演講中說明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教養一個孩子,需要全村之力)這個理念。她說,這句話是來自非洲的古老諺語,提醒我們無論世界怎麼變,唯有家庭功能健全、社會提供支持和協助,孩子才得以順利長大成人。

過去,所謂的社會就是一個村子,大家會互相照應,彼此扶持,但現代社會的型態改變了,社會的結構變得破碎而混亂,同一個家族的親戚彼此可能住得很遠而難得碰面,人心之間更變得疏離。在教養上,為人父母者愈來愈沒有外部的資源可以援用,僅有的心力也通常只夠放在自己的小孩身上……

然而,看了肯恩的這段小故事,讓人重新感受到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的深意。一個有夢的孩子,原本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他歡迎大家進來他的世界,他很想跟大家分享他的創意和遊戲,可是沒有人來,也沒有人知道在一家不起眼的二手汽車零件行一隅,有一個用紙板打造出來的異想世界。


其實並不是人心冷漠,而是人心沒有連結起來。後來,透過一個有心的男子,把一條條原本不存在的線補上了。人們來了,不但與肯恩連結上,也把他的心填滿了。

我試圖想像,在活動結束後的那天晚上,肯恩是帶著怎樣的心情進入夢鄉?在影片的最後,肯恩回憶起當天回到店裡,看人群聚集在店門口附近,本以為是有人在舉辦遊行活動,後來看到人們手中舉的牌子,他才知道原來這些人正是為他而來。他最後說:「我覺得好驕傲(And I was proud.)。」

在我們的身邊,哪一個孩子是沒有夢的呢?

有機會的話,是不是我們也可以效法尼爾凡的精神,用我們可以想到的方式鼓勵孩子,讓他們知道他們很棒?

4/11/2012

畢業生認識社會的第一堂課:芭芭拉‧艾倫瑞克對柏克萊畢業生演說

每逢畢業季,美國的許多大學會邀請名人來跟畢業生講講話。這類演講往往經過精心的準備,很值得一聽。其中大家最熟悉的應該是賈伯斯於2005年在史丹福大學的演講。在短短十幾分鐘之內,聽者往往能獲得啟發,而如果把這些演講影片當成教材,也可以從中學習有關演說的技巧。

本文要介紹的這場2009年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新聞學研究所的演講,講者(commencement speaker)是美國知名作家芭芭拉‧艾倫瑞克(Barbara Ehrenreich)。我相信她在台灣並不「知名」,其著作出過繁體中文版的似乎只有《M型社會白領的新試煉》和《我在底層的生活》這兩本,而我只讀過後者。

艾倫瑞克之所以會受邀來作這場演講,我想主要的原因在於她自己從事記者工作(此演講的人選似乎是由學生自己選的)。不過她並非新聞系所科班出身的記者。為了讓大家更容易了解這場演講的深意,先來簡介一下這個人。

艾倫瑞克1941年生,大學唸的是化學,後來主修物理學,最後拿的是細胞生物學的博士,後來因為熱愛寫作,開始寫專欄文章,以及從事採訪報導的工作。她寫過二十幾本書,其中《我在底層的生活》就是她在1998年,隱瞞真實身分,以近六十歲的年紀,前往他州應徵藍領工作。根據這個「臥底計畫」,她陸續做過好幾種性質的工作,例如餐廳女侍(點菜、端盤子)、旅館房務員(打掃房間)、清潔女工(打掃住宅)、看護之家助手(幫行動不便者準備餐點),以及平價量販店售貨員(收拾消費者翻亂的衣服)。在這個過程中,她實際體驗了藍領工作的生活,並寫下對所謂勞動階級的近身觀察和省思。


她很沉痛地發現,對許多勞動者來說,光是努力工作並不足以維持像樣的生活;許多人每天兼兩、三份工作才能勉強應付吃住,而萬一生病或婚姻出狀況,很可能就連公寓都租不起,得去住拖車。這本書出版之後,在美國國內受到熱烈的討論。

有了這個基本背景,再來欣賞這場演講,就更能理解艾倫瑞克要對畢業生表達的觀點。


艾倫瑞克一開始就以不假辭色的口氣對這群畢業生道出社會的現實面:「你們一出社會找工作,就會面臨金融海嘯後的衰退,以及垂死中或重整中的產業。你們擁有很多技能、天份和活力,但是否有人願意付薪水雇用你們,則是個未知數。而你們並不是唯一有這種處境的人。現今,有許多人都失業。有技能、有經驗的人卻沒有工作。」

接著她以自己的外甥(或侄子)為例。她說她用《我在底層的生活》的部分版稅收入資助外甥唸完碩士。可是後來外甥畢業之後,卻只能找到時薪12美元的短期約聘工作。

所以她向現場的畢業生宣布:「歡迎加入美國的勞動階級(Welcome to American working class)!這就是你們即將面對的世界。(在正常情況下)你們不會變富有,你們甚至將面臨自己在新聞中報導的那些問題,例如負擔不起醫療保險費用、幼兒托育費用,以及住屋的費用。你們可能請不起清潔婦,甚至你們自己很可能會成為清潔工(現場響起笑聲),這不是在開玩笑,我認識許多作家都做過清潔工或侍應生,而且這些人可是優秀的作家,當然也是優秀的清潔工。」

