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2012

想當作家?出書時要想好這件事

大學時代開始寫點東西,跟許多文青一樣,都夢想著有一天要當作家。什麼樣的人算是作家?當然要出書啦!時至今日,雖然出版物氾濫,但聽說年輕人還是會把出書當成一種自我實現的指標。嗯,有為者亦若是!那麼,對寫作出書有興趣、有企圖心的人,收看本文準沒錯。

因工作關係接觸過一些作家,這些年發現,能真正寫出一本本書的作家,還真有兩下子。首先,能持續寫作出書的人,其實都很有紀律,能夠不斷產出文字作品,而且內容的品質能保持在一定水準之上。光這一點,就是大多數人做不到的(包括我)。

其次,如果仔細觀察那些書銷售得還可以或很暢銷的作家,會發現他們有一種能力,那就是能寫出「別人想看的東西」。有嘗試過寫點東西的人都會發現,寫「自己的事情」是最容易的。可是除非作者本身是人氣高又有魅力的公眾人物(例如當紅藝人),大家才會想知道他們個人的事,才會想掏錢買書來看。換作是一般人,如果作品的內容都是在寫自己,別人並不會想看。

厲害的作家往往很懂得如何把自己構思的內容,與大眾感興趣或會好奇的東西結合起來,讓讀者在閱讀作品的時候,覺得作品根本是在寫他們自己。如果用比較冠冕堂皇的話來形容,就是這樣的作家寫出了「時代精神」;如果用比較平淡無奇的話來形容,就是這樣的作家讓大眾產生「共鳴」。而共鳴的大小,決定了作品的銷量和影響力。大致上是這樣。

總而言之,以上兩點是我到目前為止所觀察到,作家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不過,最近發現,作家在首次出書的時候,還有一件事情要先想清楚。

不管是誰,第一次出書時,相信都會非常興奮,此時要特別小心,可能會做出衝動的事!法律驚悚小說作家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在1989年處女作《殺戮時刻》(A Time to Kill)首刷出版時,無意之間損失了上百萬美元。

(《殺戮時刻》首刷版封面)

根據報導,約翰‧葛里遜最近透露自己在《殺戮時刻》出版時的一件往事。當時這部小說首刷印了五千冊,葛里遜自己掏腰包買下了一千冊,打算用來送人或賣給親友等等。作家買自己的書是很常見的情形,只不過根據我粗淺的見聞,一般作家買一、兩百本已經算很多了,一千冊算是大手筆。或許葛里遜的親友特別多?

葛里遜買了這一千冊書,是打算在他家附近的圖書館辦一場派對,邀請所有的親朋好友來,把書賣給他們(p.s.第一次出書,親朋好友通常都會捧場的)。由於作者買書有作者折扣,如果轉賣給親友時,價格跟書店一樣,作者就可以賺到差價。

葛里遜真的這樣做了。當那場派對結束,曲終人散,數一數,發現還剩882冊……嗯,很明顯,連買進的價格都cover不了。而且,882冊書其實還滿占空間的,作家覺得很困擾,到後來,開始找各種機會把書送掉或用超低價格賣掉。

時至今日,葛里遜成了知名作家,共出過25本書了,光2011年的收入就有一千八百萬美元。這樣的重量級作家,他的《殺戮時刻》首刷版價格自然水漲船高。據估計,現在一本《殺戮時刻》首刷版的價格可喊到四千美元(沒看錯!)。四千美元乘以一千冊,等於四百萬美元。

一部小說處女作的首刷版,因為作家多年後的功成名就,現在可說是價值連城了。誰預料得到呢?這段經歷,相信可以給有志寫作出書的人一些啟示:如果有一天你成為作家,出了書,記得首刷版要好好珍惜和保存(但我覺得也不用囤積太多,除非你家是數百坪以上的豪宅)。不過這還不夠。你得繼續努力創作,不斷累積作品,建立自己的品牌與聲譽。那麼,過了幾十年後,如果有幸在文壇奠定某種地位,嘿嘿,家裡的庫存就可以當傳家寶了。

(《殺戮時刻》20週年紀念版)

另外,即使是無意以出書為志向的人,也可以考慮買進一些初出茅廬但很有潛力的作家的作品來保存。若是眼光精準押對寶,未來的獲利也是好幾倍啊!

後話:仔細想想,我覺得這則出版消息有一個小漏洞,那就是,如果葛里遜真的保留著當初的一千冊首刷版(且都沒損壞),那麼基於量多價跌的原理,價格應該不至於飆到四千美元這麼高。也就是,所謂的四百萬美元是一個看得到但實際上賺不到的漂亮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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