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2015

如果閱讀是一種特權:讀《大書特書One for the Books》

2015年4月23日是個特別的日子,因為這一天是我第一次知道「世界讀書日」的存在。這一天,倡導閱讀的呼籲之聲從四面八方傳來。如果要說這樣的呼籲有什麼特別,那就是在網際網路普及,移動屏幕強占注意力的社會背景襯托之下,(紙本書為主的)閱讀在生活中的比重正無可救藥地節節下滑。

相信教育者、家長和出版業者都想力挽狂瀾,但看起來無論是溫馨的提醒,還是沉重的警示,似乎都不起什麼作用。我不禁想,或許是時候從反面思考了,也就是,不妨來想一想「人為什麼要閱讀」。

因為,當我們拋開「應該」和「必須」閱讀的種種理由,或許會發現,一般人其實沒「必要」閱讀。

閱讀誠然可以提升人文素養,而人文素養高的社會比較優雅和諧。但是別忘了,提升人文素養的方式有很多,閱讀只是其中之一。聆聽音樂,欣賞繪畫、雕塑、舞蹈、戲劇,參觀古蹟等等,許多不同形式的文化活動都能使人心生感悟,進而反思生命和存在,獲得靈性上的昇華。而且,很有可能某些人還比較容易透過文字以外的聲音或影像等媒介來獲得這樣的感悟。

另外,在我看來,閱讀最好不要被視為跟「學英文」一樣的現代人生活必要配備,那種好像人人都該做,但事實上沒什麼人真心在做的事——多數人無心學英文、無心閱讀,卻都被「應該」綁死了,到最後學英文和閱讀都變得有名無實,甚至有人視之為畏途。


以閱讀為榮,不如以閱讀為樂

如果可以的話,我建議把閱讀分為「普通閱讀」和「文學閱讀」兩種:前者有實用性,是為生活服務,每個人多少都需要。後者有啓發性,是為心靈服務,說真的可能只被少數人所渴求。

為心靈服務的閱讀經驗,其實暗示著一種特權(privilege),它需要讀者具備對語言文字的敏銳度,對文學的鑑賞力。世人慣以「文藝青年」來稱呼那些對文學藝術特別有感覺、有嚮往的人,可以說就是這種特權的隱約閃現。

只不過,「文青」這個字眼近年來似乎漸漸地產生了貶義,我不知道這是文青們自嘲的結果,還是非文青們對於炫示閱讀的行為開始顯露不滿。所幸,最近我在某本書中找到了一個替代名詞「狂熱讀者」,免去了「文青」的矯揉造作感,也擺脫了「書蟲」「書迷」「書癡」的古月照今塵感。

這本書是我在城裡的書店偶然遇見的:《大書特書》(簡體版書名,原文One for the Books),作者喬.昆南(Joe Queenan)本身就是個從小坐享閱讀特權的狂熱讀者。來看看書封上的這句文案,能否對您產生召喚:


「我的一生中,
無數重要的項目在枝頭死掉,
就因為
我一直忙於讀書。」


好的,不勉強,但至少我讀了會心一笑,並果斷將書結帳帶走。

世界上絕不會有閱讀經驗一模一樣的讀者,但是狂熱讀者之間很可能有類似的「癖好」。讀完此書我的最大收穫是,終於知道自己的閱讀習慣完全不奇怪,一些我以為自己才有(以致覺得有點罪惡感)的怪癖,根本就是稀鬆平常。試舉幾例:


閱讀很難專一,總是同時劈腿好幾本

作者說他總是同時間看好多本書(幾十本),其中不乏上千頁的大部頭著作,而且他是真的會輪替著看。他說自己的記性很好,一本書讀到某處,放下後過了「幾年」還會再次翻開來接著讀下去!至於我自己,通常最多只有兩、三本在輪替,多了就不行。一本書若讀到中途放下,隔了幾星期,想再看就只能重頭來過。我想正是因為記性不好的緣故!


閱讀時很挑剔,不喜歡被人強迫

說「強迫」太沉重,改成「推薦」好了。由於狂熱讀者的身邊也會有同好,不時會有人熱心推薦某本書。作者認為閱讀是很私人的事,他不喜歡被人強迫讀書(如果有人給錢要他讀某本書並寫書評,那就是例外)。我自己也通常讀不下別人推薦的書。至今,我的書架旁都還擺著一落從不同朋友那裡借來的書,我真的沒辦法讀(雖然收下書的那一刻,我似乎曾禮貌地表示有興趣一讀)。但是我也不想花力氣去聯絡還書,更不可能主動向對方解釋,為什麼(經過了這麼多年)還是沒有讀。這真的是個困擾。