接著艾倫瑞克開始回溯自己的寫作與記者生涯。

她原來是個生物領域的博士,後來發現自己喜歡執筆撰述自己所關注的議題。在1980年代,她是個單親媽媽,有兩個小孩,有個男朋友(做時薪4.5美元的工作)。她每個月大約寫四篇專欄文章,平常工作是在公立圖書館裡找資料、做研究。雖然沒有多餘的錢讓孩子受特別的教育,所幸孩子們後來的發展都還不錯。

到了1990年代,美國景氣大好,她的事業也蒸蒸日上,開始有知名雜誌的編輯請她去高級餐廳吃午餐。她記得有一次她向《君子》雜誌的編輯提議要寫一篇有關貧窮的文章。在當時,出版或新聞界的高層根本不會去注意窮人,連每天進出辦公室的快遞人員或清潔工都不會多看一眼。那位編輯對這個主題沒什麼興趣,聽到最後只說:「好吧,芭芭拉,妳要寫貧窮就寫吧,但是make it upscale(寫得高檔一點)。」

那時,艾倫瑞克在業界漸漸有了名氣,可以寫她想寫的題材(而不是被規定或受限制),她也終於開始可以替婦女雜誌以外的刊物寫專欄了。最高紀錄是她替《時代》雜誌寫的文章,每個「字」的稿費是10美元(哇~)。一個字就可以賺10美元,現在一般人得工作一小時才賺得到。另外,出版社紛紛來邀她出書,編輯也都大方地請她吃飯。

但是後來,如大家所知,新聞媒體產業和出版業開始衰退和萎縮,就這樣一直到了2008年金融海嘯來襲,突然間,她的所有專欄文章都被喊停。(聽到這裡,覺得這位作家真的很直率!願意將自己的窘境分享出來,可不是很容易的事。)

但是,也正是這樣的衰退和萎縮,讓艾倫瑞克停止自憐。她觀察《紐約時報》報導金融海嘯的方式,覺得很不以為然。例如報導中採訪某個在紐約市中心工作的上班族,因為金融海嘯而必須減少在健身房請私人教練上課的時數;某個14歲的青少年,因為金融海嘯,每星期100美元的零用錢現在縮水了。這些不食人間煙火的荒謬報導,讓艾倫瑞克領悟到,金融海嘯對一般勞工的衝擊根本沒有被關注。那些收入真的微薄的人,因為經濟衰退所造成的失業而沒有能力租屋,甚至連拖車都住不起。

她發現,金融海嘯之後,窮人和勞動階級在媒體上消失了,完全的消失。

就在此時,她收到一封電子郵件,是她外甥寄來的求助信。外甥的岳母一直兼三份工作,獨力養活著一個失能的女兒和兩個孫子,但現在生病了無法工作,繳不出房屋貸款,已經收到第三次要將房子法拍的通知。

艾倫瑞克答應資助那位女士,但也同時要求跟那位女士談談,因為她想要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她發現這位女士的處境,才是金融海嘯之下所發生的真實故事。而像這樣的人,早已掙扎多年。

後來,她向《紐約時報》提議要寫一系列這樣的故事。報社的人同意了,不過所支付的稿酬,只有她五年前拿的四分之一。這當然讓她不太開心。她不開心的原因之一是酬勞變少了,但另一原因是這讓她想到業界的新進人員(也就是畢業典禮上這些即將面對真實人生的社會新鮮人)——如果資深專欄作家的稿費都被砍成這樣,那麼初出茅廬的新人,所得到的待遇又會是如何?

然而錢終究不是她唯一的考量,艾倫瑞克領悟到,寫這樣的一篇報導其實是出自一種使命感,不會因為稿費縮水而改變,所以無論如何她都要寫。這是一個嚴峻的覺醒時刻(a harsh wake-up)。這讓她思索新聞專業的本質是什麼。

她說:「我們(記者)並不屬於精英階級,儘管在1990年代我們曾以為自己是精英。我們跟電影明星、主播、避險基金經理人不是同一掛,也不該跟他們混在一起。我們是屬於美國勞動階級的一部分(We are part of the American working class)。……記者就跟其他的勞動階級人士一樣,也可能承受各種不公的待遇,但有個不同之處,那就是我們記者不能停止去做我們知道該做的事。只要有故事可講、有疑團待解,我們就會想方設法去報導。而你們這一代跟我這一代不同之處在於,你們擁有許多新的、多元的技能,你們能找到新的方法去做報導。」

最後這一段,特別引人深思:「經濟衰退阻止不了我們,產業消失阻止不了我們,甚至貧窮也阻止不了我們,因為我們都有一個使命,這也是你們得到這個學位的意義所在。別以為學位能為你們帶來什麼權益的保證,你們要把這個學位視為『奮戰的執照』(License to Fight),你們將是為全世界的真相和正義而奮戰的一份子,我真的這樣認為。……沒有人可以阻止得了我們。」

艾倫瑞克懇切地鼓勵著這群年輕人。我當然不會天真到以為在場的所有聽眾都會認同她的觀點。但在這樣的一所知名學府裡,為畢業生設定某種高度的價值觀和道德觀是有必要的,讓畢業生早點認清現實環境的嚴酷也是必要的。而我相信,透過艾倫瑞克的著作以及類似這樣的演講,一定已經啟發了不少年輕人,善用其「奮戰的執照」,在社會各個角落,為真相和正義而努力著。

雖然這場演講的原始對象是新聞科系的畢業生,但相信一般人(尤其年輕人吧)也能從中獲得啟發,有機會重新思考自己求學的初衷、選擇科系的初衷,以及設定人生目標的初衷。在面臨外部環境劇變時,正是初衷在支持我們。

很欣賞艾倫瑞克的直言精神,以及善用自己天份去做自己認為該做的事。無疑,我所佩服的外國作家又因此多了一位。

4/10/2012

去卡拉OK唱歌的人,提供卡拉OK的人:讀《低IQ時代》

我曾經覺得《低IQ時代》這本書可能不會賣得很好,不過最近居然在網路書店的即時榜上瞥見它,好奇之餘又把這篇心得讀了一遍,並稍微修改了一下。


我以為,大概不會有太多人願意承認社會人民IQ集體沉淪的事實。因為本書的主題,等於是時下常說的「唱衰」,唱衰者人人得而誅之啊!

