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2012

台灣電子書出版的條件與美國不同

記得以前微軟視窗作業系統很容易當機的那個年代,流傳過一則笑話:如果電腦使用者每次遇到當機,都可以跟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先生收一美元的補償金,那麼蓋茲先生可能很快就破產了。

最近我想到,這種一乘以無限大的概念,也可以用在電子書上。如果網路上熱門的非授權(盜版)電子書《蔡康永的說話之道》每次被下載,作者本人都可以收到一美元的補償金,那麼作者的資產可能早已翻了好幾倍!

電子書的威力和它的悲哀,似乎就在這裡。

眼看著美國的電子書市場風起雲湧(Kindle熱賣,不過亞馬遜網站卻不公布實際的銷售量,所以熱到什麼程度是個謎),台灣一些出版社及業外人士,對電子書的未來也深感振奮,躍躍欲試。不過,我不確定業外人士是否注意到,台灣的出版市場跟美國有一些地方不相同,使得台灣無法依樣複製美國的經驗。

英語出版品已在全球建立了一套健全而且強勢的版權交易機制。觀諸每年規模最大的出版盛會法蘭克福書展,版權交易的一大重心就是英語出版品。由英語翻譯成其他語言的書很多,由其他語言翻譯為英語的書相對少得多。這意味著,對英語系作者來說,書寫出來之後,除了可以在英語系國家銷售,市場性佳的書還可以鋪貨到全球眾多銷售英文書籍的書店(例如各大機場的書店),另外,還很有機會授權翻譯為各國語言版本。雖然並不是每一本書都能賣得好,但整體來說這樣的優勢是英語系作者所獨有的。

讓我們假設有兩位同樣優秀的小說作家,一位是用英文寫作,一位是用中文寫作,兩者分別在英語世界和中文世界稱霸,或許這位中文作家的小說,中文版的銷售量不比英文作家的英文版差,但是若論版權交易,這位英文作家的小說被翻譯為其他語言版本的機率就遠高於中文作家的小說。同樣高的才華,付出同樣的心力,所能期望的報酬卻有潛在的大不同。這個潛在的報酬空間,讓英文出版品可以吸納資源,衍生了出版相關產業,如版權經紀人、版權仲介、翻譯等,大規模的投入,將英文出版品推向全世界。

回看台灣,在出版市場裡,翻譯書的比例相當高。要出版這些翻譯書,不但得預先支付版稅給國外(先給一筆預付版稅,出書之後再按照銷量支付後續的版稅),還得翻譯。以一本300頁的書來說,翻譯費用大約十萬元。針對紙本書,各家出版社已經建立了一套成本獲利結構,可以估算付出的預付版稅和翻譯費,再加上紙張製版印刷、管銷等費用之後,要賣掉多少本書才能打平或獲利。

這套已然成熟的機制,並不能直接套用在電子書上。雖說出版電子書可以省下印刷和紙張的費用,但銷售通路、行銷宣傳和獲利結構都是新的,更重要的是,讀者群變小了(目前來說,必須是擁有電子書載具且願意改變閱讀習慣的人。不過,也有人認為潛在的讀者群應該是變大了,因為電子書可以很輕易地賣給世界各地的讀者)。要先體認到這樣的事實,在推估電子書市場潛力時,才不會流於過度樂觀和簡化。

讓我們來模擬,如果一家台灣出版社決定要出版電子書,它就必須考慮:若拿外文書來翻譯出書,必須先支付(電子書版本的)預付版稅和翻譯費用,這會形成一個成本的門檻,等於買進一個產品,還沒加工包裝就必須先付出十幾萬甚至數十萬元。精明的出版業者可能會對此有所遲疑(不過,或許樂觀的業外人士會覺得沒什麼?)至於本土書,通常是在出版之後才需開始支付版稅,也不必經過翻譯這道程序,若要把紙本書轉換成電子書,一開始的成本比較低。

回頭跟美國比,在台灣要把紙本書轉換為電子書來出版,以翻譯書來說,成本是相對較高的,以本土書來說,則成本看起來比較低(美國作者出書可以收到預付版稅,台灣本土作者通常沒有預付版稅)。當然,成本高低與銷量好壞並沒有絕對的正比關係,這裡是純粹就成本與製作條件來討論。

看過成本,再來思考效益。與美國相比,台灣還要面對一個不利的條件,那就是盜版的問題。書籍盜版在台灣原本已不太常見,消費者也普遍建立了智慧財產權的觀念。一般書籍很少聽到有盜版的狀況。但是,一旦書籍內容電子化,變成電子書,台灣的出版市場與中國大陸的出版市場將在網路上「接軌」。中國大陸或許很多方面都正在超越台灣,但是智慧財產權的觀念卻仍相當落後,君不見連實體的科技產品都被盜得兇,到處可見山寨產品,而且是堂而皇之地銷售和流通,連西方科技大廠都沒轍。既然硬體都可模仿、複製了,軟體算什麼呢?

筆者認識一個中國大陸友人,他曾很熱心地向我提及,電子書將是出版必然的趨勢,而且說他現在都是看電子書。筆者很好奇地問那位友人,他都是透過哪些管道購買電子書。結果對方稍微遲疑,有點不好意思地說,他看的那些電子書並不是買的,而是下載來的(但是他仍然強調,電子書是未來的趨勢)。

這無疑將成為台灣電子書發展的威脅。可以想見,台灣出版社出電子書,無論是本土書或翻譯書,暢銷的產品很容易就會被盜版,變成在某些網站可以免費下載的電子書。雖然台灣的消費者已經有智慧財產權的觀念,但是若有機會接觸到這些免費下載的管道,相信也不會堅持一定要付費吧!而就算作者或出版社想援引法律來制裁盜版,實務上要提告是很困難的,也就是很難防止盜版和下載的行為。換句話說,一旦出了繁體中文版的電子書,差不多也等於出了簡體中文版。反之亦然。出版社辛辛苦苦投入製作電子書,到最後卻賺不到錢,可謂白忙一場。許多對電子書市場潛力抱持高度樂觀態度的人,似乎都把注意力放在「全球華文讀者市場」的想像中,卻沒有正視盜版的殺傷力。

世人為電子書勾畫了一個光鮮亮麗的未來,使得大家不知不覺忽略了一個隱晦但十分重要的問題:電子書的銷售潛力究竟有多高?如果(目前)無法複製美國經驗,究竟值不值得出版社砸下成本,在盜版威脅、侵蝕紙本書獲利的情形下投入這個市場?我想這是一個極需想像力和遠見,才能夠稍微回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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