閱讀經驗就是生命經驗

不用說,每個狂熱讀者都有自己閱讀的喜惡,而且通常有一張書單(可能是隱形的),只要一聊開來就會有:「喜愛的書」「喜愛或崇拜的作家」「改變自己人生的書」「雖然很有名、很暢銷或很重要,但一點都不想讀的書」「讀了之後覺得很爛,一定要廣而告之的書」,等等。作者強調:「雖然我沒能很成功地把這一點傳達給其他人,但我在分配閱讀時間上是極其認真的。我可能有時間讀這本,但沒時間讀那本。」(第123頁)我自己的經驗則是,書讀得愈多,愈覺得閱讀是為了自己,所以一定要「忠於自己」,也就是要把寶貴的時間浪費在自己選擇的書(或作家)上,而不是盲目跟讀暢銷書或某些權威人士所推薦的書。


閱讀的儀式(怪癖)

圖書館和書店是狂熱讀者出沒的場所,要是聊起來,保證每個狂熱讀者也都有自己一套逛書店、逛圖書館的方法。本書作者有段時間刻意到居家附近的圖書館,借出那些從來沒人借閱過的書,目的是為了不讓這些書被館方淘汰掉。昆南先生拯救書籍,我則是有一種拯救書店的使命感。我做不到為了省時間省錢而集中上網路書店買書,反而寧可舟車勞頓,輪流去某幾家書店買書,好似這樣做,那些書店就能維持得下去。

狂熱讀者常跑書店其實會有後遺症,那就是當他們身處在別的購物場所時可能會覺得挺窘迫。提出「黑天鵝效應」理論而聲名大噪的Nassim Nicholas Taleb,在《隨機騙局》(Fooled by Randomness)中寫到書店如何令他難以抗拒:

當時我二十來歲,住在曼哈頓上東區一棟書滿為患(除此之外,家無長物)的公寓裡。家無長物不是意識型態上的說法。純粹是因為我從來沒有走進家具店,因為我最後可能駐足在半路上的一家書店,然後提出好幾袋的書來。」(繁體版第279-280頁)

這段看起來是作者在描述自己的行為容易失控,其實卻表達(宣示)著狂熱讀者對紙本書的忠誠!


人生有限,書無限

狂熱讀者只要有書為伴,遺世獨立也不太在意,但是,這不表示沒有煩惱。作者說:「沉迷閱讀的讀者,腦子裡都有個錶在轉。我們對自己能活多久有個大致的概念,然後以此來構建我們的閱讀習慣。」(第125頁)作者因為已年過六十,開始有一種時間上的迫切感,催促著他去思考,哪些書要趕快讀,而哪些書又幾乎令人絕望地不可能來得及讀了!

說到這,我想到以前採訪過一位出生在彰化的知名漫畫家。他說他從小就很愛讀書,幾年之內就把他家鎮上圖書館的書全都借出來看完了。我不確定那家圖書館的藏書有多少(想必不會太多,也不至於太少),但我完全羨慕及佩服這位前輩把一整棟房子的書全數啃過一遍的痛快。幾十年後的今天,我想,再怎麼狂熱的讀者都沒辦法把一家普通規模圖書館的藏書啃讀一遍吧!

雖然自己離六十歲還有一段距離,閱讀的迫切感還沒有臨到頭上來,但讀了本書之後,確實使我開始思考,該對自己的書單有所取捨,尤其必須適度減少逛書店時臨時起意買的那些書(但什麼是適度?),因為這會使我遲遲無法開始讀那些自己一直想「找時間」讀的書,例如《尤里西斯》(已經有朋友警告我這本書很難讀,勸我別急著開始)。

雖然閱讀紙本書已經不再是一種熱門的主流活動,許多人甚至為此感到悲觀,但我卻覺得根本不必擔心。就像古典音樂、現代舞和印象派繪畫永遠不會失去粉絲,紙本書裡的文學世界也必然會不斷召喚狂熱的擁護者。他們靠著頭上的文學天線、心中的文藝導航儀,遲早會遇見自己鍾愛的作品,遇見可以一起大書特書的狂熱讀者。

4/26/2015

縮小自己的練習(順便解釋「為什麼白天不懂夜的黑?」)

如果世界的造物主可以接受call-in的話,我想問的第一個問題是:「自我中心」的這個設定是怎麼來的?——雖然可以自行推敲出部分的答案,但我更想聽聽造物主本尊的說法。

因為,無論放眼人類史,還是回顧個人史,都不難觀察到,自我中心的傾向不但創造出許多自傲、自戀與自怨自艾的人,還導致人際之間種種的誤解與溝通困難。更別提古今中外數不清的爭鬥和戰事,背後都有自我中心的因素。

在等待造物主回call-in的同時,只好來揣摩一下祂的心思。我想,人類其實「需要」自我中心——為了存活,為了繁衍,每一個體本來就必須最關注自己。


老天要我們「對自己好一點」?