有時候會覺得,社會現象的演進就如同週年慶期間的百貨公司人潮,愈是有令人熱血沸騰的商品,人群推擠的力量就愈大,推著推著,容易在混亂中失控。結果當然不會是每個人都買到那項商品(畢竟商品是有限的)。有人在這個推擠的過程中受了傷,有人在這個推擠的過程中得了利。得利的人當然喜孜孜地不吭聲,受了傷的人則破口大罵,控訴這抱怨那。挨罵的,通常是百貨公司(管理不當、供貨太少),得利的,好像也是百貨公司(賺到業績和新聞話題)。

或許大家認為只有少數人會去擠百貨公司週年慶。不過除了百貨公司,還有很多地方都可能吸引人潮聚集。不管有形或無形,人潮多的地方總會形成某種社會現象。

在本書中,大前研一引用了《卡拉OK資本主義》一書中的論點,說明世人約略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去卡拉OK唱歌的人,一種是提供卡拉OK的人。

去卡拉OK唱歌的人,什麼都不用想,只要跟著字幕就能唱得出來。這種人通常是財富被奪的一方。至於提供卡拉OK的人,則需要動腦思考,創造或維護卡拉OK這個商業架構,因此是奪取財富的一方。

我覺得這個例子非常鮮活地體現出財富流動的部分真相。其中的「卡拉OK」我們不妨代換為iPhone、休旅車、演唱會、Facebook、阿凡達、職棒比賽……其實,可以賣座、賣錢、聚集人氣的東西都可以試著代換進去,看看會怎麼樣。

在這些聚集人氣的事物當中,往往是提供者在奪取財富。這一點看起來理所當然。比較妙的是,使用者往往不覺得自己的財富在過程中被奪取。甚至,當我們從事著那些財富被奪的行為時,還誤以為自己在創造財富、發想創意或展現自我!

或許這就是消費和休閒娛樂的本質。人活著總是要消費,總是要有休閒生活,錢財本來就是流動的,有何不可?不過退一步想,為什麼每個人都想成功,但多數人實際上比較樂於歸屬於財富被奪的一方,而只有少數人真正努力在奪取別人的財富?(在此先不把「奪取」想成有暴力性或非法性,而只是商業機制的一部分。)如果一個社會中,想要善用知識和技能去賺取財富的人變少了,甘於財富被奪取的人變多了,無形中社會集體智慧的進化就會變慢。

大前研一指出日本社會智慧衰退的現象,包括:人民任由媒體擺布,新聞報導什麼就照單全收,例如當新聞報導「吃納豆有助於減重」,隔天就有許多人一窩蜂去市場買納豆;電視上充斥著「猜謎節目」和「搞笑綜藝節目」,而且來賓答錯愈多,收視率愈好。年輕人對課業、工作缺乏企圖心,沒有熱情,只關心自己眼前的事(這個現象與《下流志向》一書可配合著閱讀)。

遺憾,但也不令人意外的是,書中所列舉的一些現象,似乎在台灣也看得到,例如:

只讀容易懂的書:書店的暢銷排行榜中充斥著簡單好讀、立即管用的書。閱讀這種書無須自己思考,而且讀完自我感覺良好。相對的,那種需要思辨、無法馬上看懂的書,銷路節節下滑,乏人問津。

從事不必用腦的休閒活動:其實看電視本身就不太需要動腦,不過現在「猜謎節目」和「搞笑綜藝節目」充斥,讓人們在觀賞時更沒有挑戰心智的機會,沉陷在娛樂和麻痺的狀態下。

「一極集中」現象:有人氣的東西,人氣會變得更高;暢銷的東西,會變得更暢銷。換句話說,人們因為看到別人的選擇,就也做出同樣的選擇,使得該事物爆紅。例如一夕成名的廣告、藝人、商品,變得比以前多了。透過YouTube、Facebook、部落格等平台的瞬間傳播,造就出愈來愈多的「爆紅」人事物。不是說這些爆紅的事物有什麼不好,不過仔細觀察,它們之所以爆紅,往往都是引發了某種情緒反應的結果,而且許多會有暴起暴落的傾向。一旦群眾的注意力轉移,就不再被注目。

不思考,卻很有意見的人:透過各種網路平台,人們愈來愈容易發表自己的意見,而隨著意見的聚集,似乎形成類似輿論或民意,進而影響到更多的人。問題是,po在網路上的意見,看似具備思考性、議論性,而且充斥著延伸資料的超連結,但有些時候容易流於情緒反應、意氣用事,到最後形成兩極的意見在爭論、比人氣。以政治議題來說,光是比較「誰的人氣高」、「誰比較愛台灣」這類氣勢,是不足以形成理性的政策辯論氛圍的。不過許多時候大家似乎都是沉浸在這種情緒大於理性的氛圍之中。

