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012

電子書時代來臨,創作者的當務之急

記得生平第一次用電腦寫作文,是在大學的時候。當時還是DOS的介面,用的軟體好像叫做PE2。學會了英打和注音輸入之後,就迫不及待地在電腦鍵盤上敲打。看到經過腦中思考所生成的文字整齊地排列在螢幕上,就有一種莫名的感動,彷彿自己已經是個作家了。(後來有個文書軟體名稱就叫做小作家。)

時至今日,使用電腦已經跟吃飯、喝咖啡一樣的司空見慣(這三件事也真的常一起進行),電腦帶來的新奇感早已不復見,看自己的文字出現在螢幕上更不是什麼稀奇事。但最慘的是,當年青澀的文藝青年至少還能寫出原創性的散文、詩或小說,而現在化身為上班族之後,最拿手的卻是捕捉別人的創意,轉換編排成吸引購買慾望的文案……嗯。

在這個隨處即可找到電腦用,隨手即可列印的世界,是否還有很多人會嚮往把自己的作品印刷成書呢?抑或是,只要作成電子書就有同樣的成就感和滿足感了呢?

往往,人們在討論電子書的前景時,談的都是讀者的接受度:選擇哪一個品牌的閱讀器?喜歡閱讀哪些類型的電子書?願意付出多高的價格購買?閱讀的頻率是如何?……反過來,是否也可以看看電子書為創作者開啟的可能性?既然電子書的興起使創作者出書的門檻大幅下降,創作者不一定要向出版社拚命投稿,自己就可以決定出書,那麼電子書是否將成為創作者發表作品的桃花源?未來,是否每個有意創作的人都可以考慮出一本或多本電子書,把自己的創意化為完整的作品。

當然,從創作者的角度來看,紙本書比起電子書最大的優勢就是前者的獲利模式是清楚的,宣傳行銷的管道也是既定的。所以,儘管台灣每年有四萬種書的出版量,出了書之後可能會被淹沒在書海裡,但要是讓你選,至少在目前,還是要選紙本書。而如果很遺憾地沒有選擇的餘地,就可以考慮自己出電子書。電子書是比紙本書更民主、更自由的選擇。

只不過,就當成出版從業人員的反撲好了,創作者如果要自己DIY出電子書,以下這些工作也得準備自己包辦了。

首先,創作者要知道自己的知識、經驗和智慧的出版價值在哪,也要清楚知道自己的讀者群在哪。創作者還要懂得將自己的知識、經驗和智慧形諸於文字或圖像。換句話說,創作者不但必須知道且相信自己是千里馬,還必須兼任伯樂的角色,知道自己這匹馬好在哪裡。

再者,將知識、經驗和智慧形諸文字和圖像之後,創作者要規劃出理想的架構和編排方式,以方便讀者輕鬆簡便地閱讀。換句話說,創作者也要能站在讀者的角度審讀自己的作品,而不是自我感覺良好就可以。

最後,創作者要設法宣傳,讓自己的電子書廣為人知,增加銷售的機會,例如可以向自己的臉書粉絲或部落格網友推銷,也可以試著寄給總統,說不定能獲得回應。創作者也必須找到一個銷售的平台,而通常情況下會是與其他電子書擺在一起銷售,這時又要煩惱如何突破競爭、殺出重圍……

電子書銷售的成功,在美國亞馬遜網路書店已有先例,一些原本籍籍無名的小說創作者,先以電子書的形式銷售告捷,接著受到大出版社競標簽約,再來出版紙本書,名利雙收。

如果要問,電子書成功的關鍵在哪,或許跟紙本書一樣,都是「內容」吧!當製作電子書的技術普及化,砸點錢誰都能買高級電腦,輕鬆製作出美輪美奐的電子書之後,最難掌握的,好像還是內容,也就是創作者的才華。姑且把製作(紙本或電子)書的技術,以及創作者的才華,看成書籍出版的雙核心,怎麼我會覺得,創作者比較當務之急,是把才華的部分搞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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