我所理解的「自我中心」,是一種不假思索的「自利」,也就是一種以自身利益為出發點的本能。最單純而不加人為價值判斷的自我中心,可以從嬰孩的身上觀察到——肚子餓了就哭(要求食物)、不舒服了就哭(要求照顧)、想玩時就叫(要求關注)、開心時就笑(激勵照顧者)。父母在照顧幼兒時,常常得哄孩子,要孩子「等一下」,可是對幼兒來說,他就是想要立刻滿足「自利」,他無法忍耐「等一下」,他更不曉得什麼叫退讓、捨棄和犧牲。

有人說,父母必須先對孩子喊一千次「叫爸爸」,孩子才學得會叫「爸爸」。那我覺得,孩子恐怕也要先聽過一千次「等一下」的提醒,才可以慢慢地(真的很慢)學會按捺自利的傾向,學會不那麼自我中心,學會主動為他人著想。

中國歷史上小有名氣的晉惠帝,似乎就是以「自我中心」作為歷史定位。在他主政時期民不聊生,聽聞百姓沒飯吃,他的反應是「那為什麼不吃肉呢?」我無意替這位皇帝平反,但也必須說,既然一位皇帝不是生在民間、長在民間,也不常走訪民間,那麼不知民間疾苦其實是很自然的事。刻畫在基因裡的自我中心本能,似乎就是要我們凡事先想到自己。只不過在社群生活中,我們會發現,往往必須透過某種程度的利他行為,才能實現我們要的自利。


如何讓白天懂得夜的黑?

沒有窮過的富人,無法體會窮人的處境。而就算富人是窮過、苦過的,也可能在富起來了之後,忘記了窮苦的滋味。人,就是那麼健忘。也可以說,人就是那麼自我中心。不同處境的人要達到相互理解,不容易。

成績優秀的學生,能否體會成績差同學的學習困難和挫折感?
英語好的人,能否體會看不懂英文的茫然無措?
活力充沛的年輕人,能否體會老弱者的力不從心?
在重男輕女社會成長的男性,能否體會女性所遭受的種種貶抑和輕視?
身為人類的你我,能否體會動物被關在籠子裡的感受?

除了少數的例外,我們大部分人都是生活在特定且有限的經驗範圍內,也就是,我們活在自己的白天裡,很少有機會能夠到另一個世界(黑夜)去生活和體驗。俗語說:「夏蟲不可語冰。」不是因為蟲子很小、不起眼、不會思考,而是因為生活於夏天、習慣於夏天的動物,根本沒機會感受冬天冰雪的寒冷。

除了得天獨厚的皇帝、國王,以及長不大的孩子,生活在社會群體中的你我,都需要透過學習,才能開始站在他人的立場思考,揣摩他人的感受和思想,調校自我中心的傾向。當然,要使僵固的本能受意識的控制,並不是很容易的事。從小我們聽過父母一千次「等一下」的耳提面命,被教導要分享、要有同理心、要能傾聽。而如果還想再測測自己的自我中心傾向,或許可以試試「縮小自己的練習」。


想像自己是一隻螞蟻

縮小自己的意思就是,從遙遠他人的角度觀看自己,就像我們從遙遠的角度觀看別人一樣。如果覺得這樣看還是看到自己很大、很重要,或許要更激烈一點,試著把自己想像成一隻螞蟻。

我常常喜歡想像螞蟻的「人生意義」(嚴格說起來是「蟻生意義」,以下類推)。不管是森林裡的某一窩螞蟻中的一隻螞蟻,還是都市公寓角落一群螞蟻中的一隻螞蟻,想必牠在乎的也是自己的存活,以及自己在群體中是否適應良好。有沒有可能,對那隻螞蟻來說,在吃飽有力氣了之後,在搬完了今天的糧食之後,牠也想要「實現人生」,牠也想要證明自己是「獨一無二」?

但是,從我們人類的角度遠遠看過去,很抱歉,這隻螞蟻跟站在牠旁邊上百隻的同伴實在沒兩樣。當人類用一根指頭捏死一隻螞蟻時,會不會心想:「這隻螞蟻是否有未竟之志?」「此刻死去是否會令牠留下什麼遺憾?」「牠是否比自己的同伴更值得活下來?」「對螞蟻社會來說這是否代表重大的損失?」

大概不會。

那麼,人呢?

在這個世界上,每一秒鐘,都有人無緣無故失去了性命,每一秒鐘,都有人因為疾病、饑荒、戰爭、意外,莫名其妙地就結束了生命。或許這些人也有未竟之志,或許這些人留下了某些遺憾,或許這些人有比其他人更值得活下來的理由。甚至這些人之中還有兒童,連夢想都還沒開始編織就被迫離開了人世。這些人的人生,要怎麼解釋?