我們不一定要把這些現象稱為低IQ,但是有必要了解,在這些現象背後得利的是誰?不用腦思考、不提出批判的人,終究會落到弱勢的一方,而得利的是政府、政黨,以及利用低IQ創造獲利的企業。

獨立思考、理性思考的能力,一向是學校教育所強調,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涉世愈深,就愈覺得獨立思考和理性思考好像並非大眾想事情的習慣。當然,沒有人覺得人云亦云是好事,但多數時候大家好像都是人云亦云,以簡單的答案和非黑即白的結論為尚。

其實,思考是一件很累的事。明辨是非也很累(世上可以是非分明的事情還真少)。如果有可能,我們似乎比較希望,盡量能由他人來幫忙思考,所以才會在買書時參考暢銷排行榜,投資時只要理專說連動債風險小利潤高,我們就相信,反正也搞不懂那些複雜的衍生性金融商品。能夠參考別人的意見,照著做、跟著做,不但有安全感,生活也會比較容易而簡單,犯錯出糗的機會也比較小。

只不過問題在於,國家或個人都不是靠少犯錯或集體行動就可以維持成長的。經濟發展的原動力是人才,如果一個國家的人民普遍不思考,將會危及國家的競爭力。未來,世界是沒有國界的。未來,財富會集中到「勝利組」的人身上,而缺乏適當能力(例如電腦技巧、英文能力)的人,就算有財富也會被掠奪而去。不想思考的人,就等於把決定權交給別人。

在全球資本主義的時代,我們只能以知識武裝自己,靠自己的腦袋存活下來。思考與否,就不是無關緊要的事。

大前研一也談到日本社會的特殊問題。日本銀行的存款利率為零,儲蓄率卻特高,人民寧可把錢存在零利率的銀行裡(還要被扣管理費),也不願想辦法投資,增加財富。他分析,金融機構和企業就是利用銀行存戶失去的利息,去處理金融機構的不良債權或企業的債務。也就是說,政府利用零利率政策在救經濟,犧牲的是日本人民的財富,但是人民卻不反抗。

人民用選票選出的政府,本來就難以照顧到全部的人民,何況,多數政府都會有意無意地偏袒某些群體。在台灣,就有人批評政府獨厚高科技產業,給予優惠的賦稅減免,無形中使得一般上班族的負擔增加。

想要不被政府和企業操弄於股掌之間,需要靠理性思考的力量。理性是健全社會很需要的特質。那些穩定發展的國家,例如德國、英國,都有理性思考的傳統。而我們的社會似乎滿喜歡用熱情來領導的,有時候就會因此掩蓋掉理性的聲音。

大前研一鼓勵讀者起而行,從自己做起,善用頭腦,強化自己的競爭力。這大概也是個人可以努力的方向吧!

4/06/2012

什麼時候你會放棄一個人?:電影《深夜加油站遇見蘇格拉底》



信仰,
人對神有信仰,
人對人也有所謂的信仰。

前人曾經相信,摩西可以分開紅海,帶領猶太人前往應許之地。
前人曾經相信,傳承千年的專制政體,可以推翻成為民主政治。
匯聚了千千萬萬人的信仰,足以產生千軍萬馬的力量。
而即使是一個人的信仰,也有不可磨滅的影響。
是否曾經,我們因為得到某人的鼓勵,突破了信心的障礙?
是否曾經,在懷疑自己的時候就因為有人仍然相信我們,
使我們終於堅持著克服了挫折?

是否曾經,也有人放棄過我們?
是誰相信,那件事我們一定做不到?
是誰相信,我們不可能有更高的成就?
是誰相信,我們就是不夠好?
是誰相信現實無法改變,要我們閉嘴閉眼,認命活下去?

是否曾經,我們也放棄過自己?
我們相信,那件事自己一定做不到。
我們相信,自己不可能有更高的成就。
我們相信,自己就是不夠好。
我們相信,放棄掙扎然後讓別人來決定我們的命運才是最安全的策略。

你還記得,是誰放棄過你嗎?
你還記得,自己在什麼時候放棄過自己?
而曾經被你放棄的那些人,現在過得怎麼樣?

那些從不也永不放棄你的人,你是否也回報對方同樣的信仰?
哪個人,哪些人,是你決定一輩子也不會放棄的?


令人頭痛的積極

積極是好事。

沒錯,在面試的時候,應徵者若表現出積極爭取該職缺的態度,通常會給面試官留下較好的印象。至於進入職場之後呢?積極的員工也通常被認為產能較高,所以企業樂於雇用態度積極的人。不過,老實說,有某些積極的行為還真是讓人頭痛。

新人懷著積極的態度進入一家公司,一開始往往力求表現,希望盡快讓同事以及主管看到自己的成績。這一點無可厚非。不過,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文化,如果新人不花點心思了解文化,就逕自以自己的方式求表現,有時反而會造成反效果。

兩種令人難以消受的積極:

一、以為多表達自己的意見就是積極。

有些人會錯意,以為只要多表達意見,就表示自己有在思考、有在參與,認為這樣就會被肯定。其實,意見多並不是重點,意見有效才重要。企業在進行許多決策時,都是屬於聚歛性思考,也就是討論的最終目的是要找出解決方案(而且是在有限的時間內),而腦力激盪的發散性思考往往只是中間的一個過程。當大家忙著在找出可行方案,準備決議付諸執行時,如果新人還在那裡天馬行空發想新方向,自然會被認為是狀況外,甚至阻礙了會議或專案的進行。

另外,每家公司在針對業務進行討論時,往往有一定的「脈絡」或「慣常模式」,新人若不細心體察,很有可能踩到地雷,例如沒搞清楚哪些部門的主管之間有權力鬥爭或意見不合的歷史、某些類型問題的決策者可能不是頭銜最高的那位主管、某個看起來很低調的同事可能在公司內深具影響力……還不了解一家公司的潛規則,就大動作張揚自己,豈不是有點危險?

