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0日出刊的《時代》雜誌上有一篇專欄文章,乍看標題不太知道是在講什麼:〈Hey, Zuck? Remember Me?: What I learned from my time as an owner of “friends and family” tech shares〉(哈囉,祖克,還記得我嗎?:我從親友團持股中學到的事)。看吧,直譯出來還是看不懂。
個人覺得這位作者Joel Stein鋪陳此文的方式很有意思。一開頭他提到臉書,說臉書這個社群網站基本上就是為了激發人們的嫉妒心:看到別人的朋友比自己的多,看別人週末都去好玩的地方吃美食、旅遊,能不暗自嫉妒嗎?但是作者又說,他絕不會羨慕那些持有臉書股票的人。(注:臉書預計在今年上市,目前大家都預期它上市後股價將會大漲,這會使得原始的持股者一夜致富。)
為什麼作者會說不羨慕那些人呢?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嗎?
不。作者回憶起自己在1999年VA Linux公司上市時躬逢其盛的經驗。他不是那家公司的員工,也不是原始的股東,但是在公司上市前幾個月,他接到一封信。有個他在史丹福大學結識的校友(已經很久沒見),現在正在VA Linux公司擔任副總裁,信上說,這位校友願意用親友價賣140股給作者,每股30美元。
這個邀請令作者相當驚喜,雖然驚喜中不免夾雜著擔心。不過,基於當時社會大眾對網路科技股的普遍熱潮,以及作者對這位校友出讓持股給他的感激,他真的拿錢買下了那些股票。
公司上市首日,股價果然爆衝,以買進價來說,作者的持股等於漲了近七倍,大約賺了三萬美元。這說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應不為過,因為作者也只不過在史丹福大學時期曾借車給那位校友而已。
股價漲了之後,接下來呢?自然是考慮何時賣出,或要不要賣出的問題。這是最難的,因為對作者來說,這可不是普通的持股,而是親友團持股(friends-and-family stock),所以,把股票賣出獲利,似乎會某種程度上傷害他跟那位校友的關係(尤其對方還是公司的副總裁),雖然作者也心知,說不定對方根本就是要讓他賺一筆就走。
其實,就算作者把股票賣了,那位校友也不會知道,但終究作者把這些股票定位為親友團持股,因此一直抱著沒賣。等到一年後,這家公司的股價跌到10美元,後來甚至還改了三次公司名稱,差不多變雞蛋水餃股了。直到兩年前,作者才因故把這些股票賣掉,等於抱了十年左右。
感情用事?是的,當買進一檔股票的原因牽涉到感情,即便只是點頭之交,都會影響人的判斷,使人變得沒辦法客觀地看待它,此時,賺錢或許不再是最優先的考量了。
讀到最後才發現,標題中的Zuck指的應該是臉書的創辦人祖克柏。作者似乎曾在臉書的辦公室待過一陣子,跟那家公司的一些員工熟識。他很清楚,如果此刻他持有臉書的股票,就算上市後股價翻漲了十幾倍或幾十倍,他可能還是會為「情」所困。既然如此,沒臉書股票反而還輕鬆些,所以他不羨慕那些人。
這令我想起,以前也曾經有過類似的經驗。我過去任職的某家公司,曾要求員工認股,當時買了三張,而且買的時候就很清楚,這種沒上市的股票,買了就不太可能賣出了,要賣回給公司也很難。而且公司基本上就是透過認股的方式吸收資金啊,員工心知肚明,又不是笨蛋。遺憾,後來股票真的成了三張廢紙。
回歸正題,讀完這整篇引人入勝的文章後,我才發現,專欄的名稱叫做The Awesome Column。還真是名符其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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