道德經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這句話聽起來有點殘酷,但是卻比較接近真實。天地(即便有意識、有意志)不是以仁義為運行的規則,因為講仁義就要有是非善惡美醜的判斷,就要解釋「為什麼這個人會無緣無故被屠殺,那個人卻能長命百歲?」「為什麼這個人成長在富裕的工業社會,衣食無虞,那個人卻身在貧窮的鄉村,遭遇連年的大旱?」

或許,所謂的天意,只是將能量透過各種生命體的成住壞空,不斷地循環顯現。能量的循環顯現,就是目的本身。一把種子撒在田裡,長出來後高矮胖瘦各不同,不會有一模一樣的植株。或許造物主設定的自然法則中包含一條「創造變異性」,好讓演化的機制得以運作順暢,生命得以繁衍不息。換句話說,自然的法則從不是為了某一個人、某一群人而存在,造物主更不會指定,誰誰誰命中注定當總統、誰誰誰必須飢寒交迫。

對這世界來說,某一隻螞蟻是否存在,或許並不是那麼重要,某一隻螞蟻是否提早殞命,差別也不是很大。而或許就是因為造物主不打算費心關注每一隻螞蟻的「人生」,所以賦予螞蟻自我中心的本能,讓每一隻螞蟻自動自發「關注自己」,照顧好自己。人,或許也一樣。


渺小的眾生,自由的眾生

把單一生命視為大自然創造生發過程中一種無心的偶然的結果,可能會令人感受到自身的渺小而難以自持:「自己怎麼可以只是自然法則運行的產物?」我們寧願相信,自身的存在具有某種特殊性,這輩子是為了某種(重要的)意義和目的而來,為了某個「天命」而來。

但是,或許唯有體認到人生本質的「無目的」之後,我們才能以驚喜的心重新發現:再怎麼說,我們已經抽中自然界的大樂透,也就是這一期開獎的結果我們生而為人——比起植物我們有更多的活動力,比起螞蟻我們有更多的思考力(其實不管你是什麼樣的生命體,都可以透過優勢分析,找到自己的強項)——將人類獨有的活動力、思考力組合起來,放眼地球也算得上是一等一的配備了,有人用這些配備去西天取經、去月球撿石頭、去攀登百嶽,有人用這些配備發明蒸汽機、電燈,組裝電腦、手機,創造出所謂的人類文明。

所以,接下來問題真的大了:我們每一個人出生之時,人生劇本都只是開了一個頭。如果真有天意,天意也只是設定了生命最初的配備和條件,然後就交由我們即興演出,自由發揮,自己決定要利用這些生命配備去做什麼。

在察覺自身的渺小之後,我們還是有充分的自由去拓展,成就生命的偉大。

我個人不迷電動玩具,但有時我覺得打game的過程跟人生很像。打game必有game over,就如同人生必有死。如果有那麼多人能夠享受打game的過程,而不會在game over時感覺一切化為虛無,那麼或許,只要人能在有限的生命中全情投入,闖過一關又一關,抵達終點時也會有某種暢快,而非感到「一場空」吧!

縮小自己的練習,是為了破除自我中心的框限,找到生命的自由度。即便是螞蟻般的微小生命,每一刻也都可以選擇向左走或向右走。若把自己想得太重要或太不重要,就難以突破自我中心的思考,而很容易使我們忘記了,定義人生極限的選擇權其實是在我們的心裡。有沒有可能,不必把這個選擇權外包給通靈者、預言家、占卜師,就由我們自己來拍板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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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2015

開創的勇氣,積累的毅力:讀Peter Thiel的《從0到1》

最近有個機會,把老子的《道德經》「再次」拿出來翻閱了一下。眾所週知,這部經典的篇幅並不長,僅有五千多字、八十一章,如果只收錄原文,大概印不成一本「書」——將全文頭尾相連,設定Word 12級字,大約六張A4紙就可以印完了。儘管《道德經》已經是馳名中外的經典,但如果要問有多少人讀了、有多少人讀懂了,我想能夠舉手的人應該還是相當少吧!

以我自己為例,好幾次試圖拜讀,都在第一章就敗下陣來。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 
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就算前兩句可以勉強說自己懂了,撐到「玄之又玄,眾妙之門」,就會有一種「如果要混混地讀過去,是不是太對不起老子」的不安。於是我想,即便身為炎黃子孫,讀《道德經》還是不宜太認真,不妨改成「翻閱」的方式——試著隨意翻到某一頁,掃讀一下,其實很有機會瞥見熟悉的句子,例如「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上善若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等。像這樣,四處都能看到眼熟的句子,至少可以提供慰藉,讓我們覺得自己離老子的世界沒有那麼遠。

跳著讀著,來到第四十二章,開頭的幾句相信大家也不陌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哎,其實,讀文言文的難處,並不是我們完全猜不出句子的意思,而是如果沿用現代白話文書籍的閱讀方式來讀《道德經》,即便心中生出了理解,往往也是很粗淺的。以「道生一」這三個字來說,我們真的能理解它的意思嗎?「道是什麼」的問題就先跳過好了,但從無(或渾沌)到有的過程,究竟是怎麼樣的?這種抽象又深奧的問題,人們會敬而遠之也不奇怪。