二、以為爭論就是積極。

不知道為什麼,有人會認為在職場上讓步是一種軟弱的行為,所以當自尊受威脅或自己的意見處於弱勢時,就刻意表現出強硬、強勢的態度。也有人相信哭鬧的孩子才有糖吃、積極爭取才能得到好處,但表現出來的積極行為卻是爭論和爭執。

其實,在職場上不可避免地會與人發生爭論,但千萬要記住,爭論必須是工具,也只能被當成工具,而不是目的。我們可以在想要達成某個目的時,透過爭論來強化自己的立場(例如透過「強調」你的情緒,讓眾人體會這件事對你的重要性)。

但是必須小心,別陷入爭論之中,更別因此產生失控的情緒反應。因為當我們陷入爭論之中,其實已經不是在處理問題,而是進入人際關係的攻擊和防衛。人在爭論的時候,往往會不理智地堅持己見,而且通常也沒有在聽對方說什麼,更沒有多餘的心思去彌合兩造之間的差異。換句話說,已經是為了爭論而爭論。

像這樣的爭論,就不是在展現自己的積極,反而會讓人覺得這個人很難溝通。雖然企業內部的確需要多元的聲音,而企業也應該給員工充分的空間去表達自己的聲音,但是我們必須很清楚,每一次爭論的代價是什麼?是可以爭取到我們想要的資源?可以讓對方感受到我們在乎的程度?還是我們誤以為這樣是美德,會因此凸顯自己的重要性、受到別人更多的敬重?會不會在爭論之中,我們浪費了時間和金錢等資源,且傷害了公司內部同事的感情?

錯誤的積極,其實是一種傲慢。自顧自地發表個人的意見,不就是無視於團隊的需求嗎?與眾人在無益於實際目標的論點上爭執,不就是想在過程中彰顯自己嗎?

而如果再看得深一點,這些錯誤的積極,有時候並不是當事人有意識地表現出來的,而比較像是當事人被自己的需求所綁架:想要得到肯定和認同。在這個需求的背後,其實是強烈的不安全感和缺乏自信;因為不確定自己能對團隊的目標有所貢獻,所以丟出一堆不著邊際的意見,以填補薄弱的安全感。因為不能承受自己能力不足的焦慮,所以透過爭論把焦點轉移到非關鍵的議題上。

積極是好事,至少不是壞事。比起擺爛和放空,積極可能還是比較討喜的。我曾看過有新人在進公司的第一個月,就以具建設性的意見並能尊重各方感受,而展現出自己的「好用」,受到眾主管的肯定和重視。

放眼我們四周,或許早已有一些好的範例可以觀摩學習。何不讓有用的積極真正成為我們職場生涯的利器,幫自己加分?

4/04/2012

詩+功夫=李小龍

無知有一個好處,就是一旦發現沒聽過的事,就有驚為天人之感。

在網路上看到幾首李小龍(Bruce Lee)的詩,搭配畫面放在Youtube上。幾經確認,發現真的是「那個」李小龍!

原來李小龍喜歡詩,而且自己也寫詩,甚至還翻譯詩(或詞)。這真的超乎想像。功夫迷們是否都知道這件事呢?(不過,這些影片朗讀的聲音鏗鏘有力,似乎是刻意模仿本尊的口氣?)

先來欣賞一首李小龍的詩,以及其Youtube影片。

Love is like a friendship caught on fire〈愛情如同友情著了火〉
By Bruce Lee

Love is like a friendship caught on fire.
In the beginning a flame, very pretty,
often hot and fierce,
but still only light and flickering.
As love grows older,
our hearts mature and our love becomes as coals,
deep-burning and unquenchable.



除了自己創作之外,李小龍也翻譯詩詞。例如這首《我儂詞》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先讀原文:

《我儂詞》
管道升(元朝)

你儂我儂,忒煞多情
情多處,熱似火
把一塊泥,捻一個你,塑一個我
將咱們兩個一齊打破
用水調和
再捏一個你,在塑一個我
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
與你生同一個衾,死同一個槨。

管道升是元初書畫家趙孟頫(西元1254-1322)的妻子。據說寫這首詞的背景是妻子向丈夫表明心意。趙孟頫打算學當時的名士納妾,妻子得知之後,寫了這首詞,描寫夫妻之間濃密的情感。趙孟頫看了這首詞,大受感動,也了解了妻子的心意,便打消了納妾的念頭。

翻譯成英文之後,就變這樣(影片同樣附上):

Parting〈分離〉
By Madame Kuan, translated by Bruce Lee

Who knows when meeting shall ever be.
If might be for years or
It might be forever.

Let us then take a lump of clay,
Wet it, pat it,
And make an image of you
And an image of me.
Then smash them, crash them,
And, with a little water,
Knead them together.

And out of the clay we’ll remake
An image of you, and an image of me.
Thus in my clay, there’s a little of you,
And in your clay, there’s a little of me.
And nothing will ever set us apart.

