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2012

換個角度認識美國,讀Jonathan Franzen的《自由》

自從政府開放陸客來台之後,陸陸續續有大陸人士發表來台灣的見聞與心得。台灣民眾對於這樣的心得是好奇的,媒體也會當成題材來報導,彷彿透過外人的眼睛看回自己,會對自己產生新的認識。不單是大陸人士,只要是外國媒體報導台灣的事,或是網路上有外國人討論台灣,正面的訊息會讓我們感覺受到激勵(自嗨?),負面的訊息則會激起羞愧或憤怒等種種情緒反應。無論如何,當外人對我們的國家感興趣,總會引起我們的關注。

不過,無論是透過報章雜誌、網路、書籍,或是實際的行腳,要了解自己家鄉以外的國家,一定會有無法克服的隔閡。就好比外國人無法對台灣的「二二八悲情」「省籍情結」完全感同身受,當我們去到別的國家,往往也只是從最表象的地方了解起。所謂的「文化衝擊」,大部分都還只是生活方式的差異,以及消費習慣的不同,至於宗教信仰、政治、種族,以及一路以來刻劃在歷史上的記憶與傷痕等,往往是無法於短短幾天內,以旅人身分在造訪遊歷中觸及的。

若以上的邏輯差可成立,那麼或許我們必須說,對於這世上除了家鄉之外的其他國家,我們的了解與認識都是相當有限的。基於幾十年來的歷史因素,台灣人可能會覺得對美國很熟悉,美式文化也早已大舉「撲滿」台灣。然而,我們真的了解美國嗎?

自由》這部小說,「描寫一個美國家庭在21世紀的第一個十年所經歷的夢想與失敗」。讀完它,我非常同意該書簡介所說的,這是一部「難以討論」的小說。然而出於不可知的理由,我仍然試圖來「置評」一下。因為,偶爾,很詭異地,某些小說作品會讓我升起責任感,覺得有必要去了解一下。《自由》就是這樣的一部小說。



作者強納森‧法蘭岑(Jonathan Franzen)在2011年8月以「偉大的美國小說家」之姿登上了《時代》雜誌封面。在這個以「人氣」為尺度來衡量人的年代,一個還活著的小說家,到底是寫了什麼,可以這樣被讚譽呢?

然後,據說出版前,歐巴馬總統帶了試讀本在渡假時閱讀,讀完後讚嘆:「太驚人了!」(我一直沒找到這句話的原文。有空再找找。)於是一舉奠定此部小說的重量級地位。(題外話,這正是出版人最企求的夢幻行銷~)

此書之所以受美國人矚目,我想主要是因為小說所描寫的正是當代美國人正在經歷、能夠感同身受的生活經驗。美國應該算是世界上數一數二標舉自由價值的國家,可是看了書中人物的遭遇和選擇,會感到很深的反諷。

小說情節基本上圍繞著佩蒂和沃爾特這對夫妻,從結婚前的學生時代,一直到他們步入後中年,過程中所發生的種種。佩蒂成長於一個父母不太關心她的家庭,學生時期她是個籃球運動員,在大學時認識了沃爾特,以及他的室友卡茲。沃爾特的父親是個酒鬼,母親辛苦經營著一家汽車旅館,孝順的沃爾特自小就是幫忙母親扛起家計的好孩子。至於卡茲,則是搖滾樂團成員,生活可說浪蕩不羈。沃爾特鍾情於佩蒂,然而佩蒂卻默默心儀著卡茲。不過,在一次有如turning point的事件之後,佩蒂嫁給了沃爾特,並且成為家庭主婦。沃爾特先是在3M公司上班,後來進入一家基金會工作,致力於保護一種名為「蔚藍鶯」的瀕危鳥類。

書中的主角,就跟每個人一樣,承受著家庭或自我個性的羈絆,然後各自在某個時刻執行自己的自由權:為了脫離原生家庭而閃電結婚、背著配偶和好朋友,與外遇對象貪歡、透過「山頂開採」這種破壞環境的方式來達到保護瀕危鳥類的目的、在伊拉克戰爭後的重建生意中賺一票……人生一路走下去,竟發現先前的自由選擇帶來了另外一種束縛,把他們各自拖曳到沒預期前往的地方。錯誤一個個形成了,於是接下來面臨新的自由選擇題:到底該順隨自己的選擇結果,在失速的人生中悔恨地墜落,還是力挽狂瀾,承認錯誤並回到原點(如果還回得去)?

自由到底是什麼?自由能帶給我們什麼?作者用六百多頁(中文版)的篇幅鋪陳的故事,給出的結論(如果算結論的話)是複雜的。自由,似乎是一種幻象,誰都可以輕易地端出這個字眼來,並熱烈地為它而辯論,但是一旦你正視它,試圖在現實人生中找尋它、定位它,卻會發現它其實薄弱得難以掌握。即使是在美國這樣一個世人認定只要有錢便能搞定一切的資本主義社會,自由仍是買不到的(何況真正有錢的人其實沒那麼多)。

自由從來都不容易,因為它的背後盡是承擔。
夢想從來都不容易,因為它的背後充滿挫敗。

自由和夢想都是最甜美的誘惑,縱然掛在天邊,誰都想伸手去拿。但是若沒準備好面對隨之而來的承擔和挫敗(其實永遠準備不來),最後必然滿身傷。我們不確定,承認人性是軟弱,接受自由是虛幻,到底哪一種比較困難?我們只能接受,自由並不自動等於幸福。

小說中的幾個主角都活得很認真,因此一旦跌倒也就真的很痛。故事裡沒有壞人,表面上看起來是一齣家庭倫理悲喜劇,加上一些沒那麼要緊的政治和商業陰謀,但讀了之後,卻會令人深思現代人的處境。

能讓我耐心讀完的長篇小說很少,所以如果有人問我《自由》好不好看,我會說「值得一看」。尤其推薦給願意對美國這個國家有多一層認識的人。如果有人需要再多一點閱讀的誘因,我記得曾在哪裡讀到,有人評論認為這位作家描寫性愛場面有獨到之處。也許可以說是充滿慾望激情,卻又冷酷得沒有幸福感。

這部小說花了9年的時間才寫成,作家自己宣稱「這本很難寫,真的」。除了小說格局宏大的緣故,似乎網際網路的誘惑也扮演了吃重的角色,因為據說作家為了讓自己專心寫作,曾用super glue把自己電腦的網路插孔封起來。

偉大小說家真的不好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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