不過,如果把從無到有的過程,放在商業世界中來理解,似乎就沒有那麼難懂了耶。


創業就是從無到有的過程

就在前幾個月,有一本談創業的商業書還滿受注目的,書名是昭示「從無到有」企圖心的《從0到1:開啓商業與未來的秘密》(簡體版書名,原文為Zero to One,繁體中文版鏈接)。談創業的書,好像常常不只是有意創業的人在讀?原因是什麼我也不太清楚。不過讀完書後我發現,這本書倒是很適合用來詮釋商業世界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本書作者彼得.蒂爾(Peter Thiel)是線上支付系統Paypal(貝寶)公司的共同創辦人,也是LinkedIn(領英)社群網站的投資者之一。剛好這兩個系統我都是使用者,所以有種親切感呢。這本書的緣起有點意思:作者曾在美國史丹佛大學教授一門創業課程,有一個學生把課堂講授的內容做成筆記分享到網路上,沒想到竟引發熱烈的迴響,於是就促成了此書的出版。

由書名可知,蒂爾先生特別強調從0到1的這個過程,因為他認為真正的創業是從無創造出有,而不是僅僅把1複製為N——有太多人在做著把1複製為N的生意了,作者認為這個世界更需要的是有人把0變成1,也就是開創前所未有的事業來造福社會、造福人群。為此,他認為必須善用科技。不過,要從0到1談何容易?好歹我們得先知道0到底是什麼,0在哪裡?


道生一的「秘密」

作者認為,0的存在是個「秘密」,而這世界上還有許多秘密等待發掘:「哪些有價值的公司還沒有人創建?每個正確回答都必定是個秘密:有些事很重要卻無人知曉,有些事困難卻可為。」(第128頁)創業者就是要相信商業世界有秘密的存在(而不是覺得「所有可以做的生意都有人做了啦」),相信探索秘密可以「發現常規之外的,近在眼前卻不為常人所見的商機。」(第139頁)

作者認為,「探索秘密的最佳處所就是無人關注的地方。」(第141頁)換句話說,在人們習以為常而不加注意的地方,在人們感到有困難和障礙卻不相信有辦法改變的地方,就是秘密可能隱藏之處,也是商機所在。

所以,0在哪裡?這是創業者最需要靠自己或自己的團隊去解答的秘密。一旦找到「道生一」的秘密,從某個商機中開創了事業,就得設法讓它成長茁壯,也就是「一生二,二生三」,而此時最重要的原則就是「不要競爭」。


一生二,二生三的「壟斷」

作者提醒,企業能創造價值還不夠,還必須能掌握住自己創造的價值。畢竟,商場上太容易出現競爭了,如果你公司的產品或服務,與另外十家公司差不多,那麼白熱化的競爭很可能導致你根本無利可圖。

這個觀念或許違反直覺:企業之所以能成功,有更多是來自壟斷,而不是來自競爭。記得股神華倫.巴菲特也說過,他心目中值得投資的企業要有「獨特的競爭優勢」。什麼是獨特的競爭優勢?「競爭」這個詞在此造成了誤導,其實獨特的優勢來自「不必競爭的壟斷地位」。

書中提到,包括Google在內的許多成功企業,都是默默地在某個商業領域占據壟斷的地位,但是「不.可.說」,因為一旦說破了,不僅容易引來競爭者搶食大餅,還可能被政府當局盯上,以托拉斯之類的法律修理之。於是很有趣的現象是,占有壟斷地位的企業,往往會對外宣稱自己深受競爭所苦,反而那些身陷競爭的企業,常常誇稱自己具備獨特的優勢。(話說人是否也是這樣呢?)

「一個初創企業完美的目標市場是特定的一小群人,而且幾乎沒有其他競爭者與你競爭。」(第073頁)找到一個有壟斷性質的市場,然後默默地從容坐大,作者認為這才是最理想的狀態。換句話說,建立了有壟斷性質的企業之後,還需要循序漸進發展市場,有紀律地逐步擴大。


三生萬物的「冪次法則」

很多人聽過80/20法則,聽過「複利是世界第八大奇蹟」,或許也聽過「馬太效應」:聖經馬太福音裡的這句「凡是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以上這幾個概念,都與「指數級增長」有關,也就是所謂的冪次法則(power law)。雖然大家都學過2的三次方是8、六次方是64,這種簡單的指數,但是對於冪次法則的效應和影響,我們其實很難在生活中有切身的感受。

然而作者卻用了一整章來闡釋,為什麼power law值得創業者、投資者以及一般人的重視。他說:「指數方程描述的是最不平均的分配。它完整定義了我們周圍的環境,而我們幾乎毫無察覺」「每個人都需要明確一件事,一件甚至是風險投資家也在努力去明確的事:我們所在的世界不是正常的世界,而是處於冪次法則之下。」(第112頁)