Living, we’ll be forever in each other’s heart,
and dead, we’ll be buried together.



在約翰.力圖(John Little)所寫的《李小龍:生活的藝術家》(Bruce Lee: Artist of Life)這本書中,有一整章談李小龍的詩。這位作者是「是研究李小龍工作、生活、訓練、哲學思想最權威的作者之一」,有機會得買來拜讀一下,重新認識李小龍這個人。而除了書之外,有興趣的人也可以參考網路上一篇頗完整的介紹文章:Poetry Kung Fu or: Breaking Boards With Your Head is Dumb, Write Poems Instead


既然愛書店,為何任它say good bye?

最近,位於台北民生社區圓環附近的金X堂書店收掉了。得知消息時,還滿驚訝的。前幾天搭車經過時,看到那家書店真的已經關門熄燈,不復存在了。

四月四日(兒童節),在《自由時報》家庭親子版讀到一篇〈兒童書店夾縫中生存〉的文章,文中提到台北市大安區一家經營了12年的兒童外文書店,即將在六月結束營業。作者艾瑪認為網路消費型態的崛起,使實體書店的經營備受考驗。她呼籲大家用(購買)行動留住書店。

書店關門歇業,早已不是新聞,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呢?

一家書店之所以停止營業,非內部人員其實無法得知真正的原因。有可能是經營不善、店租調漲,有可能是景氣不佳導致業績下滑,有可能是另一個實體書店被網路書店打敗的慘烈案例,甚至要歸咎於閱讀風氣不佳也都可以。無論是以上哪個(些)原因,所呈現的景象都是愈來愈少人來書店買書,於是業績變差,利潤變得微薄甚至虧損。不管苦撐多久,到最後只得結束營業。

實體書店是真的變少了。這無論在台灣或在美國都是一樣的趨勢。這家金X堂書店結束營業之所以讓我特別吃驚,是因為它位於台北市消費力相對強勁的社區內,而這附近也是許多中學生家長爭相擠進的學區。我一直天真地以為,如此優質的社區要養活一家書店是沒問題的。

為什麼去那家書店的人會愈來愈少,以致無法繼續維持營業?

或許,有愈來愈多人習慣上網買書,而不在居家附近的書店消費了。或許,由於網路上的資訊又多又豐富,很容易找到可以取代紙本書的教育與娛樂商品,甚至有許多都還是免費的。免費的電子書、App、遊戲、社群網站……多到不睡覺都看不完、玩不完。

其實在商言商,「不賺錢」的商店倒閉或歇業,是很正常的。某種程度上這可以說是消費者集體「投票」的結果,是消費者集體的行動決定了一家商店能不能繼續存在。消費者的定義就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而購買,消費者並沒有義務去維持某一家商店、某一個產業的存在與興盛。

只不過,耐人尋味的是,每當一家書店宣布結束營業時,往往會激起人們一種特殊的感傷。重慶南路的書店街、台大對面的桂冠書局、師大路的政大書城……一家書店的消失,就意味著書蟲少了一個可以流竄的地點,怎不令人感傷?

不過,在感傷之餘,我又覺得這種感傷很多餘。

得知書店收掉的消息,有些人覺得很惋惜,覺得生活中少了書香味,覺得少了一個可以帶孩子去的閱讀場所。但平心而論,書店的存在,就算有推廣文化或閱讀的理念,獲利仍是最基本的條件。如果在消費者心目中,實體書店的存在只剩下一種生活環境的氛圍點綴功能,只是每一、兩個月與家人一起去逛逛(而不買)的地方,那麼,實體書店會接連崩毀就不是意外了。

記得有一位長輩曾提出一個主張:多在你住家附近消費。例如,你家附近有一家獨立的藥房賣的東西比較貴,你可能會想跑遠一點,去比較便宜的連鎖藥局買。乾洗店、餐廳、菜市場、鐘錶店都一樣,如果都用同樣的思維,只比商品的價格,許多人真的寧可捨近求遠。但是這樣做是有後遺症的。後遺症就是這些在你家附近的商店,因為長期下來生意不好,到最後只得紛紛歇業,而以後你再也不能在頭痛不舒服的時候,走三、五分鐘就找到一家藥局買到止痛藥。

大家一起「聰明消費」的結果就是,書店跟著藥房、雜貨店,以及各種非連鎖的獨立商店,陷入經營的困境。

我當然可以體會失去一家書店對附近居民來說是一種損失。我當然也會感傷,也會覺得沒有書店的地方總顯得荒涼。但是,如果我們不打算採取有意識的行動來「留住」書店,那麼或許也別花力氣為書店的消失而感慨了,因為這比較像是一種無意義的慈悲。

書店業者,無論是實體或網路,都得努力將本求利,在商業世界裡為生存而奮戰。打造一家讓人真的來消費的書店,是經營者的責任。

至於消費者呢?如果在你的生活圈內還有書店存在,而且「如果」你並不希望它消失,那就請撥一部分的購書預算在這家書店消費,並且也鼓勵身邊的人這樣做。改變消費行為,就是改變經濟上的投票行為,想要逆轉商業法則並不容易,想要改變消費慣性也不容易,靠的就是消費者的意識,和行動。

我總認為,「聰明消費」的定義該稍微改寫了。

4/02/2012

在網路上走過,必留下痕跡:data visualization

現在有愈來愈多人都說自己是視覺系動物,偏好用圖像思考。嚴格說起來,圖像思考是人類的本能吧,畢竟抽象的概念都是人類後來才發展出來的。

杰爾.梭普(Jer Thorp)是溫哥華人,現定居於紐約,他在紐約時報擔任「資料藝術家」(data artist)。這是我第一次聽說有這種職稱。資料藝術家是做什麼的呢?