作者除了自己創業,也拿錢投資其他創業者開的公司。他從風險投資的經驗中發現,「成功基金的最佳投資所獲的回報要等於或超過其他所有投資對象的總和。」(第115-116頁)意思是,即便精挑細選了十家公司作為投資對象,到頭來,表現最好的那一家所創造的成果,可能遠大於另外九家的總和。因此,對投資者來說,必須看準最值得投資的公司,而且盡可能對其投資更多,才有機會獲取指數級的超額報酬。

冪次法則無所不在。作者提醒創業者,「一個創業者做的最大投資,就是花時間成立新公司」(第121頁),因此寶貴的時間應該花在最有機會成功的事業上。作者也對個人有明確的建議:「你應該將全部注意力放在你擅長的事情上,而且在這之前要先仔細想一想未來這件事情是否會變得很有價值。」(第122頁)

的確,人的生命有限,專長也有限,沒辦法嘗試一籃子的職業或開創一籃子的公司。時間該用在哪些地方?哪些專長應該著力培養?這沒有標準答案,但或許我們該努力去明確,冪次法則會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以及我們如何用冪次法則的角度來思考人生。


實現自己的從0到1

雖然世界上只有相對少數的人會在一生中開創新事業(姑且不論結果成功或失敗),但是我們每個人都必須在數以千千萬的人群中,設法確立自己的存在,而這個自我實現的過程,有一部分其實跟創業很像。想要實現自我,我們得找到自己的獨特競爭優勢。

回到《道德經》,我突然覺得,「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這個過程好像在呼應冪次法則:從無到有,首先需要一段神秘的過程。而一旦「有」了之後,也不是馬上就能生成萬物,而是要先變成二(少數),再變成三(多數),然後再變成數不清的萬物(壟斷的大多數)。從三變成萬物,感覺有一種跳躍,或許這就是暗示著指數級增長的大爆發時刻?

《從0到1》這本書可讀性高,也是極少數我會讀兩次的書,還少有地在書中畫下重點以便日後可以「複習」。本書作者並不試圖裝厲害、裝高冷,而是把創業過程中幾個關乎成敗的要害點出來,侃侃而談。書中的觀念可以幫助我們「洗去」對競爭、對成功、對努力、對天份、對運氣、對時間的種種成見,讓我們有機會以「從0到1」的獨特角度重新思考:我們該如何存在。

本書結語:「我們當下的任務是找到創新的獨特方式,使得未來不僅僅與眾不同,而且更加美好,即從0到1。最重要的第一步是獨立思考。只有重新認識世界,如同古人第一眼看到這個世界一樣新奇,我們才能重構世界,守護未來。」(第260頁)


4/11/2015

社群網站上,你follow誰?

一年多前,我在LinkedIn(領英)這個以商業人士為主體的社群網站上註冊。註冊了之後,系統自動推薦一些知名企業人士讓我「follow」(以下有時譯為「關注」),於是我就點、點、點,follow了包括維珍集團理查.布蘭森(Richard Branson)在內的幾位歐美知名企業經營者。

從此之後,每當我登入這個網站,都能在個人的主頁面上看到布蘭森先生的貼文(他的更新滿頻繁的)。坦白說我不是布蘭森先生的粉絲,只是滿佩服他的行銷創意。話說,這一年來接受他的update訊息洗禮,我不時會想,這樣的follow到底可以「做什麼用」啊?


當follow成了一種習慣

先以布蘭森先生的立場來看。他在社群網站上發文,可以傳播個人理念,以及行銷自己的企業。身為公眾人物,布蘭森先生在LinkedIn的「關注者」(followers)超過770萬人,其中有他的粉絲、他企業的消費者和目標消費者、認同和崇拜他的人、對他感到好奇的人,也有像我這樣的路人。可以想見,這樣的關注者數量,對於他所要行銷宣傳的任何東西來說,都是如虎添翼的很有用。

在網際網路的世界,這種「關注」其實已是稀鬆平常。除了在LinkedIn上follow,我們還可以在Facebook上「按讚」,在微博上「加關注」,在twitter上follow。只要點、點、點,不出幾分鐘,我們就可以輕易地與世界各地的公眾人物——演藝人員或組織、企業人士或組織、政客、作家、藝術創作者、宗教人士、慈善或公益團體——建立起虛擬的「連結」,往後便能即時接收這些人所發布的訊息。

對於我們這些followers來說,關注名人動態就像訂閱報紙,訂了報紙不見得每一份都仔細看,但是每天從信箱拿出報紙時總會瞄一下頭版標題,若是當天有重大新聞,透過掃瞄頭版便可以立即掌握。網路時代的一大趨勢是跳過報紙雜誌這樣的訊息守門人,直接鎖定新聞的來源,而其中包括各界名人。換句話說,當我們關注了這個和那個名人,等於是取得自主權,可以隨心所欲,自由地選擇想要「訂閱」哪些訊息來源。


我們到底在follow什麼?

當然,這種自由的背後不免有些副作用。為了守候某一天可能蹦出的「頭條直送」,為了往社會訊息和八卦的中心靠攏一步,我們可能得關注數量夠多的名人,而一旦推送到我們眼前的訊息變多了,分不到我們的注意力,多數訊息便只是受到了掃瞄、瀏覽,卻並未真正被閱讀。另外也不能排除,名人們三不五時會發布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雜訊來轟炸我們,使我們更必須練就快速排除無用訊息的超能力。

我還沒看過有正式統計,為了這些follow,我們每天有多少時間和心力,是用在閱讀和討論這些名人所發布的訊息(至於訊息本身是否重要,每個小老百姓有自己的判斷)。然後,還有一些時間和心力是用在「過濾」無關緊要的訊息(包含廣告)。每天打開臉書、推特、微博、微信、Line,我們總得花相當的時間,在大量雜訊中淘選出自己真正想看的訊息。為了淘選訊息,我們許多人有了貌似強迫症的新生活習慣:「滑手機」。


「省力模式」中的follower

若把「關注」與「被關注」的行為放大來看,網路世界中我們可以粗淺地把人分成兩種:一種是像布蘭森先生那樣,被成千上萬人follow的「被關注者」。一種是像770萬人那樣,follow多位公眾人物的「關注者」(followers)。這兩種人在網路上的行為是很不一樣的,而有鑒於我們許多人花在網路上的時間愈來愈多,不同的行為習慣長期而言對我們的生活、工作,甚至人生的方向,可能都會有深遠的影響。所以讓我們靠近一點來觀察。

「被關注」這字眼聽起來很被動,事實上卻是相反——要達到被成千上萬人關注的狀態,此人必須採取很主動的行為,例如發布訊息、發起活動等。至於「關注」這字眼看似很活躍、有自主權,卻是在最初的按讚或按follow或加關注之後,直接進入了一種被動接收訊息的「省力模式」。

關注者(followers)常有的行為:
按讚、加關注、訂閱、閱讀網站推送的各種貼文、感覺被激勵或被逗笑或被感動、按讚、分享轉發、寫短評感言、回應他人的短評、與其他followers互動(或互罵)、滑手機過濾大量訊息。

被關注者常有的行為:
週期性發送貼文,試圖激勵、逗笑、感動或影響他人。

(不排除被關注者也會follow他人,也會按讚、分享、評論,或是與followers互動,但據我粗淺觀察,他們在這方面非常有節制,因此我不認為這些是「常有的行為」)。


我不能武斷地宣稱被關注者比較優越(事實上有人根本主張沒必要參與網路世界,也就沒有關注或被關注的必要),我也不認為每個人都該設法成為被關注者(尤其如果你是開阿帕契飛機的人,可能低調到在網路上無人關注你才是比較恰當)。我想說的是,當我們身為訊息的消費者時(每個人都有這個角色),最好不要誤以為自己是在生產,因為省力模式下的滑手機行為,包括按讚、轉發,稱不上有創造性。


生產訊息的人,消費訊息的人

寫到這裡,想起大前研一先生在《低IQ時代》這本書中提到的兩種人:開卡拉OK店的人和唱卡拉OK的人(讀書心得鏈接)。這兩種人的行為也是很不一樣的。前者是在經營企業——建立商業模式、投入資本、添購設備、招聘和訓練員工、行銷宣傳廣告,藉此賺取利潤,簡言之,是在生產。後者則是到店裡,看著字幕唱出歌來,娛樂消遣,簡言之,是在消費。這世界上,唱卡拉OK的人多,開卡拉OK店的人少,而錢是自前者的手上轉移到後者的手上。嗯,娛樂的背後好像有點殘酷的味道。

前幾年有一本書還滿受熱議:《富人不說,卻默默在做的33件事》,裡頭談的是成功的人與還沒成功的人,心態上和行為上有哪些微小的差異——成功的人(或者說人生比較順遂如意的人)會注重並實踐一些常人不太在意的細節,例如有客人來訪後,送客時要送到電梯口,陪客人等電梯。這本書提高了人們對細節的認知和重視。

一個能吸引770萬followers的人,一個開卡拉OK連鎖店的人,默默在做的恐怕不只33件事。

事情到頭來,總是關乎選擇。如果只是想單純當個消費者,那麼follow布蘭森(以及其他的公眾人物)並沒有什麼問題。茶餘飯後、就寢前、起床時,腦袋不必太費力,我們就可以完成訊息的收取,可以隨時加關注、取消關注,擁有訊息接收的自主權。

而如果想要在某個領域成為生產者,要做的事情就不太一樣了。以布蘭森先生為例,在他每一則社群網站貼文的背後,他(以及他的團隊)設定了目標,進行了規劃,然後依照規劃的進度準備訊息,進行發布。這些訊息,我估計大部分都不是在茶餘飯後、就寢前、起床時製造出來的,而且很有可能,這些訊息的效果會有定期評估並進行必要的改善。