在這部TEDx演講影片中,梭普分享的主題是Make data more human(讓資料更人性化)。顧名思義,既然科技都能講求人性化,由文字或數字組成的資料當然不能老是冷冰冰的。那麼,要如何讓資料變得人性化呢?其中一個方法就是用具象的視覺來呈現它們(data visualization)。



梭普本來是個artist,後來開始寫電腦程式來創作藝術,於是便接觸到資料轉換的概念。他開始把資料轉換成具象視覺的形式來呈現,例如他曾分析紐約時報一整年文章的內容,把裡面的特定字眼(例如「絕望」和「希望」)的數量用圖形來表示(大約在影片4:48的地方)。

他在演講中所展示的幾組資料圖像,看起來好像沒什麼意義,而他自己也說是for fun。例如,他分析推特貼文,用動態的方式展示人們所寫的「剛抵達夏威夷」的貼文。他也分析全世界每天早上人們互道早安的訊息(大約5:50的地方)。看著地球上此起彼落的資料群,似乎真能感覺到人們很元氣地說著(各種語言的)Good morning(留意這個圖也順便讓我們看到全球各地網路化程度的差異)。

梭普認為這種資料視覺化,是科學、藝術和設計三者的結合。他也利用一種叫做Cascade的程式,分析人們如何與他人分享紐約時報的文章。他所展示的立體圖形看起來很有趣,而且我們必須注意的是,這並不是模擬圖,而是用真實資料做成的。

一旦學會了將資料視覺化的概念,可以玩資料的方式就多了(這裡說的玩,並非戲謔的玩,而是實驗性的玩)。例如,如果iPhone使用者提供自己的定位資料,就有一組mobility data(移動數據)可供分析。除非iPhone使用者關閉定位的功能,否則系統會記錄使用者曾經去過哪些地方,而透過視覺化的過程把定位資料轉換成圖像,使用者就可以在地圖上看到自己如何移動。

當然,若iPhone使用者的定位資料被其他人取得(無論合法或非法),他人當然也就可以知道這位iPhone使用者的行蹤記錄囉。(所以,想搞婚外情的人,跟小三約會的時候務必全程確保自己手機的定位功能是關閉的,不然可能會有不想要的後遺症。另外,由於現在許多人熱中於到處打卡,所以不只自己要小心,還要確保小三的手機也是關掉定位功能的~~)

梭普主張,資料本身是抽象無機的,但我們要致力於將數據資料放在人性的情境之下去解讀,如此一來,人們才會了解資料是有意義的、資料是有隱私性的,而唯有透過這樣的了解,我們才不會失去對人的同理心,才不會在資料分析解讀的過程中,忘記了每份資料的背後其實是一個人的人生。

看過這部影片,有人很讚嘆梭普所發展出的視覺模型,覺得很有趣,甚至想要學習如何寫這樣的程式。另一方面,也有人認為梭普舉的那幾個例子沒什麼意義,只是看起來很炫而已,甚至還有人認為分析這些網路資料有侵犯隱私之嫌。

其實我個人認為這種資料展示的概念有很多的含意。

首先,證實了我之前的想像和懷疑,原來看似無形的網路活動,例如發推特文的行為、分享紐約時報文章的行為,都可以留下記錄,而且真的有人在做這樣的記錄。既然推特和報社網站可以做記錄,理論上所有的網站都可以做記錄。例如現在非常受歡迎的臉書,也可以記錄每個使用者的使用過程。「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件事不只適用在實體世界,也適用在網路世界。世界上沒有什麼是神不知、鬼不覺的。

做成記錄的資料,當然可以用來分析囉。理論上,臉書可以分析使用者的po文內容、按讚的訊息屬性、瀏覽臉書的時間,然後找出使用者的喜好或政黨傾向等等。當然也可以分析臉書朋友之間的連結與互動狀況,作為研究人際關係或人脈的重要參考。

聽說推特的訊息是公開的,所以大家都可以去搜尋、蒐集和分析(實際的技術細節我就不清楚了)。臉書資料不是完全公開的,但如果該公司想要去分析,也完全沒有不可以,只不過它(應該)不會把這些資料賣給別人罷了。其實,分析使用者資料這種事,Google早就在做了,所以我們才會在使用Gmail的時候,頁面上出現為我們量身選定的贊助廣告。

資料的記錄和分析,對行銷也很有幫助。例如理論上,藉由了解人們分享紐約時報文章的過程,報社可以知道文章的訊息流傳得有多快、多廣;訊息的分享是透過哪些管道;網路讀者來自哪些地方;一篇文章通常需要多少時間才會被分享到一定程度的數量。如果再比較不同文章的分享狀況,更可以得知哪些類型的文章比較受歡迎、比較容易被分享……這些對市場研究以及行銷人員來說,都是很值得參考的資料。

其實,以上這些資料分析的活動,早就都在進行了,其本身並不一定需要有資料視覺化的過程,因為那些專業的資料分析人員,早已習慣跟數字文字為伍。費心地把資料化為具體的圖像來呈現,其實對一般大眾的意義比較大。