我們每個人都是訊息的生產者和消費者,只是兩種行為所占的比例不一樣。有些人是以生產訊息為主,有些人是以消費訊息為主。還有些人把訊息消費了之後,轉化成有用的材料,生產出自己的訊息。

回到最初的問題:follow布蘭森先生,到底是要做什麼用?如果我只是把他的貼文當成單純的訊息,過目即忘甚至從不過目,那還真是沒什麼用,不follow也罷了。不follow就不必花時間把他的貼文過濾掉。但如果我可以透過他的一則則貼文,每次歸納一點寫作的技巧、圖片的挑選技巧、社群經營的技巧,那麼follow他就會變成很值得也很有意思的事,因為我得以從他身上觀摩學習寶貴的行銷,而且是免費的。

網路上有太多免費的訊息可以讓我們消費,按讚、加關注、分享轉發也都是免費的,然而我們的時間並不是免費的。每天數十分鐘漫不經心的訊息消費,是否有可能使我們不知不覺淪為只會唱卡拉OK的人?

社群網站上,我們follow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滑手機用掉的時間到底去哪兒了,值得我們稍微斤斤計較一下。

4/02/2015

中文對中文,需要翻譯嗎?:兩岸語彙對照1

老天爺的好意來到南方了,進入四月,在這個北緯23度的城市裡,開始感受到徐徐送暖的春風,今天,甚至有夏天閃現的錯覺,氣溫逼近三十度了。

這樣的春天,固然有令人雀躍之處,但也不免感到困擾。例如,最近常在工作日的下午遭到睡意的襲擊­——突然好想攤在軟軟的床舖,做個昏昏沉沉的甜夢。這是春天給的禮物(如果可以打盹),也可以說是春天的副作用(如果必須繼續上班),更妙的是,這還有個專有名詞——「春困」(睏)。

小時候都覺得是「夏日炎炎正好眠」,暑假期間常可忘情睡午覺。現在發現,「春眠不覺曉」的威力也是相當驚人的。而「春困」這個詞,倒是十分貼切,在我看來,它不著痕跡地就把人睏倦欲懶的理由推給了季節。

身為對文字比較敏感的人,我常覺得在簡體的世界,某些流行的、慣用的「通俗」語彙也是相當有趣。除了努力從語境(context)中理解和體會這些語彙的意思,也會忍不住想要用繁體世界的語彙來翻譯、對照一下。我發現,有些用詞的意思不太容易掌握,有些則不太容易找到對應的詞語來「翻譯」。以下是目前蒐集到的一些常用語。


簡體語彙:繁體語彙或解釋


Duang:特效音,擬聲詞。加特技變神奇

呵呵:代表冷笑或嘲笑

自黑:自嘲、自貶

拉黑:封鎖

摊上:遇上、碰上

摊上事儿了:遇上麻煩了、惹禍了

出台:提出、推出

倒逼:逆向促進

接地气:跟得上本地的潮流、入境隨俗

高大上(高端大气上档次):高檔,high class

高冷:高傲冷漠、心高氣傲

颜值(爆表):外貌好看度

铁杆粉丝:死忠粉絲

脑残粉:無判斷能力、頭殻壞去的粉絲

屌丝:小市民、死老百姓

二货:癟三

逗比(逗逼):耍寶的人

傻逼:傻子、呆子

深井冰:神經病

圈粉:用某種方法吸引人成為粉絲或用戶

圈钱:用某種方法獲得錢財

脑补:腦內補充原本沒有的情節或內容,也就是幻想、想像

脑洞大开:想像力很強

风中凌乱:頭上三條線

也是醉了:令人無奈、無語

嘚瑟:得意洋洋、囂張

干货:真材實料

玩转:掌握、精通

维权:討公道

剧透:爆雷、破梗

段子手:妙語如珠、說話精闢的人

短板:缺點、弱項

叫板:挑戰、挑釁

挂科:學科當掉

死机:(電子設備)當機

吹水:吹牛誇大

忽悠:巧言欺騙、敷衍

糊弄:蒙混欺騙、唬弄

坑爹:坑人、害人、出賣人。出乎意料、有創意

拼爹:比拼老爹、比拼家世背景

不喜勿喷:不喜歡(我的言論)也別罵我

比较:很

特别:非常

牛:強、厲害

牛逼:強、厲害、彪悍

过硬:經得起嚴格的考驗

装逼:裝厲害

逆天:違背天意、違背常理

刷屏:洗版,短時間內大量發送信息

萌萌哒:萌萌的

分分钟:立刻、馬上

吐槽:奚落、嘲諷、反擊

槽点:話語中可以吐槽的「爆點」

奥特莱斯:暢貨中心,outlets


至於以下這幾個,覺得不好「翻譯」呢。


小鲜肉

暖男

国际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