梭普提醒我們,think about data in human context(在人類的生活情境中思考資料的意義),我想某種程度上是為了不讓冰冷無機的分析工具把資料的豐富意涵剝奪殆盡。

我們每個人在網路上留下無數的足跡,但是到頭來,擁有那些資料以及分析之後做解讀的,卻往往不是我們自己。我們是否應該有權利也有能力去解讀自己創造出的資料?具像化的資料可以幫助我們這種一般大眾解讀資料,並且有機會了解自己的資料是否有被濫用之嫌。

此外,唯有當我們意識到,居然有那麼多的個人資料暴露在網路上,而蒐集個人資料的那一方或許並不是我們原本以為的那些企業,或許我們就會更願意去關心,那些擁有我們的足跡資料的人,是否能尊重我們、對我們有同理心,而不致把這些資料濫用在商業或甚至犯罪的行為上。

data visualization的功用還有待發掘,而看起來data artist是一種必須兼具科學和人文精神的職業。

演講者梭普除了任職於紐約時報之外,也在紐約大學(NYU)開課。

4/01/2012

羨慕那背上有貓的人:讀《當世界只剩下貓》

聽到這本書的書名,立刻就決定要買來看。


以前沒養過貓,現在沒養貓,在可預見的未來也不會養貓。不過身邊倒是有很多朋友在養貓。那我幹嘛喜歡貓?

努力回想了一下。很久很久以前,曾經遇見過一隻貓,在第一次見面的時候,牠就直接走向我,在我的腳邊繞了很多圈,一直到我跟牠的主人講完話都沒走開。我想應該就是那一次沒錯!就在那一天,牠代表全世界的貓,收服了我。

從此以後,我就是站在貓這一國的了。

本書作者吳毅平自稱是個「職業尋貓人」,副業則是攝影師,喜歡到各地找貓、拍攝貓。我個人認為,書封的那張貓照片選得極好(也拍得極好):在巴西里約熱內盧湛藍的天空下,拍攝的角度讓整個畫面有一種超現實的氛圍;貓直盯著畫面走過來,帶著一種不可輕忽的氣勢,彷彿地表為之震動;貓的身軀大小比畫面邊緣的女子還大,奇特的比例凸顯了貓才是本書的主角,於是呼應了書名——世界就只剩下貓,作者的眼中就只剩下貓。

書中的照片和文字都很有意思;整個讀完,是很愉快的經驗。某些照片和文字更是讓人看了噗哧笑出來,例如080篇的頭髮中分貓,074篇的逗號貓。人與貓的互動也是值得玩味的畫面,例如084篇在邦諾書店裡看書的人和她的貓,097篇貓攀在肩背上與人如影隨形,都是令人超羨慕的人貓關係。

跟真正的養貓、愛貓者相比,我對於貓的喜愛(或興趣),算是比較屬於欣賞其姿態,以及不由分說地將哲學性的存在問題投射在牠們的身上。例如每次看到貓靜靜坐著,兩隻前腳整齊優雅地擺好,不管是望著門口、窗外,還是整個放空,都會給人一種超脫著、孤獨著的美感。另外,我也特別喜歡欣賞貓坐著時的背影,那是多麼寧靜又祥和的一個畫面啊~

每次去朋友家玩貓,或是像這樣讀有關貓的書或看貓的影片,就會忍不住再一次無意義地揣想,如果自己養貓,會是什麼樣?當然這真的是個無意義的思考過程。

記得有一次去某個朋友家,看著貓兒悠閒(懶散)地信步走過眼前時,自己脫口說出了「真希望下輩子投胎當貓」這樣的話,當時貓主人很不以為然地回我「不好吧!那不就是退回去當畜生嗎?」ㄟ……這樣說也是沒錯啦。好吧,從此不敢再亂想了。

推薦這本《當世界只剩下貓》給愛貓人。雖然愛貓的人也往往都很會拍貓照片,或許不一定會想看別人拍的,不過如果有更多人都買一本來看,作者就可多一筆旅費再出發去找貓和拍攝貓了。

突然想到我也拍過一些貓的照片。這是另一個朋友的貓,名叫Luna。



此外,也在國外拍過貓。以下是幾年前去埃及旅遊時,在古蹟景點遇到的貓。

  *   *   *   *

在埃及遇見貓

在名勝景點遇到貓的時候,不宜將之視為理所當然的存在。要知道,古蹟已經存在千年,沒意外的話還會繼續屹立千年,但貓兒卻是活在當下,就在此時此刻,正和遠方來的我們偶遇。

貓=命運

貓的不可預測,就如同命運的不可預測。貓的出現,不是我們事先的約定;正如同命運的鋪排,也不是我們預先規劃的劇本。

總之,能跟貓一樣活在當下,就會感到這場偶遇是那麼不可思議。

在ISIS神殿的午睡時光


已經不記得當時是上午或下午,反正白天的埃及就是那麼酷熱。但是一看到這張照片,就會立刻回憶起貓兒一派舒適地躺在千年石柱邊,柔軟的白色肚子隨著呼吸均勻緩慢地起伏著。此時此刻,睡眠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至於有沒有夢,就不是我們人類可以過問的事情了。

卡納克神殿夜晚的巡者獨步


說這是一張照片,不如說是一幅畫。在彷彿時空交錯的影像中,貓兒輕盈地跳上巨大石柱的邊沿,然後不知道為什麼停下腳步,低頭望著沉默的猴神。內心浮現什麼樣的想法呢?或許正交換著對永恆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